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江平先生逝世
发布日期:2023-12-19 来源: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

  据央视新闻报道,12月19日,中国法学家、法学教育家、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江平先生在北京去世,享年9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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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平出生于1930年,浙江宁波人,毕业于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8月被政府选派为新中国首批留苏学生,赴莫斯科大学法律系学习。留学苏联回国后,江平进入当时的北京政法学院民法教研室,承担民商法方面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1979年,北京政法学院复办,江平回到了阔别多年的讲台,率先开设了罗马法和西方民商法课程。1983年至1990年,江平历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等职务。

  1988年春天,江平当选为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接着又被推举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

  1988年至1992年,江平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1995年任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同年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2001年10月12日,江平被授予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

  江平不仅是著名的法学思想家,更是著名的法学教育家、社会活动家。他参与了《民法通则》《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的制订,并直接担任《信托法》《合同法》专家起草小组组长,是《物权法》和《民法典》草案专家小组的负责人之一。出版有《罗马法》《西方国家民商法概要》《公司法教程》《法人制度论》等教材和著作。

  此外,江平发表过《罗马法精神在中国的复兴》《完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思考》《制定一部开放性的民法典》等一批产生广泛影响的学术论文。

  江平所题写的“法治天下”这四个大字,至今还矗立于中国政法大学校园内。这是他终其一生的理想,更成为中国法学人的思想归宿。

责任编辑:郝魁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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