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9日-20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的“第十二届中国社会科学论坛(法治·2023)”在京举行。本届论坛的主题为“现代化与法治:中国实践与国际经验”。来自芬兰、日本、德国、巴西、美国、波兰、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和国内有关机构的专家学者共50余人参加论坛。
开幕式上,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以“法治现代化的共同特征和中国特色”为题致辞。他指出,世界各国法治现代化具有宪法法律至上、尊重和保障人权、监督和制约公权、维护市场竞争、构建社会秩序、促进人类和平、立足本国国情等共同特征。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不是近代西方法治的翻版,而是独具特色的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中国法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与西方法治的最大区别。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江必新指出,法治既是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化的必要基础和重要保障。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法治必须自身实现现代化。法治的现代化过程,就是法治领域的一系列变革和创新的过程,是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的发展过程,是由理念、价值、体制、机制以及程序、制度等转型迭变并相互影响的过程。
芬兰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教授基莫·诺提欧在致辞中回顾了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之间十多年的友好交流。他指出,法治和现代化两者是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研究员在致辞中代表法学研究所向出席论坛的所有领导和嘉宾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现代化离不开法治的保障,法治也离不开现代化的推动。没有法治,就没有现代化。同样,没有现代化,也不可能真正建成有效的法治。
开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谢增毅研究员主持。
论坛共设六个单元。第一单元的主题是“现代化与法治的互动关系”,由莫纪宏研究员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林作了题为“法治对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意义”的报告。他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对于中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意义和面临的新挑战与新任务。基莫·诺提欧教授作了题为“法治与发展”的报告。他表示,现代化不会自动带来良好的治理和法治,法治原则应适用于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公民等。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与法律教研部主任封丽霞教授作了题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政法逻辑”的报告。她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以法治方式推进,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第二单元的主题是“法治现代化的国际比较”,由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对外传播中心主任、副编审刘鹏主持。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教授理查德·吉森作了题为“法治与德国福利国家”的报告。他表示,法治的内涵应至少包括两项原则:一是将法律规范和正义原则相结合,二是国家治理措施需要通过议会制定的法律来落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总编辑黄文艺教授作了题为“中国式司法现代化的鲜明特色”的报告。他指出,中国式司法现代化是以人民为中心、以中华法律文明为根基、价值目标高远、现代科技驱动的司法现代化。巴西瓦加斯基金会法学院教授、巴西-中国研究中心主任高文勇作了题为“国际法改革与非西方方法的贡献:中国案例”的报告。他表示,国际法应与时俱进,贯彻法治原则,中国的外交实践为国际法的理论和实践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自由发言与讨论环节,与会者就法治原则的内涵、法院如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等议题进行了探讨。
第三单元的主题是“数字时代的法治现代化”,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吕艳滨研究员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法学分馆馆长、《环球法律评论》副主编支振锋研究员以“法治3.0:数字文明新法治”为题进行了报告。他对数字法治的分析框架和研究方法、数字技术带来的变化以及未来法治的理论创新进行了阐述。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蔡中曾中国研究中心研究员陆凯作了题为“数字时代的法治:挑战与机遇”的报告。他认为人工智能的发展对法治原则带来了挑战,需要法律加以应对。日本早稻田大学比较法研究所所长冈田正则教授以“从历史的角度看日本的法治与法制国家”为题发言,他认为每个国家的法律制度都有自己的路径依赖,应充分理解和尊重不同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现代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
在自由发言与讨论环节,与会者就人工智能黑箱问题的法律规制、数字时代技术应用及其法律规制、人工智能的监管等议题进行了讨论。
第四单元的主题是“数字技术发展与法治应对”,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外法学》主编王锡锌主持。英国剑桥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西蒙·迪肯教授作了题为“劳动法对就业、生产率和不平等的影响:来自剑桥数据库的新证据”的报告。他通过统计学方法阐述了劳动法对就业和生产率的影响,以及劳动法如何应对平台用工等新就业形态带来的挑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副主任王天玉副研究员作了题为“被数字化的弱者:权益、保障与规则”的报告。他指出,数字化使一些群体处于弱势地位,需要对其权益给予保护。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尼古拉·韦尔梅斯教授作了题为“应对技术变革的加拿大立法现代化:陷阱和经验教训”的报告。他从法律对技术进行规范的必要性及其限度、规制权力分配的平衡性等概括了加拿大有关立法中的经验教训。
在自由发言和讨论环节,与会者就中国劳动法如何保障跨国劳动者权益、平台用工的法律规制、劳动法和就业的关系等议题进行了探讨。
第五单元的主题是“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治的现代化”,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叶静漪教授主持。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法学院教授肖恩·库尼以“法治、劳动法和体面工作”为题作了报告。他阐述了澳大利亚宪法中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权利、劳动法庭的功能以及立法机构和法院的关系等内容。北京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阎天作了题为“现代化与劳动法:中国的探索”的报告。他对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国劳动法的相互关系进行了阐述。波兰华沙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彬承副教授作了题为“工作场所的算法管理”的报告。他概述了工作场所算法管理的特征及对其劳动法的影响,并对中国和欧洲的规范进行了比较分析。
在自由发言和讨论环节,与会者就劳动者的概念、劳动者从属性的判断、劳动关系认定中司法与立法的关系等议题进行了探讨。
第六单元的主题是“刑法的现代化”,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李卫红教授主持。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大学中国法与经济国际研究中心主任葛祥林教授作了题为“再社会化的权利——联邦级法院对刑法发展与改革的重要性”的报告。他探索了德国法中“再社会化”对刑事立法和司法的影响。北京大学法学院江溯研究员以“网络刑法的中国特色”为题进行了报告。他阐述了中国网络犯罪与刑法学的特点及其与其他国家的差异性。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主任刘仁文研究员作了题为“刑法学研究的主体性呼唤研究方法的多元与折中”的报告。他指出在刑法学的研究方法上,教义学方法应与社科法学的方法相结合。
在自由发言和讨论环节,与会者就网络刑法的专门化、未成年人的犯罪年龄设定、跨国网络犯罪的管辖、网络暴力犯罪等议题进行了探讨。
闭幕式上,参会专家代表、日本早稻田大学比较法研究所所长冈田正则教授表示,两天的会议讨论深入,会议成果丰硕。经济社会的变迁给法治带来诸多挑战,数字技术的发展也给法治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课题,现代化与法治的关系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议题,需要持续关注和研讨。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谢增毅研究员表示,本次会议与会者围绕法治与现代化的主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研讨会内容丰富、交流深入、气氛活跃,许多与会者进行了中外法律制度的比较,研讨会达到了交流思想、相互启发的作用,对深化法治与现代化关系的研究,推动法治理论和实践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最后,他对各位专家学者和会务人员表示感谢,并希望各位与会者继续支持和参与今后的法治国际论坛。
论坛闭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科研处处长张锦贵主持。
会议期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研究员分别会见了日本早稻田大学比较法研究所所长冈田正则教授及巴西瓦加斯基金会法学院、巴西-中国研究中心主任高文勇教授,就双方交流与合作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