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宋华琳:做自己人生的领跑者
发布日期:2023-08-24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作者:谭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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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华琳出席学术会议 受访者供图

45岁的宋华琳人生可以分为两个版本。一个版本是:药品行政法领域的探路者,青年长江学者,著译等身,“70后”为数不多的入选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并主持国家级重大项目的青年行政法学者。

另一个版本是:原本学习药学的他中途弃药习法,在宁沪等地求学问道、读书思考,直到博士才接受正式法学科班教育。

在崇尚系统科班教育的法学界, “半路出家”的宋华琳凭什么斩获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的殊荣?让我们翻开他的人生履历,和他一同体验旅途中的个中滋味,聆听这位朴实勉力、心怀中国法治建设的青年法学家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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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 受访者供图


两次转向,赤子心奠定法学之路

1977年,宋华琳出生于河北省邯郸市一个工薪家庭中。母亲是小学语文教师,父亲长期在国企工作。父亲为人古道热肠,心怀家国,虽然在北京电力学院(现华北电力大学)学的是发电厂电力网及电力系统专业,却博览群书,写得一手好字。幼时的宋华琳也受父亲影响,在心中埋下了一颗“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种子。高中文理分班,他选择了理科,进而考取了位于南京的中国药科大学,就读于英语药学专业。

1993年,少年玉成,年仅16岁的宋华琳只身赴南京,开启了大学生活。班级中学习氛围浓厚,31位同学中,最终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的有10人,获得硕士学位的有16人。好学的宋华琳自然不甘落后,但发现自己在药学之路上“缺乏天分”。

“学习药学需要进行化学实验,有一次实验的时候我把冷凝管给装反了,试管当场炸裂。”宋华琳笑着说,“而且实验室的瓶瓶罐罐,弄不好就会把浓硫酸泼到实验服上,烧出一个窟窿来,我干这一行,不清楚未来发展会怎样。”

迷茫是每个少年必经的考验。转眼来到1995年,正值大三的宋华琳对自己的前途一筹莫展时,正在讲台上讲授药学英语课程的胡廷熹教授提到他在美国进修药品法,并准备在药大招收药事法规方向的硕士,为“身处旷野”的宋华琳指明了一条跑道。

“胡老师的授课开启了我对药事法规的研究兴趣,也构成了我后来从药学转向法学的原点。”当时的宋华琳就暗自立下朴素的学术志向:“要做一名药品法研究者,做好药品法研究,为国家药品监管法制建设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少年之决心如弦上之羽箭,一发而不可收。宋华琳在中国药科大学图书馆里不停沉淀积蓄。“我们图书馆有个好处,它有好些英文书刊,能够让我潜心学习国外的药品监管法律知识。那个时候电脑还没有普及,我就用卡片记知识点,记过几百张,后来很多都找不到了。”庞大的外文文献阅读量,为他今后翻译外文著作和检索文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大三之后,宋华琳通读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图书馆内几乎所有的药品法学刊物、医药报纸上关于国内外药品法制、药品监管的论文、新闻报道、人物访谈,做了几十万字的笔记。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幼时埋下的种子开始在宋华琳心中破壳发芽。

被记者问及为何能如此笃定地坚持高强度的潜心钻研、文献阅读时,宋华琳调侃:“纯粹是无知者无畏。法学如果不是科班出身,需要补习的内容真的不少。从熟悉其中的话语体系到真正能够系统学习,又要多年时间。但当时真没有想那么多,看文献的时候,我只觉得enjoy(享受)。如果人生再让我走一回,可能我也不一定敢走这么一条蜿蜒曲折的路了。”

1997年考研,宋华琳考的分数尚可,但阴差阳错未能就读于胡廷熹教授门下,却有幸得遇另一位恩师邵蓉教授,依旧攻读药事法规方向的硕士研究生。知网显示,宋华琳于1999-2000年间共发表论文12篇,7篇与邵蓉教授合作完成。

“我还记得1998年冬天,我和邵老师各骑一辆自行车,去南京中山大厦参加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主持的药品管理法修改座谈会的情景。又蒙邵老师推荐,于1999年暑假得以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实习,才得以开始最初的‘参与式观察’。”宋华琳说。

随着年龄增长与做学问的深入,宋华琳渐觉自己在药品法领域的研究略显单薄,需要运用传统的法学理论和交叉学科的理念去回应现实中的实际问题。“那时国内对药品法的研究还停留在相对表浅的层次,我意识到要对药品法做更深入的研究,就必须夯实法学的功底,特别是行政法学的功底。”

借助办理的《江苏省高校通用阅览证》和南京图书馆借阅证,宋华琳往返于南京各大高校,读遍当时国内几乎所有公法学著作以及各种学术刊物上刊载的行政法学论文。宋华琳开始对行政法学研究产生浓厚兴趣,产生了“将来若能以此为业乃是人生幸事”的念头。2000年5月,他靠着只身扎入药品监管领域钻研的韧劲,完成了22万字的书稿《药事行政法研究导论》,并在同年以书稿中的第二章为基础,完成了《中国药事组织法研究初探》的学位论文,硕士顺利毕业。

毕业后的宋华琳找到了心之所向,却并未继续选择深耕学术,转而赴上海入职一家医药国企。“待遇也还可以,可惜不是我的初心,内心里,我知道我还是喜欢做学问。”宋华琳说。

21世纪初,宋华琳接触到方兴未艾的互联网,通过网站交流结识了华东政法大学朱芒教授。晚上,他会旁听朱老师开设的比较行政法课程。课堂上,宋华琳每周同朱芒的学生们一样研习比较行政法的材料,轮流上台汇报,面对“苏格拉底式”纠问,宋华琳对行政法的系统认知和学术研究能力迅速提升。

一次课后,像是察觉到“学生”的踟躇,朱芒把宋华琳叫到跟前:“华琳,你是愿意一直在国企上班,还是考公,还是干点别的?”宋华琳想了想,大声说:“朱老师,我还是想做学问,我想考博士。”朱芒点了点头:“是的华琳,你就应该去考博士。”于是,宋华琳坚定内心,毅然踏上追逐行政法学研究的读博道路,开始了第二次不仅仅是学业也是人生的大转向。

志坚不畏事不成。2003年2月,宋华琳考入浙江大学行政法学专业,师从行政法著名学者胡建淼教授。“同老师在西湖畔品茗论学,同学之间的相互砥砺和学校提供参与各类学术活动的机会,让我成长很多。浙江大学法学院求学的三年时光,是我人生最为美好的一段记忆。”宋华琳回忆道。

2006年1月,宋华琳以《行政法视野中的技术标准》为题,通过了由姜明安教授主持的博士论文答辩,于2006年5月赴南开大学法学院任教,自此一任便是17年,在此间逐步成为一名行政法学者。


著译丰硕,开拓部门行政法研究新范式

多年来,宋华琳在书斋与社会中穿梭,投身于中国药品监管、药品行政法研究中,投身于大学的诸多事务与教书育人中,通过对具体行政领域的研究回应现实问题,反哺法学理论。他的观点与见解既被理论界接受,又广泛运用于法律实践,受到学界的高度评价。

宋华琳的学术特点呈现在行政法学总论与分论相结合,法学理论与部门行政法实践相结合。“我们一般研究行政法学总论更多,但是行政法分论或者部门行政法的研究仍需要开拓。研究要深入一个具体领域,解决这个领域的现实问题。比如药品行政法领域,有药品监管、药品注册、药品行刑衔接、假劣药行政处罚这些具体问题,也有行政法总论和法学理论问题。要窥一斑见全豹,从而实现分论带动总论,总论反哺分论的往复流转。”宋华琳解释道。

近年来,宋华琳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法治体系研究”,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合作规制的行政法研究”(以优秀结项)、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药品安全监管的行政法研究”,在CSSCI刊物发文60余篇,并于2021年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

在比较行政法研究方面,宋华琳延续着学生时代阅读外文文献的苦功,他先后翻译出版了《牛津规制手册》《公共卫生法:伦理、治理与规制》《规制及其改革》《打破恶性循环:政府如何有效规制风险》《美国公用事业的竞争转型》等共8部译著。“通过对西方政府规制理论的借鉴和扬弃,我们得以更深入研究政府如何依靠有效的行政组织方式、行政程序、行政行为,来依法管理市场和社会。”宋华琳说。

宋华琳在药品行政法研究的道路上也未曾止步。2015年11月,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宋华琳独著的《药品行政法专论》。该书获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成果奖、中国法学会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二等奖、第一届方德法治研究奖二等奖。

该书以药品监管为例证,讨论药品行政法与行政法总论的改革,中外药品监管的制度变迁历史,国务院、跨国公司在政府监管中的角色和地位以及垂直管理体制的优劣,同时对行政监管方式进行实证研究,对药品审批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经营许可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药品标准制度改革,收费监管与监管制度的关系以及行政监管与侵权责任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稽博考,进而推进中国药品安全法制建设与药品监管改革。

2023年3月,宋华琳主持的“药品监管法治丛书”三部曲《药品监管制度的法律改革》《药品管理立法比较研究》《药物创新立法比较研究》在国家出版基金的资助下问世,共107万字。

三部著作各有所专,但皆展现出宋华琳在药品法领域研究之精深。《药品监管制度的法律改革》以中国药品监管制度的现实法律图景为基,对药品监管制度改革提出理论探讨和务实建议,探索更加符合当代中国发展需要的药品监管法律制度。《药品管理立法比较研究》主要梳理欧盟、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典型国家和地区的药品管理法律规范和药品监管法律制度,对我国药品监管立法结构与框架、制度设计的重心和方向进行勾勒。《药物创新立法比较研究》则剖析国外药物创新法律制度和实践,旨在阐明立法和改革以何种方式促进药物创新,以推进理论研究,提供务实建议。

“我和学术团队的同仁同学,勉力推出这样几部各具特色的药品法书稿,希望能为药品法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作点贡献。”宋华琳说。

宋华琳还积极投身公共卫生法治建设,为疫情防控法治化建言献策。他先后参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立法,受邀参加生物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制定或修改的专家咨询,相关意见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以及有关部门吸收采纳。 

“作为法学学者,要理性看待公共卫生防控的成本与收益,去探求维护公共秩序、保障人民健康以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平衡。”宋华琳郑重地说。


立德树人,教学相长授业耕耘不辍

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宋华琳在行政法花园中辛勤耕耘,他不仅将笔下的法学研究化作田园诗中的小桥流水,也将自己的热忱倾注在了大江大河——传道授业、教书育人之中。

2006年到南开大学法学院任教后,宋华琳一共指导过80余名研究生。为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他会尽可能让学生参与到所主持的研究项目中,指导他们参与“突发重大公共卫生防控的法治体系”国家社科重大项目申报与研究,撰写疫情防控相关法律问题的政策建议,参与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如今,其指导的硕博同学大多已在高校、研究机构中任职任教,其中4人主持国家社科基金、4人晋升副教授,曾经的莘莘学子正成为行政法学界的后起之秀。2023年4月23日,天津市优秀青年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公布,宋华琳的名字赫然在列。

“想当初在项目申报上碰壁,宋老师会一遍遍地帮我斧正,突出我的研究特色,最后成功通过,有了好的结果。”宋华琳的第一批硕士研究生、现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瑞雪说。

时至今日,宋华琳始终坚持着无私的学术分享理念。他创设学术公众号“规制与公法”,组织学生编译国外公法最新资讯,每年度整理国外优秀公法学者文章做成编目年表。在宋华琳和广大公法学者与师生的共同努力下,该公众号逐步成长为公法领域的专业学术交流平台。宋华琳用个人的科研经费,开设了“规制与公法”系列沙龙,已举办四十余次,来自国内外近百位学者来津参与沙龙交流互动,极大开拓了同学们的学术视野。

在繁忙工作之余,宋华琳举行近百次公法读书会,时常与学生进行学术交流与讨论。宋华琳注意到参与读书会的同学越来越多,来自五湖四海的各大法学院校,这让他不由得想到自己年少时在华政旁听朱芒老师上课、在浙大西湖畔和同学分享读书心得的情景。“年轻时在自己摸索的路上吃过不少苦,我希望后面的年轻人做学术都顺一些。” 

受此启发,宋华琳与学界师友共同创办的比较行政法研习营于2022年1月7日于线上开营,各大高等院校及研究机构的青年教师、学生共70余人参加。宋华琳带领研习营的同学们品读行政法学经典文献,鼓励他们以更加开放的视野去体验公法制度与理论的多元性。

衡量一名教师是否合格,或许他的学生最有发言权。在研究生授课过程中,宋华琳非常注重互动教学,每次开课前,他都会准备好学期授课提纲,通过网络云盘和U盘向学生分享资料,每周布置阅读资料,便于在课堂上讨论交流。

宋华琳将自己的研究方法论倾囊相授,他连续五年开设的“法学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课程“节节火爆”,每年选课都达百余位同学。疫情期间,校内外通过腾讯会议线上参加授课的听众都达到300人的人数上限。

宋华琳指导的2018级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刘子萌说:“就个人而言,之前写论文更大程度上是靠朴素的自我摸索,上完宋老师的课后感觉学到了系统化的方法,收获颇丰。”

鉴于学生们的学习热情,宋华琳将这门课程中讨论文献检索、读书、笔记、研究方法、框架、论证、行文、学术规范的内容编缀搜整,整理出近二十万字的《法学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书稿,也将在近期付梓出版。

教学之余,宋华琳也对教材编写倾注心力。他先后参与应松年主编的《当代中国行政法》、马怀德主编的《行政法前沿问题研究》、胡建淼主编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姜明安和余凌云主编的《行政法》、周佑勇主编的《行政法专论》《行政法案例教程》、章剑生主编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一系列行政法教材的编写,目前已形成自己七十万字的行政法学讲义初稿,在讲授体系和教学讲义上形成了个人风格。

2022年9月23日对南开大学法学院新生是特别的一天,这一天,他们迎来了法学第一课。在这场名为“法律人的情怀与技艺”的讲座上,法学院院长宋华琳慷慨致词:“法学生要重视培养情怀,包括家国情怀、关注公共生活的情怀以及全球情怀。学做学问,首先要先做人。法律人要德法兼修,聆听时代声音,回应时代呼唤,培养‘知中国,服务中国’的家国情怀;法律人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己任,以法律为圭臬,信法为真;法律人要有关注公共生活的情怀,关注‘细节中的魔鬼’,关心生活中的法律;法律人更要有全球视野,重视外国法和比较法的研究,有效利用外文资料从事法学学习与研究。” 

为什么宋华琳在人生跑道的每一步,如车轮般平稳运转?笔者在《药品管理立法比较研究》的后记中找到了答案:

“……我将继续坚持慢跑,为学术蓄能。学术人生与跑步一样,都需持之以恒,不乱节奏,‘让惯性的轮子以一定的速度准确无误地旋转起来’。作为学术研究和管理事务‘双肩挑’的我,希望未来每天仍能在书桌前静坐一段时间,坚持每天多少写一些学术文字,不一定能取得怎样的学术成绩,只要有了业已尽力的满足感即可。希望未来还能继续奔跑在药品法的跑场,从而为我国药品法学术研究和制度建设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原题:“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系列报道之十|宋华琳:做自己人生的领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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