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王旭:胸怀国之大者,志立学术雄心
发布日期:2023-08-10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作者: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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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获得者王旭 受访者供图

“把学问做在祖国大地上,努力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以竭力回答法治的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为学术己任,理应是我们青年一代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使命担当,更是这份中国法学青年的最高荣誉对我们未来的要求和期许。”这是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获得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旭教授在颁奖现场的发言内容,也是他对待法学事业的庄严宣誓。


笃定初心,坚守法学之路

德国哲学家费希特曾经说过:一个人选择什么样的哲学,取决于他是什么样的人。这是王旭一直信奉的一句话。

王旭喜欢研究基础理论,喜欢研究法律规则背后的微言大义。而拥有这种学术研究特质,除了和他的性格有关,更与他的母校——中国政法大学的治学理念密不可分。

1999年,王旭以优异成绩考上了中国政法大学,开启了他的法学之路。作为“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中国政法大学高度关注学生尤其是本科生的学术研究能力的培养。王旭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广博的知识积累,正得益于在中国政法大学求学期间养成的“沉潜往复”的阅读习惯和学术训练。

王旭回忆道,从大学二年级开始,他就参加了很多年轻老师组织的读书会。在读书的过程中他萌发了探索学术、追求创新的想法,而更重要的是,在读书的过程中也涵养了自己的格局和性情,觉得过一种学术的生活、自由探索一门学问,是一种非常值得追求的生活方式。

那个时期,给王旭留下深刻印象的还有法律评论社——一个由本科生自己约稿、写稿、编稿、发稿、组织开展学术活动的学校社团。在那里,他交往到一大批志同道合、心向学术的同辈,与他们互相激励,互相启发,深感“吾道不孤”。

2004年,王旭开始了硕博研究阶段。在他看来,学业上成功,离不开个人的努力,更离不开导师的悉心教导。他非常感激他的三位导师——硕士阶段导师郑永流教授、博士阶段导师张树义教授、博士后的合作导师韩大元教授,在不同阶段对他的指导和帮助。这三位老师的问学路径不一,性情志趣不同,但是他们对学生都有一个共同的期待,就是深耕根本原理和基础理论领域。

打通法理学与部门法学,在法学知识体系内部开展跨学科研究,实现知识疆界的突破与创新,一直是王旭的学术追求和标签。王旭在硕士阶段研究的是法理学,而博士阶段转而研究宪法学和行政法学。对此,他坦言道:作出这样的转换,在当时来说,是有些冒险的,甚至有些离经叛道。

为了这次转换,郑永流和张树义两位导师共同与王旭谈了一次话,希望能够对他进行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联合培养,将法理学和部门法学结合起来,孕育出一个极具创意的成果。最终,王旭实现了两方面的结合,以法理学的大陆法系法学方法论为基础,运用、提炼行政法学的有关内容和素材,形成了他的博士论文《行政法解释学研究》。这样的学术成果得到了当时学术界很多前辈和同仁的肯定。

在博士后工作期间,王旭在宪法学领域的研究深受韩大元教授的影响,他认为韩大元教授以宪法文本为中心,追求融贯价值、历史、规范与实践四个维度的综合性方法,对应“理想的宪法”“规范的宪法”“经验的宪法”三重宪法学的原理图像,趋于完美地构建了一个宪法的观念世界。近几年,王旭逐渐发展出一个更为宏大和原创的学术抱负,就是结合宪法理论与国家理论,力图勾勒赋予作为宪法政治基础的“国家”,深埋于宪法文本之中的秩序原理,体系性地建构国家、国家机构、国家权力、国家任务、国家责任在宪法秩序上的规范形象。从国家的正义论、国家的规范论、国家的社会理论三个层面,通过法哲学、法律科学和社会理论三个维度,深度探索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实践和国家建构的学术话语和理论研究体系,并初步形成了体系性的理论作品。

王旭感慨道,三位老师长期以来在法学理论尤其是基础理论方面对他的肯定和鼓励,对于他坚持深耕法哲学与公法学的基本原理,突破学科藩篱,敢于通过创新形成新的知识疆域,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和作用。而这种厚重的理论研究,又为他今天全面、深度投身中国法治实践储备了最佳的智识来源。


深耕专业,胸怀“国之大者”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这两个“首先”,深刻揭示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

作为一名宪法学者,王旭感触更为深刻。他认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也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在实践中,宪法不是每时每刻都起到一些让你看得见摸得着的作用,它是我们一切生活和实践的‘背景规范’,所有的具体生活都在这个背景下展开。我们对自我的认识,对社群的认识,对国家的认识都是靠宪法提供的。”他谈到,从理论的逻辑来看,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构建整个法秩序的一个基础和起点,因为整个国家的法秩序始终要回答一个问题——法本身的效力来自哪?理解中国宪法要抓住两个关键词:一个是根本法,一个是总章程。根本法赋予了所有法律规则根本的有效性,总章程决定了它们的内容,使宪法成为治国理政的总工具箱。

说起为何要选择宪法学和行政法学作为学术研究的主攻方向,王旭认为,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两千多年大一统传统的国家,对于“公”的追求是我们最宝贵的思想财富之一。从《礼记·礼运》的“天下为公”,到如今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其实都是一脉相承的,就是中华民族本身的一种非常浓烈的家国情怀和为公意识,这里面有着不同于西方的道德哲学和公共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是典型的与公共秩序、公共生活、公共利益紧密相关的学问。他希望能够通过一套学术理论的支持,为它找到理性化建构的动力。

多年来,王旭在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领域持续深耕探索,取得了耀眼的学术成就。迄今,他已出版专著三部,在诸多权威、核心期刊及重要报刊发表了大量论文、文章,其中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独立发表论文七篇,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独立发表文章20余篇。他两次获得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两次获得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三次获得董必武青年法学优秀成果奖,四次获得中国法学会宪法学中青年优秀成果奖。他还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北京市社科基金、北京市法学会及中央、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委托课题多项,并入选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担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监察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等,获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在这些骄人的成绩背后,是王旭对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的执着与热爱,以及早已植入内心深处的那份厚重的家国情怀。他认为,新时代的学者应该拥有一颗“学术雄心”,对待学术研究始终保持着一种激情、理想和追求,把个人的学术抱负融入到国家发展中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为国育才,情注三尺讲台

“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提出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

作为一名法学教育工作者,王旭深刻地认识到,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必须以更高的历史站位、更宽广的国际视野和更深邃的战略眼光,努力培养与党和国家事业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期待相契合、与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法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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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日,安徽省阜阳市第十六中学九年级的学生围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读本模型旁,迎接“国家宪法日”。中新社发 王彪/摄


“价值涵养与规范运用相结合”“知识传授与实践训练相结合”“职业教育与博雅教育相结合”是王旭一直秉持的教育理念。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他非常注重对学生进行三个方面的培养。一是人格教育。在施教育人的过程中注重涵养学生的人格,这是非常重要的。法学领域的学生很多都要走上公检法司安等重要岗位,如果手握公权力,人格不健全,会危害国家的公共生活,会侵害公民的个人权利。所以,他在上课时,特别注重人格教育。在讲法条时,会讲这个法条关系到什么样的人,会影响到谁的生活,影响到什么程度。希望学生对于公共秩序要有敬畏,对于每一个具体的人的权利要有敬畏。二是知识教育。学法律的人将来面对的不仅仅是法律,还要懂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否则是做不好法律工作的。如果不懂人情世故,不懂中国社会的风土人情,不懂中国传统文化,无论是立法、执法、司法,都无法深入社会基层和真正有温度的部分,因此要对学生进行全面合理的知识结构培养和知识教育。三是实践教育。法律是一种实践理性,意味着它要在平衡和综合考量这些实践智慧中探索相对最优答案,也就是在客观约束条件下能够得到的最好答案。这就要求学生必须要通过实践来深入了解社会、了解国情,从现实出发,培养发现社会共识、理解中国社会的能力。

为了有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不断优化完善课程体系,王旭积极参与精品课程建设以及重点教材编写工作。作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学统编教材编写组成员,王旭参加了《纪检监察概论》《纪检监察原理》《监察法学》三本教材的编写工作;他主持的《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国家法学概论〉课程的体系性建设》获得北京市本科高等教育教改创新项目立项;他还是教育部义务教育三科统编教材编委会委员,国家级精品课程《宪法学》、国家级精品课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团队主讲人;在2021年,他参与编写的义务教育教材《道德与法治》荣获全国首届教材建设奖特等奖。

而让王旭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的编写和统稿工作。

在谈到参与编写《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的感受时,王旭表示,这是一个非常难得的学习经历,极大地丰富和提升了自己对于中国法学教育的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具有磅礴的思想伟力和厚重的实践指引力。“十一个坚持”深刻回答了事关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重大问题,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等。同时,在法治人才培养方面,也讲清了“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个教育的根本问题,为法学教育发展改革指明了方向。


送法上门,传播法治思想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2014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9年来,全社会掀起了学习宣传宪法热潮,有力地增强了民众的宪法意识,弘扬了宪法精神,推动了宪法实施,营造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对于人权教育和人权宣传,作用巨大。”王旭认为,宪法的本质就是要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公民的权利。通过国家宪法日的法治宣传活动,让宪法可以更鲜活地走向生活、走向百姓。让每一个公民真正明白:宪法就是美好生活的根本法律保障。

王旭在完成法学研究和教学工作之外,广泛参与法治宣传工作。他曾主讲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福建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法治专题讲座在内的中央与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法治讲座数十场,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等重要报刊发表文章数十篇。

在给各级党政机关宣讲法治理论的过程中,王旭希望阐释如何在决策、执法、化解矛盾过程中准确的遵守宪法、适用宪法,按照宪法的规定和精神来依法行政,传递“规范用权、尊重人权、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法治理念和精神。

在谈到编写国家义务教育统编教材《道德与法治》(宪法部分)时,王旭表示,宪法宣传教育更应关注青少年群体。通过一些趣味性、生活性的事例以及青少年能够理解的文字,对宪法进行阐释和解读。要让他们知道,自己生活在一个什么国家,有什么东西能保护自己,应该尽什么样的义务。在他们的身上,真正实现把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学以致用,服务法治实践

法学理论研究的使命与担当,就是为法治实践贡献智慧和力量。

作为宪法学、行政法学领域的知名专家,王旭受邀参加的法治实践活动着实不少。比如:担任2021年、2022年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组成员;担任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参与多部行政法规、规章的起草论证,参与多起全国影响重大、疑难的食品监管领域行政案件论证;担任司法部法规规章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至今审理数十件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合法性案件;担任司法部行政执法指导案例专家工作委员会委员,遴选、论证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担任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专家委员会委员,参与基层治理立法专项多件;担任教育部《教师职业行为事项准则》起草工作组成员;担任国家国防科工局法律政策专家组成员,参与重要法律文件的起草和论证;同时还担任中共北京市委法律顾问团成员,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法律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服务首都法治建设重大战略部署和立法、执法工作……

在参与食品安全法的修改工作中,王旭坦言,参与修法的过程也是学习成长的过程。因为一部法律的修改,要平衡各种利益关系,解决各种现实问题,有很多问题都需要搞清楚、弄明白。比如到底什么叫食品安全?如何从一种传统的事后制裁理念转向全周期管理的风险预防?从田间到餐桌,如何发动社会共治?如何理解对于食品安全“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这个规定,与“地方政府负总责”这个要求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好诸多法律利益的平衡?要怎么面对职业打假人?如何平衡食品安全跟食品产业……这样一些问题,都需要立法者既要从实际出发,还要着眼长远,从全局的角度去通盘考虑。

除了广泛参与立法与备案审查工作,王旭还受邀参加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的法治政府专项检查、评估,承担了大量的行政复议、党政机关日常法律顾问等工作。这些深度参与法治实践活动的经历,对于王旭来说,都是十分宝贵的财富,同时,也是他为法治中国建设所作出的积极贡献。尽管大量、繁重的实务工作会占据很多时间和精力,但王旭始终认为,法学家既要写推动社会前进的深度理论文章,也要身体力行,以知识投入社会,回报国家;在这个过程中也让实践反哺学术,在读懂中国法治的深层秩序和底层逻辑基础上,做真学术、写大文章。

“法学是治国理政的学问,对祖国和人民的爱与忠诚是法律人最基本的品格,我将以这次获得表彰为新的起点,在学术前路继续上下求索、奋力前进!”王旭的法学之路还将继续,前面还有更多、更险的法学高峰,需要他去攀登、去征服。


(原题:“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系列报道之一王旭:胸怀国之大者,志立学术雄心)


责任编辑:谭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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