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中国公证改革与发展研讨会暨《公证法》颁布二十周年学术研讨会征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25  来源:法聚琴澳公众号

自2005年《公证法》颁布以来,公证制度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权益以及优化法律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公证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公证行业发展乏力、队伍建设亟须加强、执业保障有待落实、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困难、监督管理有待加强等问题。鉴于此,《公证法》修改被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二类项目,司法部于2024年正式启动了《公证法》修改工作。

2025年正值《公证法》颁布二十周年,也是修法进程的关键之年。为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系统总结《公证法》实施成效与经验,深入探讨新形势下《公证法》的修改方案,湘潭大学司法部公证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拟于2025年10月底在湖南湘潭举办第四届中国公证改革与发展研讨会暨《公证法》颁布二十周年学术研讨会(以下简称研讨会)。研讨会拟通过会议征文的方式,邀请全国公证领域的专家学者,围绕公证制度现代化与《公证法》的修改进行研讨,促进全国公证行业的理论交流和实务探讨,共同推动中国公证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此次研讨会征文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题

公证制度现代化与《公证法》的修改

二、会议单位

主办单位:湘潭大学司法部公证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

承办单位:湘潭大学法学学部、湖南省公证协会

协办单位:珠海市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横琴珠港澳(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湖南省湘潭市湖湘公证处

三、征文对象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公证人员、法学院校师生和其他法律工作者。

四、选题方向

1.《公证法》施行的成效评价与科学反思

2.《公证法》修订的基本原则

3.公证制度定位与公证职能设计

4.公证体制改革的立法供给

5.公证队伍建设的法治保障

6.公证业务的创新与发展

7.公证调解的立法

8.公证与认证的划分

9.公证核实与执业保障

10.在线公证的立法

11.公证执业过错与法律责任

12.虚假公证的法律规制

13.公证规范执业与监督管理

五、征文要求

1.文章内容应当紧扣公证制度现代化与《公证法》的修改主题,坚持问题导向,具有理论性和建设性。作者也可以围绕研讨会主题自选题目。

2.投稿文章应当未公开发表,形式为论文,字数不少于6000字,一般不超过15000字。

3.文章不得抄袭,作者对文章原创性负责。征文设有查重环节,对重复率超过20%的论文,取消参评资格。

4.不接受各地司法行政部门公证改革情况汇报、经验介绍、领导讲话性质的文章。

5.注释采用脚注,格式体例参照《中国法学》杂志。

6.向本次研讨会投稿即视为授权主办方对文章进行修改和出版发行。

六、奖励和成果转化

本次征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获奖作者将获邀参加研讨会(另行通知),获奖论文将结集在出版社出版。

七、截稿时间

有意赐稿参会的作者,请于2025年9月20日前将word版本的电子稿件发送至会议征文邮箱xiangdagongzheng@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标明文章名+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逾期不再接受投稿。

联系人:夏先华老师(15927307898)

     刘瑜博士(15116211680)

湘潭大学司法部公证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

        2025年6月27日

 


责任编辑:高瀚伟
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