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教授等在博洛尼亚大学“数据驱动型经济与规制路径”学术研讨会上做专题报告
发布日期:2023-11-22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023年11月10-11日,由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数据驱动型经济与规制路径:欧盟与中国之关系与比较(Data driven economics and regulatory approaches: EU and China in relation and in comparison)”学术研讨会在博洛尼亚大学召开。来自意大利、法国、英国、丹麦和中国的数十位法学家、经济学家围绕数据驱动型经济形态和法律规制路径作了深入研讨,对欧盟和中国在相关法治问题上的发展动态、治理经验和面临挑战作了对比评述。我院王利明教授、熊丙万副教授应邀出席会议并围绕中国的数据要素市场与数据基础制度的发展动态与建设经验作了专题报告。

博洛尼亚大学副校长Roberto Vecchi教授、博洛尼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Federico Casolari教授和Jean Monnet Module “ReLaTe”项目协调人、博洛尼亚大学法学院Marina Timoteo教授在开幕致辞中热烈欢迎与会嘉宾。他们认为,在全球政治经济转型时期,召开本次会议,比较研讨欧盟和中国在应对数据驱动型经济法治方面的经验,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意大利前总理、欧盟委员会前主席罗马诺·普罗迪出席会议并发表总结评论。他对本次会议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认为,在全球政治经济快速变化和转型的当下,欧盟与中国围绕包括数据和数字经济治理在内的广泛议题展开坦诚对话与交流,不仅有助于相互借鉴经验,而且还有助于在诸多有争议的国际合作议题上形成相互理解,探索更有意义的互动协调机制。

王利明教授作了题为“Unraveling Rights over Data”的视频报告。他结合中国在“数据二十条”中就数据产权基础制度建设采取的国家政策,就数据要素之上应否确权和如何确权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中国在国家政策层面强调要在数据上确权,是采取了一种既符合数据要素的特点又符合数据要素市场培育需求的务实之举,已经对数据要素市场活动和相关制度建设产生了积极影响。他认为,在数据要素上的确权工作要跳出以有体财产为原型的所有权思维定式,转而采用一种以“权利束”为观念基础的思维方式,分别确认数据来源主体与数据处理主体的权益类型与边界,并围绕数据生产流通生命周期,解决各环节的数据财产权利建构的制度需求,包括合理利用和公平竞争诉求。他还就数据来源主体的权利类型与内容作了阐述,就数据处理主体的财产权的结构与内容作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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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万副教授作了题为“Mapping Out China’s Legal Regimes for a Vibrant Data Market”的现场报告,重点阐述了数据要素流通服务生态系统的建设难点和中国进展。他结合“数据二十条”关于数据交易所、数据服务商和数据登记系统的政策安排,就数据要素流通服务生态系统中的支柱机构的经济功能、法律属性和准入条件作了分析,并结合中国地方层面和行业层面在建设数据要素流通服务生态系统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和面临的挑战作了评述。他认为,一个公平、高效和安全的数据要素市场,离不开一套与之相配套的流通服务生态系统。对包括中国、欧盟在内的各法域的相关商业实践和法律发展予以比较,总结一般经验,有助于促进全球数据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以及整个数字经济的繁荣。

与会学者对中国在数据产权与数据要素市场领域的发展动态和建设经验表达了浓厚的兴趣,高度评价了中国法学理论界和政策制定者在解决数据上权益复杂性上提出的方案,并邀请中国学者参与相关合作研究,协同推进相关领域的理论研究水平,促进数据驱动型经济的高效和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李怡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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