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与信息法学正式进入部门法学
发布日期:2024-01-24 来源: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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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官网

一、法学学科概况

法学是在实践中产生,并通过实践运用于治国理政、经世济民的学问。

法学是世界高等教育中人文社会科学类最早设置的学科之一。国外早期的知名大学,如博洛尼亚大学、巴黎大学、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等,在创立之初均设有法学专业,建立起各自的法学教育体系。随着大学法学教育的发展,欧洲国家逐渐形成近代型法学教育理念和制度体系。19世纪下半叶,欧洲法学教育理念和制度模式开始传入亚、非、拉各大洲,成为世界各国近代法学教育的基础。

我国法学教育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早在2000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就有私塾性质的法学教育。此后,官方及民间法学教育都有所发展,但正规的、职业化的法学教育则出现于清末民初。就学科意义而言,中国的法学,起于春秋战国“刑名法术之学”或“刑名之学”。公元前359年,商鞅以《法经》为蓝本,制定《秦律》6篇,史称“改法为律”。经汉武崇经和汉儒注释章句之后,“刑名之学”又称律学。由此以降,陈陈相因,世代承袭,直至清末,“律学”遂成中国法学之正统。明末清初,西学东渐,随着西方法学理论的输入和法律制度的移植,中国传统律学逐渐解体。清末民初,在推进法律改革和教育改革进程中,新的法律体系与传统律学相结合,产生了中国近代法学。

新中国成立后,法学经历了引进初创(1949-1957)、遭受挫折(1958-1978)、恢复重建(1979-1991)、改革发展(1992至今)四个历史阶段。至今,随着国家法治建设和高等教育的稳步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完整的现代法学教育体系和涵盖学士、硕士、博士的全链条、多层次、多类别的法学学位制度体系。法学学科建设日臻完善,形成了由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社会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军事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党内法规学、网络与信息法学、卫生健康法学、交叉法学等学科方向构建的一级学科体系。法学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培养模式不断改进,法学教学与科学研究、法律实践、职业发展等的联系更为紧密。

新时代,在强调中国特色的同时,法学的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法学与哲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其他人文社会科学之间,不断交汇融通,形成了法哲学、法经济学、法社会学等交叉学科及边缘学科。

二、法学学科内涵

法学是以法、法现象以及与法相关的问题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是关于法律知识和基本理论的专门学问。

法学的研究对象首先是法。这里的“法”通常具有不同内涵:就法的形式而言,包括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成文法和判例法;就法的体系而言,包括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法和国际法等部门法;就法的发展时间维度而言,包括古代法、近代法、现代法和当代法;就法的适用空间而言,包括本国法、外国(域)法、国际法等;就法的一般分类而言,包括根本法和普通法、一般法和特别法、实体法和程序法、国内法和国际法;就法的运行而言,包括动态法和静态法、具体法和抽象法、书面上的法和生活中的法、理想法(如自然法)和现实法(如实际生效的法)等。

法学研究的各种“法现象”,包括法的起源、发展、移植、继承、现代化;法的创制与实施,涵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法的价值,包括秩序、公平、自由、安全、正义等;法的思想,包括中国特色社会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的一般观念、理念、理论等;法律制度,包括国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等。还有在前述研究的基础上进行跨时代、跨法域的比较研究。

法学还要研究与法相关的问题。法和法现象不是孤立的,它们的存在和发展同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现象有着内在的联系。

当前,我国法学学科分为理论法学、法律史学、部门法学、国际法学以及法学其他学科等五个子项。其中,理论法学包括法理学、法哲学、比较法学、法社会学、立法学、人权法学、法律逻辑学、法律教育学、法律职业伦理、法律心理学及其他理论法学科;法律史学包括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律思想史、法律制度史及其他法律史学科;部门法学包括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社会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军事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党内法规学、网络与信息法学、卫生健康法学及其他部门法学科;国际法学包括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刑法学、国际环境法学、国际知识产权法学、国际争端解决制度、涉外法治及其他国际法学科。

新时代的中国法学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为依据,努力形成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学习法学应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中国化时代化的理论体系,深入掌握本专业的学术史、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熟知国内外关于本专业研究的主要学术观点及学术前沿发展动态;同时,还要涉猎交叉学科及边缘学科的理论知识,并能综合运用法学方法论、社会实践调研等多种工具性知识。

法学研究方法主要有:(1)马克思主义方法,即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2)历史考查方法,即把法律现象同一定历史条件联系起来进行考查;(3)比较分析方法,即对不同国别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4)规范分析方法,即以一定价值判断为基础,对法规范进行分析和考察;(5)实证研究方法,即对法律实践的观察、实验和调查,从个别到一般归纳出法律的本质属性和发展规律;(6)法律解释方法,即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对作为大前提的法律规范的含义以及所使用的概念、术语、定义等所作的说明。

三、法学学科范围

1.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是以法的普遍适用的原理、范畴、原则、价值和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其研究范围包括:法是什么、法应当是什么、法在人类历史上如何产生和发展、法在现实生活中如何运行、法和社会其他方面如何相互作用等问题。其研究方向涵盖法理学、西方法哲学、法律社会学、比较法学、部门法哲学、法律文化研究、人权理论与人权法学等。

2.法律史学

法律史学是以人类历史上存在的法、法现象和法文化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其研究范围包括:中国法律的起源和各类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与规律、国外各类法律制度的发展与规律、中国历史上各种法律观点和理论的产生与演变、国外各类法律理论和法律学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西方法律文化。其研究方向涵盖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律思想史。

3.宪法学

宪法学是以宪法、宪法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法学学科。其研究范围包括:宪法的基本理论、宪法的历史发展、宪法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宪法的实施等。其研究方向涵盖宪法基础理论、中国宪法学、外国宪法学、比较宪法学、部门宪法学等。

4.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是以行政法、行政法现象及其规律作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其研究范围包括:行政法基本理论、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行政救济法、行政体制改革与法治政府建设等。其研究方向涵盖中国行政法、外国行政法、比较行政法、部门行政法等。

5.刑法学

刑法学是研究犯罪和刑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制度以及各种具体犯罪的理解适用方法的法学学科。其研究范围包括:中国刑法学基本理论和刑事立法及其司法实践、国外刑法学理论和刑事立法及其司法经验、犯罪学理论与实务、监狱立法及刑罚执行等。其研究方向涵盖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犯罪学、监狱学、刑事政策学等。

6.民商法学

民商法学是以民商事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其研究范围包括:民事商事法律一般理论、民事商事法律制度等。其研究方向涵盖民法学(包含物权法、债权法、人格权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商事法学(包含公司法、其他企业法、证券法、期货法、保险法、票据法、破产法、信托法、电商法、物流法、银行法、支付法等)。

7.经济法学

经济法学是以经济法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其研究范围包括:经济法基础理论、经济法法律制度等。其研究方向涵盖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个人投资法、证券法、票据法、破产法、金融法、保险法、房地产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财政法、税法、价格法、会计法和审计法等。

8.社会法学

社会法学是以社会法、社会法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其研究范围包括:社会法基础理论、社会法法律制度等。其研究方向涵盖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红十字会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

9.诉讼法学

诉讼法学是以诉讼法、诉讼法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其研究范围包括:诉讼理论、诉讼法律规范、诉讼实践等。其研究方向涵盖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

10.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以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范、法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综合性交叉法学学科。其研究范围包括:环境资源法基础理论、环境资源法治体系、环境资源政策、环境资源法与相关部门法关系、比较和国外环境资源法等。其研究方向涵盖中国环境资源法、比较环境资源法、外国环境资源法、国际环境法等。

11.国际公法学

国际公法学是以国际公法理论、规则和制度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国际公法学。其研究范围包括:国际法基本理论与各分领域国际法。其研究方向涵盖国际组织法、条约法、领土法、国际海洋法、国际空间法、外交与领事关系法、国家责任法律制度、国际人权法、武装冲突与国际人道法、国际争端解决等。

12.国际私法学

国际私法学是以国际私法及其调整的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其研究范围包括:国际私法基本理论、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涉外物权、涉外债权、涉外知识产权、涉外婚姻、家庭和继承等。其研究方向涵盖国际商法、涉外海事海商法、国际文化财产法、国际体育法、对外关系法、区际私法、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制度等。

13.国际经济法学

国际经济法学是以国际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其研究范围包括:国际经济法基本理论、国际经济新秩序、WTO相关问题、区域贸易协定问题、国际投资、国际经济争端解决机制等。其研究方向涵盖国际贸易法、WTO规则体系、国际投资法、国际经济纠纷解决机制等。

14.军事法学

军事法学是以调整军事领域社会关系中的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也是法学和军事学的交叉学科。其研究范围包括:军事法学基础理论、军事法律规范、军事法律制度、军队党内法规等。其研究方向涵盖兵役法、国防动员法、国防教育法、国家安全法、人民防空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现役军官法、预备役军官法、军事行政管理法、军事刑法、军事司法等。

15.知识产权法学

知识产权法学是以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法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其研究范围包括:知识产权概念体系、各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国际竞争规则与国际纠纷解决机制等。其研究方向涵盖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知识产权与竞争法、国际知识产权法等。

16.党内法规学

党内法规学是以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党内法规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其研究范围包括:党内法规基本原理、党内法规制度史和思想史、党的领导制度、党内法规体系、党内法规实施等。其研究方向涵盖党内法规学原理、党内法规史学、党章学、党的领导法规学、党的建设法规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学等。

17.网络与信息法学

网络与信息法学是以调整网络与信息领域社会关系中的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其研究范围包括:网络法律关系的确认、网络主权、网络传播法、网络电子商务、网络知识产权、互联网金融与金融科技、网络刑事法、网络电子证据、网络和信息安全以及信息权属、信息交易、信息保护、信息公开、信息管理等。其研究方向涵盖网络法学、网络诉讼法、网络空间国际法、信息基本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法、信息财产法、信息安全法等。

18.卫生健康法学

卫生健康法学是以卫生健康法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其研究范围包括:公共卫生服务的法律规范、医疗服务主体及医疗行为法律规范、药品与医疗用品生产、运输、使用等法律规范、医疗社会保险、健康保险、社会救助、互助保险法律规范以及其他卫生健康法律事务。其研究方向涵盖公共卫生法学、医事法学、药事法学等。

19.交叉法学

交叉法学是指不同学科之间相互交叉、融合、渗透而产生的新兴法学学科,是以特定专业领域与法律交叉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总称。它既表现为法律作用于相关领域而形成的交叉学科,其标志性特征即用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方法观察、分析和解决相关专业领域问题;也表现为相关专业作用于法律领域而形成的交叉学科,其标志性特征即用其他专业学科的知识和方法观察、分析和解决法律领域问题。其研究范围包括:法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交叉问题,法学与技术科学之间的交叉问题,法学与人文哲学社会科学或其内部不同分支学科之间的交叉问题等,表现出交叉性、开放性、应用性等特点。

四、法学培养目标

1.硕士学位

坚持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实行法学专业知识培养和法律实务技能训练并重,培养德法兼修,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法律,具有较高理论素养的法律实务从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高法律实践能力的法学学术研究型人才。

2.博士学位

坚持学术性导向,培养德法兼修,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具有较高法学理论素养,系统、熟练、深入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法学相关学科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法学教育能力并具备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能够产出创造性知识成果,拥有宽阔国际视野的法学研究高级专门人才。

五、法学相关学科

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历史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社会学、公安学、国家安全学、中共党史党建学、纪检监察学等。、哲学、政治学、历史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社会学、公安学、国家安全学、中共党史党建学、纪检监察学等。



责任编辑:高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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