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学研究》第九辑征稿:观察与建构:刑事法学的实证研究
发布日期:2024-08-30 来源:中外刑事法学研究公众号

《刑事法学研究》由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主办,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每年出版两辑。目前第八辑组稿已完成,即将开展第九辑征稿工作。

本刊以“中国问题”为终极的学术关切与理论归宿,倡导自主性、本土性、实践性、前沿性研究,鼓励有的放矢的比较研究,融合多元的方法论,力图整合刑事法学学科资源,促成聚力中国刑事法学研究的欣欣向荣之格局。自第七辑起,本刊将采取“专题征稿+常设征稿”的双轨模式,以加强学术关注和聚焦的前沿性、专注度,同时激励更多青年学子转向并持续深耕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前沿课题研究。

一、征稿主题

第九辑的主题为“观察与建构:刑事法学的实证研究” 

我国刑事法,尤其是刑法受欧陆国家影响颇深,强调以法教义学建构起颇为精密的理论体系。法教义学以法律文本为依据,依照法律规范的内在逻辑和体系要求解释、应用及发展法律,却始终难以解决“应然与实然之差”的问题。因此,在法教义学之外,引入定性与定量的实证研究显得十分必要:实证研究方法具有客观性,可以弥补既有研究范式之不足,让我们更好地了解司法实践的运作情况。法律实证研究以数据分析为中心,评估既有的制度实效,解读真实的的法律实践,更可以帮助有权机关作出更恰当的司法决策,并通过证否推动相关理论的发展。

近年来,以白建军教授、左卫民教授等为代表的刑事法名家积极开展实证研究,青年学人也不断开拓创新,运用定性和定量方法进行研究并取得丰硕的成果。我国的刑事法律实证研究告别“描述性统计”和“小样本分析”,正在向深入的质性研究(深入访谈、参与式观察等)和大样本量化研究(机器学习、回归分析等)迈进。不过,在刑事法教义学仍占主流的当下,刑事法学实证研究不能只停留于方法的转变上,更要强调研究方法与内容的吻合度。研究的工具理性和程序理性旨在为理论探索和认知推进提供支持,若缺乏对实体理论的精确理解,即便是最前沿的实证方法也无法在法学领域发挥其应有的意义。换言之,跳出传统刑事法研究的框架,挑战既有的学术观点,提出更具有解释力的理论,是我们对未来刑事法学实证研究的期待。

当下,《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为开展实证研究创造了便利条件,《刑法修正案(十二)》对贿赂犯罪的调整、《醉驾新规》实施与刑罚理念变化等都是很好的研究主题。而且,刑事法学的实证研究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方法论,非常适合青年学人学习和探索。有鉴于此,本辑《刑事法学研究》继续秉持“培育学术新人,鼓励青年学子”的理念,以“观察与建构:刑事法学的实证研究”为主题征稿,重点关注以下研究方向:(一)《刑法修正案(十二)》实施的实证研究(二)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证研究(三)新型证据司法适用的实证研究(四)轻罪治理与犯罪控制。此外,征稿范围不限于以上领域,只要是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定性与定量)的刑事法学相关文章,我们都非常欢迎。

本辑征稿截止日期暂定2024年11月30日,预计于2025年出版。

《刑事法学研究》编辑部将视投稿情况,组织相关主题的青年学子交流活动。

二、常设主题

除专题征稿外,您还可以结合本刊下列常设主题投递稿件:

(1)时代前沿。本专题旨在及时回应重大理论关切、法治需求以及实践动态。每辑将围绕我国重大刑事法治、刑事立法及司法等问题,特约法学名家领衔,就特定问题,以组稿等方式,通过刑法、刑事诉讼法、犯罪学、法社会学等多学科学者的集体参与,就我国刑事法学研究的新问题、新现象进行研究。

(2)学术争鸣。本专题旨在鼓励学术创新与学术争鸣。每辑将遴选具有重大学术争议的创新性文章,鼓励批判性思维、对传统学说提出质疑,以激励学术自信与学术创新。

(3)域外视野。本专题主要登载域外刑事法治动态、刑事司法制度、域外刑事法制比较研究,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法制动态等文章,同时欢迎取得原作者授权的经典译文。

三、投稿须知

(1)所投稿件或其主要内容,必须是未在其他公开出版物以及互联网上发表过的原创作品,所投稿件原则必须是署名作者本人实际完成,不存在任何违反学术规范情形,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

(2)论文字数在1.8万字左右为宜。格式规范请参照《法学引注手册》的注释体例。

(3)仅接受电子邮箱投稿方式,编辑部的收稿邮箱:xingshifaxueyanjiu@163.com。来稿请以Word形式编辑,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作者与文章题目(作者+题目),并以附件的形式发送。此外,请在文稿中最后一页注明作者相关信息以及通讯地址、邮编、联系方式等。参与专题征稿的作者,烦请您在邮件主题和正文第一页标注“第九辑专题征稿”,我们将优先安排审稿。

(4)编辑部严格执行通行的审稿机制。限于编审力量,对所投稿件,不论是否发表等,一般会在一个半月内,进行及时回复有关稿件的处理情况。作者在投稿后3个月内未接到编辑部通知的,可自行处理。作者在投稿后3个月内知悉来稿已为或将为其他公开出版物刊登的,应立即通知本编辑部。

(5)稿件一经采用,《刑事法学研究》编辑部有权在不改变稿件基本观点和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在定稿前对稿件进行编辑修改。

(6)本刊不收取任何审稿费、版面费等任何费用。

(7)作者所投稿件如获采用,编辑部将支付稿费,并同意《刑事法学研究》在支付稿酬时代扣代缴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

本刊倡导培育新人的理念,鼓励青年学子,尤其是在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积极投稿。对于通过初审的来稿,我们将及时与作者沟通,并根据修改情况,积极支持发表。 

《刑事法学研究》编辑部

2024年8月


责任编辑:高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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