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怀德委员 受访者供图
“党的二十大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卫生健康事业法治化是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标志。通过编纂《卫生健康法典》,可以总结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大成就和基本经验,提炼卫生健康治理领域的一般制度规则,形成系统全面、逻辑清晰、体系完备的卫生健康法律规范体系,推动卫生健康事业现代化。”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提出了尽快编纂《卫生健康法典》的建议。
马怀德表示,当前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还比较分散,缺乏系统性、整体性、统一性、协调性。法典化是对法律规范的系统性整合,有利于推动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进而推动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编纂《卫生健康法典》意义重大。一方面,可以将卫生健康领域的各类管理服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构建起现代化卫生健康治理体系,确保国家治理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另一方面,可以为公民的卫生健康权益提供更加周全、充分、有效的法律保障。
马怀德认为,编纂《卫生健康法典》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举措,有以下四方面利好:
有利于完善卫生健康法律制度。从传染病防控到医疗资源分配,再到健康信息保护,均需要有更加科学、系统的法律规范作为支撑。在维护卫生健康秩序、尊重和保护生命伦理、促进健康公平、实现全民健康保障方面,《卫生健康法典》不仅能填补现有法律空白,还能整合和优化现行法律规范,为构建更加完善的卫生健康法律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有利于确立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为核心的价值导向。既能确保规范内容在价值上的统一,进而保证法典的科学性和内部一致性,有助于提高法律规范的适用效率,也能促进公众对法律的理解和遵守,表明国家对于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权利的基本立场,符合国际公共卫生保护的普遍原则。
有助于回应卫生健康领域的新挑战。随着全球化深入发展和世界秩序的重塑,以及国内医药卫生健康秩序的调整,我国卫生健康领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编纂《卫生健康法典》,系统性整合、优化、升级卫生健康法律规范,注入生命伦理法规范,提升统一性和协调性,有助于提高应对卫生健康危机的能力,提高政策透明度和预见性,应对各种新挑战,确保人民健康权益,促进健康中国建设。
有助于迎接卫生健康事业数字时代的到来。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尤其是在医疗卫生领域,对传统的医疗、药品和公共卫生管理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数字时代的到来,要求运用法治方式重新审视和构建适应新技术、新业态发展的卫生健康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