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教育法即将实施——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
发布日期:2023-12-22 来源:法学创新网 作者:李天琪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以下简称“爱国主义教育法”)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实施。在2023年12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共同举办的爱国主义教育法实施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规划室主任杨合庆表示,爱国主义教育法为推动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广泛深入持久有效开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为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供有力支撑,为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奠定坚实基础。

  2019年中央印发的《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阐明了爱国主义的科学内涵、本质特征、时代要求和实践要求,对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作出全面部署,在厚植家国情怀、激发爱国热情,汇聚奋进力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中央宣传部宣传教育局副局长曾建立表示,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以立法的形式对爱国主义教育进行确立、强调、规范、引导,进一步把党的主张和方略明确为国家的意志,把对群众的号召倡导上升为公民的法定义务,把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部署固化为法定的职责。这体现了随着党领导新时代文化建设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我们对爱国主义精神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的认识不断深化;体现了随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持续深化,我们对以良法促善治的思路和理念不断创新;也体现了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深入实施,我们对发挥法治规范和保障作用的意识不断增强。同时,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新的使命任务,将爱国主义教育写入法律,也是回应人民群众强烈爱国热情,有效整合社会意识、凝聚价值共识,涵养家国情怀、增进民族团结,更好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现实需要。

  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规定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责任义务。中央网信办网络法治局副局长唐磊表示,网信部门将进一步指导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网络内容建设,组织开展爱国主义相关重大主题、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等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爱国主义教育氛围。同时,持续加大对含有违反爱国主义教育法内容的网络信息的治理力度,进一步压实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切实将爱国主义教育相关法规制度要求落实到管网、办网、上网全过程中,积极营造天朗气清、生态良好,正能量充沛的网络空间。

  青少年学生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点群体,学校是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表示,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国家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明确了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履行的职责。教育系统将以贯彻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为新的起点,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做好全面融入课程、强化实践育人、办好品牌活动、深化家校协同的工作。

  生动的实践更有助于增进培育、养成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规司一级巡视员周久财表示,文化和旅游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文化阵地建设,依托丰富的馆藏资源,策划好形式多样的展览,开展好红色内容的主题讲座,搭建好红色教育平台,发挥好阵地作用;继续围绕春节、元宵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增进家国情怀;把爱国主义作为文艺创作的主旋律,在各类重大活动中加大爱国主义题材作品的演出推广力度;利用好公共文化服务进校园、进基层等各类活动,组织优秀爱国主义题材文艺作品和文化活动走进青年、走进群众;持续推进革命文物等文物古迹、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红色资源的发掘与利用工作,推动爱国主义教育。

责任编辑:郝魁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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