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之际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授予15人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
其中,授予张晋藩、黄大年“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
这是继2019年高铭暄教授被授予“人民教育家”后,法学教育者再次获此荣誉称号。
张晋藩,男,1930年7月出生,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名誉院长。
1946年考入私立东北中正大学预科。1947年,升入本科。1948年5月8日,随学校迁到北京。1949年,入读于华北文科大学。1950年—1952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攻读中国法制史专业研究生。
1952年—1983年,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讲师、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
1983年,被评为教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为博士生导师;7月,调至中国政法大学,历任研究生院院长、副校长、中国法制史研究所所长。1984年,开始招收首届中国法制史博士生。1987年,被评为中国法制史重点学科带头人。2000年,担纲《中国少数民族法制通史》总主编 。2001年,获聘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2003年,出版《中国近代社会与法制文明》 。2008年,开始《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第三版的修订 。
张晋藩教授长期从事中国法制史的学术研究,是中国法律史学奠基人,中国法制史学科的主要创建者和杰出代表,研究成果奠定了中国法制史学科的理论基础和结构范式 。2012年,获得“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2017年,获评为“当代中国法律史学的开拓者和奠基人” 。2021年10月,获得第二届韩德培法学奖终身成就奖。2024年9月,获“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