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信和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切实提升民事诉讼法学青年学子的科研素养与实践能力,搭建博士生、博士后学术交流与思想碰撞的平台,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决定召开第四届“全国民事诉讼法学博士生、博士后论坛”。本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厦门大学法学院承办。论坛拟于2025年11月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现将论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执行异议之诉的理论与实践
二、论文征集
作者可在论坛主题范围内自拟题目。投稿人应是国内外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民事诉讼法学方向的在读博士研究生或者博士后流动站工作人员。论文篇幅限15000-25000字之间,须独立署名,每人限投稿一篇。论文应为投稿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没有参加过其他论文竞赛并获得奖项(包括优秀奖),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注释格式参照《法学研究》,论文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
请投稿者将符合论坛主题的论文电子稿发至邮箱:minsuboshiluntan@163.com(Word附件提交,邮件名和Word文件名为“论坛投稿+作者姓名+论文标题”;正文字体为宋体小四号、1.5倍行距;论文首页请附个人所在学校、研究方向和导师姓名等信息及联系方式)。
三、论坛报告人和与谈人的产生方式
论坛将通过论文遴选报告人。组委会将使用自然人评审与人工智能评审相结合方式。邀请知名学者和知名法学杂志编辑对征稿期内收到并符合征稿要求的稿件进行匿名评审,并同时使用人工智能方式进行评审。拟遴选出一等奖二名、二等奖四名、三等奖六名和优秀奖若干名。一、二、三等奖作者将作为论坛报告人,优秀论文作者将有机会获邀作为与谈人参加论坛。组委会将邀请学界或实务部门资深研究者对报告人的论文进行点评。
四、论坛成果转化
论坛组委会将推荐获得一、二、三等奖论文至合作刊物,入选论文可优先进入审稿程序。
五、论坛参加人员
线下邀请参会人员包括论文报告人、与谈人及评议专家,会议同时接受投稿作者及国内各高校、研究机构博士研究生及在站博士后的自主报名,投稿作者享有优先确认权,其他报名人员按照先后顺序由会务组逐一确认。自主报名人员参会报名表请发至minsuboshiluntan@163.com。
六、论坛费用
论坛不收取会务费、餐费。受邀报告人(一、二、三等奖作者)食宿由主办方承担,另可报销往返差旅费(国内经济舱机票、高铁/动车二等座或火车硬卧)。其他参会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七、论坛联系人
唐 琛:13973237732
周群智:18906334178
第四届“全国民事诉讼法学博士生、博士后论坛”参会报名表.xlsx
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
厦门大学法学院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