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中华法治文明与当代中国法系建构”学术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和到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2023年5月17日,中国人民大学成立中华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以聚焦国家战略、时代课题、人类问题,坚持面向全国、面向国际、面向未来,通过深入推进中华法治文明研究,推动构建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此次学术研讨会由中华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主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为加快中华法治文明学术体系、人才体系、学科体系的本土建设汇聚力量、贡献智慧。
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杜焕芳教授主持,就此次会议召开的背景和意义作了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轶教授代表中国人民大学致辞。王轶教授指出,中华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的创立背景、使命任务在法治层面充分响应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人民大学在人文社科研究和教学领域发展定位的重要指示和对赓续中华文明的强调,以及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王轶教授围绕大会主题,提出了三点想法:在五千多年中华法治文明深厚基础上,开辟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理论和制度,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法治实践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中华法治文明的研究和当代中国法系的建构要回答我们的法治“是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的重大问题;办好研究院、打造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关键在人,关键在打造德才兼备的高水平、创新型研究队伍。最后,王轶教授倡议法学界同仁群策群力、奋发有为,携手共促中华法治文明的研究和当代中国法系的建构。
随后,杜焕芳教授宣读中华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战略发展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名单,并由王轶副校长向出席研讨会的委员代表颁发聘书。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担任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王健教授、王利明教授、公丕祥教授、付子堂教授、李林教授、吴汉东教授、何勤华教授、黄进教授(按姓氏笔画排序)担任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为高研院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提供支撑;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徐显明教授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王锡锌教授、朱勇教授、张生教授、季卫东教授、郑永流教授、黄兴涛教授、韩大元教授、舒国滢教授(按姓氏笔画排序)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为课题开发、评奖评优、全球讲席教授与高级访问学者引进、博士后与博士生合作培养、驻院与非驻院高级研究员聘任、绩效评价等做出决策。
研讨会第一个环节为主旨宣讲,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华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院长黄文艺教授主持。他强调,本次研讨会是中华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开张开局的会议,也是中华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开题破题的会议。举办本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邀请各位领导和专家就如何深入开展中华法治文明研究,办好中华法治文明研究高等研究院发表高见,推动将研究院建成中华法治文明创新高地。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林教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王利明教授,中华司法研究会副会长、原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舒国滢教授作主旨演讲。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作题为“以重构中华法系为杠杆,推动中华法治文明伟大复兴”的主旨演讲。张文显教授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法治文明概念和中华法治文明思想为指引,回顾了中华文明和中华法治文明的悠久历史,强调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法律则是解放和保护生产力的法宝,是文明发展之道。之后,张文显教授讲述了中华法系的演进历程、蕴藏价值和当代意义,并从世界维度对中华法系做了三个层面的剖析:一是回应了关于中华法系是否仍然存在的争论,认为中华法系从未消失,其内在的民族精神和法理精义永存;二是将中华法系与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对比,认为中华法系更着眼于整个文明秩序的建构,而不拘泥于法律的解释和适用这种技术问题;三是认为中华法系的影响并不限于本土而是辐射亚洲、影响世界。他还从学理的角度分析了“中华法系”“中国法系”等概念,并就这些概念的使用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张文显教授认为,研究、推动中华法治文明发展进步,要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要注重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推动中华法系重生。
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林教授做题为“中华法系文明复兴工程构想”的主旨演讲。李林教授主要回答了三个问题:实施中华法治文明复兴工程的必要性、中华法治文明复兴工程的基本内涵和总目标、中华法治文明复兴工程的主要任务。关于中华法治文明复兴工程的主要任务,李林教授指出,包括但不限于九个子工程:中华法系文明复兴工程、红色法治基因遴选工程、新中国法治经验研究工程、新时代法治理论创新工程、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推进工程、新时代“一国两制”的法治建设工程、亚洲法治文明合作工程、世界法治文明互鉴工程和中华法治文明走出去工程。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王利明教授的演讲主题是“推进法典化的思考”。作为依法治国的重大成果,2020年《民法典》的颁布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一个法典化的时代,也开启了许多条件成熟的部门法法典化的议程。对此,王利明教授结合《民法典》的编纂经验,指出推进法典化进程的首要问题是明确我们要制定什么样的法典、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制定法典。首先,王利明教授对法典化的两种类型(编纂式和汇编式)的特点进行了介绍,并结合各国法典举例加以解释。接着,王利明教授细致区分了两种类型,即编纂式法典与汇编式法典在制定法典的作用导向、是否追求体系化、调整对象的社会关系和与单行法律衔接问题、规则的成熟度问题等方面存在区别,认为在推进法典化进程中,要明确选择哪种方式制定法典最为合适。
中华司法研究会副会长、原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教授,分享了与其学生聂子衿就“论中华法治文明的创新性发展——以‘刑无等级’”为中心这一议题的思考。何勤华教授将“刑无等级”作为梳理中华法治文明创新型发展当中的一个元素,并从五个方面进行了具体讲述:中华法治文明的基本范畴;“刑无等级”的演变、内涵和特征;“刑无等级”是中国共产党人百年法治道路的执着追求;新时代“刑无等级”的创新性发展;“刑无等级”在中华法治文明史上的地位。
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名誉会长、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教授的演讲主题为“知识产权制度文明的共同价值与中国约束”。吴汉东教授指出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欧美国家地缘政治和本土经济环境下的产物,在欧洲中心主义的解读下,已成为世界各国的法律样板,在此语境下谈论中华法系的建构,知识产权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世界文明中的各个国家能够普遍接受知识产权的原因在于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社会进步的革命性和支撑性作用;二是知识产权制度现代化的中国问题和中国经验。中国接受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一种外生性的现代化,要完成移植与转化至少存在三个问题,即知识产权制度跨越式变革的艰难性,地域发展的不平衡以及中国超大型经济体和产业规模所带来的治理难题。但我们知识产权制度经过40年的发展也逐渐通过本土化改造,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发展之路,为其他国家实现知识产权制度本土化、现代化发展和正确处理制度创新与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的关系提供了中国经验。
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舒国滢教授的演讲主题为“中华法治文明现代转型的知识联结难题”。舒国滢教授指出本次研讨会主题的研究意义在于处于特殊时刻的中国如何实现自我定义和他人定义。在此意义上,我们需要讨论如何看待中国古典法治文明的问题;而如何定义中国需要放在中国与世界文化双向对峙、交流、解读的视角下思考,需要解决国际法、经济和文明层面世界各国如何看待中国的问题以及中国如何向国际社会传递话语的问题。对此,舒国滢教授认为其关键在于建立中国自主的话语体系和实现与世界知识的对接。
研讨会的第二个环节为单元报告,围绕着“中华法治文明的历史渊源与脉络”“中华法治文明的底层逻辑与特征”“中华法治文明的现代转型”“当代中国法系与世界法治文明互鉴”四个主题等相关问题进行深度研讨和主题发言。
第一个单元的主题为“中华法治文明的历史渊源与脉络”,由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黄兴涛教授和北京大学法学院王锡锌教授主持。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王健教授以“法学知识体系的历时性思考”为题,系统总结最近一百多年来中国在构建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方面的历史经验和探索成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马小红教授以“与时俱进的中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题,指出提取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需要以全面的、历史的视角看待中国古代法律文明,并汲取其中的优秀价值观、立法技术和司法原则。吉林大学法学院吕丽教授以“中国传统仁恕司法的经验与智慧”为题,对如何全面理解中国传统的仁恕司法内涵以及今日之司法可从中获得怎样的启迪表达了观点。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雷磊教授以“中华法治文化的‘双创’之道”为题,从目标、铸造新传统、提炼范畴三个方面就中华法治文化如何实现“双创”提出了看法。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支振锋研究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汪洋副教授与谈,针对四位专家学者的论述分享了各自的体会。支振锋研究员就古今、中西之争,转化创新之路,文明构建之道表达了感想。为应对传统和现代是分别象征着落后和进步的线性历史观,汪洋副教授阐述了历史、民族层面民法典所具备的正当性的理由,指出我们要从历史走向未来,才能够做好今天的事业。
第二个单元的主题为“中华法治文明的底层逻辑与特征”,由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刘后滨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立余教授主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陈景辉教授以“法治与一般性”为题,系统地论述了法律一般性的含义、类型和缘由,并区分一般与个别、普遍与特殊两对概念,得出一般性无论对于法律还是对于法治来说都是概念上的必然要求的论断。西北政法大学杨思怡讲师以“秦行政法治文化及其当代转化”为题,介绍了秦行政法治的理念、要素和历史价值及其转化问题。西南政法大学史良博士以“深刻把握中华法治文明的连续性”为题,分享了西南政法大学龙大轩教授和自己在中华法治文明连续性的表现、存在原因和对当下启示意义三个方面的思考。无锡中院执行局法官助理翁强以“挖掘与转化:西周‘明德慎罚’法律思想对执行措施适用的启示”为题,阐明了明德慎罚司法的起源、含义和对执行措施适用的启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华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副院长朱腾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彭雅丽讲师与谈。朱腾教授对在宏观和微观层面研究中华法治文明的意义和方法之类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延伸性的想法,强调在主体意识不断强化的时代,要充分挖掘中国的文化、中国的优秀法治因子。彭雅丽讲师对在中国的社会特性之下思考哪些行为、哪些群体能够被容纳或不能被容纳在法律当中从刑法层面提出了一些理解。
第三个单元的主题为“中华法治文明的现代转型”,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万勇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喻文光副教授主持。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主编、华东政法大学马长山教授以“当代中国法系建构的数字面向”为题,对中国法治建设当前面临的节点,从现代化道路上的艰难性、数字化道路上的探索性和中国式现代化三个方面作了分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王锴教授以“法律监督的宪法内涵”为题,对我国检察院除了公诉权以外的其它权力的性质、异地检察官制度、上下级检察院之间的关系从法律监督的角度分享了理解。武汉大学法学院冉克平教授以“论现代‘家’视阈下的夫妻财产法体系”为题,阐明了中国古代的家庭本位观念逐渐解体的背景以及当下回归团体本位的学术研究和法律实践。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胡恒教授以“清代行政体系的多样性与地方司法实践的因地制宜”为题,从国家规模的角度理解中国传统治理和当代治理的体系建构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华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副院长石佳友教授,北京市隆安(广州)律师事务所李定邦律师与谈。石佳友教授结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例子,阐明了中国数字法治研究方面与西方观点的差异性,并指出了中国当前数字法治建设的进程和成果。李定邦律师对法治创新和本土体系建设表达了自己想法。
第四个单元的主题为“当代中国法系与世界法治文明互鉴”,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华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副院长肖中华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余履雪副教授主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侯猛教授以“百年中国政法体制演进的经验与模式”为题,从体制、机制、职能、理论四个角度探讨了中国政法体制演进的经验和模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尤陈俊教授以“‘中华法系’研究的内外视角”为题,从内外视角讲述了中华法系的概念演进和研究状况。清华大学法学院屠凯副教授以“文明互鉴:回顾16世纪的中西法哲学对话”为题,对16世纪西方学者就中国法的规范性和权威、文化差异、自由贸易等方面的看法进行了阐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万勇教授以“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为题,提出了目前关于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的观点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就保护模式的选择表达了自己的初步想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雷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可晓博士与谈。王雷教授结合事例探讨了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适用衔接关系,并对挖掘中华法系精髓的意义提出了一些思考。可晓博士主要对中华法治文明的底层逻辑发表了自己的理解体会。
论坛闭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华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副院长朱腾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华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执行院长王旭教授总结。王旭教授就本次研讨会涉及的为什么要谈论中华法治文明和如何谈论中华法治文明两大问题表达了学习体会。王旭教授认为“为什么要谈论中华法治文明”这个问题整体上都是源于我们对于现在中国和中国法学以及中国法学人自身处境的某种忧虑,而“如何谈论中华法治文明”主要有三个维度的含义,即重拾中华法治文明的道统,建立当代中国法系和政法体制的政统,和架构具有理性力量的中国法治基本概念、范畴与原理的学统。最后,王旭教授向与会领导嘉宾的指导与支持表示了感谢,并表示中华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将会为中华法治文明的研究与当代中国法系的建构竭尽全力。“中华法治文明与当代中国法系建构”学术研讨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