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办项目规划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办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电子邮箱:npopss@vip.163.com;座机:(010)5560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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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
法学类立项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