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重罪检察实务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2 来源:中国检察官公众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门,解放军军事检察院第一检察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重罪检察理论和实践研究,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厅联合《中国检察官》杂志社共同举办第四届全国重罪检察实务征文活动。现面向全国征集论文,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征文选题

围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与侦查监督”主题,主要选题方向包括并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1.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危险物质的认定

2.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危险方法的认定

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故意杀人罪、交通肇事罪、高空抛物罪等犯罪的区分

4.涉暴恐犯罪疑难问题研究

5.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疑难问题研究

6.涉枪支犯罪疑难问题研究

7.涉易燃易爆设备犯罪疑难问题研究

8.涉爆炸物犯罪疑难问题研究

9.重大责任事故罪中因果关系的认定

10.重大责任事故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区分

11.危险作业罪现实危险性的认定

12.危险物品肇事罪疑难问题研究

13.事故调查报告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

14.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问题研究

(二)侦查监督

16.侦查监督与健全司法制约监督体系

17.侦查监督与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

18.侦查监督体系研究

19.侦查监督的方式和程序

20.增强侦查监督质效实务研究

21.侦查监督与捕诉一体工作机制

22.侦查监督与数字检察

23.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研究

24.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研究

25.刑事强制措施、侦查措施监督研究

26.涉案财物处置监督研究

27.羁押必要性审查问题研究

28.退回补充侦查与自行补充侦查的适用

29.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

(三)其他重罪检察实务

30.涉外刑事案件疑难问题研究

31.最高人民检察院第25、37、45、53批指导性案例适用问题研究

二、征文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探讨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

2.来稿应遵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剽窃等侵犯著作权行为。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参评本次征文活动。论文篇幅控制在7000至12000字。

3.请各省级检察院重罪检察部门积极组织论文报送,将论文电子稿收集后于2024年9月5日前统一发送至联系人检察内网电子邮箱。论文电子稿名称设为“单位+姓名+论文标题”。非检察系统人员来稿请发送至联系人互联网电子邮箱。

三、论文格式

1.来稿请在论文左上角处注明“第四届全国重罪检察实务征文”。

2.论文题目下注明作者姓名,并以脚注方式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及所在部门、职务职称、联系方式。

3.正文用仿宋三号字,内容摘要和关键词用楷体四号字。全文单倍行距。论文内各级标题使用“一”“(一)”“1.”的模式。一级标题用黑体三号字,二级标题用楷体三号字。

4.注释一律使用脚注,宋体小五号字,每页重新编号,样式为“l.2.3.”。

四、征文评奖与使用

1.我们将组织专班对来稿进行评审,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论文若干篇。对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省级检察院重罪检察部门,颁发优秀组织奖。

2.优秀论文推荐至《中国检察官》《人民检察》《刑事检察工作指导》等刊物上发表。

3.我们将对优秀获奖论文进行整理汇编,适时公开出版。

联系人:肖先华

联系电话:(010)65205847 

检察内网电子邮箱:xiaoxianhua@gj.pro

互联网电子邮箱:xiaoxianhua@spp.gov.cn

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厅

《中国检察官》杂志社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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