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代表团赴美国耶鲁大学等机构开展学术交流
发布日期:2024-05-21 来源:中国法学网

2024年5月6日至1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谢增毅研究员率知识产权研究室主任管育鹰研究员、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副主任周辉副研究员、余佳楠副研究员和刘灿华助理研究员一行五人赴美国开展学术交流,在耶鲁大学蔡中曾中国中心参加学术会议,并访问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纽约大学法学院和联合国发展协调办公室。

5月6日,代表团乘机抵达美国纽约市。

5月7日上午,代表团访问联合国,与联合国发展协调办公室(UN Development Coordination Office)负责对外联络的专家孔奥女士进行会谈。孔奥介绍了联合国、国际组织和企业层面关于人工智能规制与治理的现有举措以及未来走向,双方就人工智能规制的具体途径与前景展开讨论。随后,代表团参观了联合国主要机构,了解各机构的职能和运行机制。

5月7日下午,代表团前往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与相关专家就人工智能治理等问题进行深入会谈。座谈会由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本教授(Benjamin L. Liebman)主持。座谈会上,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布拉德福德教授(Anu Bradford)指出,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提出了全球性挑战,就其规制问题尚未形成全球性共识,中国、欧盟、美国存在不同的治理模式,人工智能治理需要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合作,这种合作正在逐步加强。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吉利斯副教授(Talia Gillis)介绍了其使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在歧视规制与消费者保护方面的研究。双方围绕美国联邦与各州人工智能规制的立法动向、人工智能规制的国际博弈与合作、人工智能引发的价格歧视等问题展开深入讨论。

5月8日上午,代表团访问纽约大学法学院,与法学院伊斯特兰德教授(Cynthia Estlund)进行座谈。伊斯特兰德教授谈了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对工作、就业与劳动法的影响,双方围绕美国联邦与各州在人工智能规制方面的立法与司法现状、竞业限制、平台用工劳动者权益保护等问题展开深入交流。

5月8日下午,代表团乘车前往纽黑文市。

5月9日全天,代表团参加耶鲁大学蔡中曾中国中心举办的“中美人工智能法律规制”研讨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室主任李霞研究员在线参加会议。谢增毅副所长作开幕致辞,对蔡中曾中国中心和与会专家学者表示感谢,并回顾了两个机构既往的合作与成果。他指出,从不同学科讨论人工智能规制问题,无论在政策制定还是学术研究方面都具有积极意义。

刘灿华助理研究员以“中国的智慧刑事司法”为主题,介绍了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应用。他首先从政策层面谈了推进智慧司法、以技术创新促进司法改革的目标,进而具体分析了各项具体技术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应用及其效果。耶鲁大学蔡中曾中国中心高级研究员唐哲(Jeremy L. Daum)对报告作点评。他指出,将人工智能运用于刑事司法,存在优势也存在问题。运用人工智能可能有助于增强判决的一致性,并有利于消除因情绪产生的偏见,问题主要在于人工智能模型判断的准确性,因此应注意用于训练模型的数据质量。与会学者围绕人工智能技术运行于刑事司法的政策取向、人工智能模型判断的准确性以及具体应用的细节问题等方面展开讨论。

李霞研究员以“中国的自动化行政:发展与挑战”为题,介绍了人工智能技术在我国行政领域的具体应用。她介绍了我国关于自动化行政的政策以及取得的成效,并指出自动化行政应注意公民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防止隐私侵害等风险。耶鲁大学蔡中曾中国中心高级研究员贺诗礼(Jamie P. Horsley)对报告作点评,强调自动行政应注意数据准确性与人工监督和干预问题。与会学者围绕行政法领域人工智能立法的必要性、人工智能及决策者的责任承担、人工智能的法律地位等相关问题展开讨论。

周辉副研究员以“人工智能立法与人工智能示范法”为题,介绍了我国人工智能规制领域立法的相关情况。简要介绍我国关于人工智能的立法计划后,他结合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ChatGPT、深度伪造(deepfake)等技术发展与现象,谈了人工智能的法律规制,并介绍了《人工智能示范法(专家建议稿)》的主要内容。耶鲁大学蔡中曾中国中心研究员陆凯(Karman Lucero)对报告作点评,并对美国人工智能领域的立法及动议作了简要的介绍。与会专家围绕人工智能立法对产业发展的促进与阻碍、开源软件监管、算法登记等问题展开讨论。

管育鹰研究员以“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版权争议”为题,讨论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在版权法上的疑难问题。她从我国近期法院的若干重要判决切入,分析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可版权性和人工智能提供者的侵权责任问题,并提出相关立法建议。哈佛大学伯克曼-克莱因互联网与社会中心研究员梅赫塔卜·汗(Mehtab Khan)对报告作点评,并针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分析了中美两国版权法在基础制度和关注事项上的差异。与会专家围绕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原创性、中美版权法上的优先关注事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侵权的具体救济路径等问题展开讨论。

余佳楠副研究员以“技术标准与法律规范:人工智能规制的私法视角”为题,介绍了我国司法实践中关于算法及人工智能导致侵权的责任认定。她主要以算法现象为例,着重分析了实践中与学理上围绕过错要件存在的争议。哈佛大学法学院马科维茨教授(Daniel Markovitz)对报告作点评,并着重从经济学角度提出算法歧视的效率问题,以及人工智能在设计时的价值顺位与衡量问题。与会专家围绕算法歧视的经济学与法学评价、产品责任及严格责任、自动驾驶事故中责任的认定、民商事领域的人工智能立法等问题展开讨论。

谢增毅副所长作闭幕致辞,对本次研讨会给予积极评价,并再次对会议的组织者和与会专家表示感谢。他指出,本次研讨会双方就人工智能规制进行了深入研讨,分享了双方在人工智能治理方面的经验,讨论了人工智能带来的挑战,希望双方未来进一步加深交流,深化对人工智能规制的认识,共同推动人工智能的治理完善和健康发展。

5月10日上午,代表团访问耶鲁大学蔡中曾中国中心,与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耶鲁大学蔡中曾中国中心主任葛维宝(Paul Gewirtz)等就推进双方未来的合作进行了深入会谈。双方回顾了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和耶鲁大学法学院及蔡中曾中国中心长期的友好交流合作,同意继续深化交流合作,并就未来合作的重点领域及合作方式达成了广泛共识。

5月11日,代表团圆满结束在美访问行程后乘机回国。

本次访问,中美双方专家学者围绕人工智能规制及其他法律问题,从不同部门法视角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进一步加深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纽约大学等机构的合作关系,取得了丰硕成果,将对推动中美法学交流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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