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原创性范畴”第三届论坛通知公告1号
发布日期:2025-04-09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公众号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强调,总结提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观点、理论,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

有鉴于此,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于2023年发起设立“中国法治原创性范畴”论坛。2023年12月9日、10日,首届论坛在北京举办,会议主题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2024年11月16日、17日,第二届论坛在杭州举办,会议主题是“我国宪法中的社会主义——纪念五四宪法制定七十周年”。两届会议得到了学界和《中国法律评论》《法学评论》《法学论坛》《法制与社会发展》《浙江工商大学学报》《法治研究》编辑部的大力支持。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前副主任公丕祥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前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前校长付子堂教授,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专职委员周佑勇教授等莅临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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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牵头主办的“中国法治原创性范畴论坛”第三届论坛拟于2025年11月15日(星期六)、16日(星期日)在江苏南京召开,论坛主题为“中华法治文明”。论坛开幕式将邀请重要领导出席,并邀请重量级嘉宾致辞。

“中华法治文明”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历史基因,也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历史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指出:“中华法系源远流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丰富法治思想和深邃政治智慧,是中华文化的瑰宝。要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激发起蓬勃生机。”

中华法系不仅影响了东亚与东南亚诸国,也在东西方交流的历史时代对欧洲产生诸多影响,在世界法治文明中占据重要一席;以法为本、缘法而治、刑无等级、法不阿贵等法治思想,不仅是中华法系的历史表达,也为世界法治文明发展做出独特贡献。从历史到当代,中华法治文明始终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与适应力,最终走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道路既坚持了法治现代化的发展方向,又坚持了法治的自主性和民族性。在全面建设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如何实现中华法治文明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如何在世界法治体系中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如何构建中国特色的法治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成为当前法学界关注的重要议题。

本次论坛将围绕“中华法治文明”这一原创性范畴,计划于2025年11月齐聚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共同探讨“中华法治文明”的内涵特征、历史定位与时代转型,探寻“中华法治文明”之于“世界法治文明”的独特贡献,为构建中国自主法治发展体系提供理论支撑,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法学智慧。

一、论坛安排

论坛开幕式由重量级嘉宾作基调发言,论坛研讨环节拟分为四个单元,除第一单元将邀请知名学者进行主旨发言外,其余三个单元将采取一位主报告人与4-6位评议人评议,余者深度研讨的模式。

现公开征集主报告人3位。投稿应围绕“中华法治文明”这一范畴进行细致深入的研究,并于规定日期前提交报告论文。组织方将组织专家以严格的学术标准进行专业评审,并从中确定报告人。报告人的差旅费与食宿费由组织方承担。

评议人将采取定向邀请和其余投稿者中遴选的方式。评议人需于会前一周内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书面评议。论坛将邀请理论界专家、学者担任各单元的主持人和总评人。

二、征文要求

1、征文对象:法学领域中青年教师、在读博士生、博士后研究人员。

2、投稿论文需为尚未在纸质或电子媒介上发表的原创性文章,字数不低于15000字,论文格式采用《中国法学》的注释体例。

3、文稿件请于2025年10月15日前以电子版方式(WORD文档格式)提交至电子邮箱:ycxfc2023@163.com

三、时间地点

会议拟定于2025年11月15日(星期六)、16日(星期日)在江苏南京召开。

诚挚欢迎海内外学人、尤其是青年学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方: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

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2025年3月31日


责任编辑:高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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