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发言人记者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了部分法律草案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布、通过各种途径公开征求意见的有关情况。
关于原子能法草案二审稿。4月30日至5月29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59人次提出的132条意见;在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共收到12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26条意见。社会公众和人大代表主要就鼓励和支持原子能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强化原子能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等提出了意见建议。此外,安徽合肥联系点建议增加鼓励和支持受控热核聚变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广东江海联系点建议增加开展原子能科学知识普及活动主体,经研究予以采纳,草案三审稿已有所体现。
关于仲裁法修订草案二审稿。4月30日至5月29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284人次提出的1101条意见,另收到来信56封。社会公众普遍认为,修订草案二审稿认真吸收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涉外仲裁、仲裁监督和法院支持仲裁等相关制度作了修改完善,符合仲裁实践发展需要,有利于打造国际商事仲裁优选地,并就网络在线仲裁、强化对仲裁的支持力度、拓宽特别仲裁的适用范围等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经认真研究,修订草案三审稿吸收采纳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此外,在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共收到14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55条意见建议。有的人大代表就支持仲裁庭收集证据等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经认真研究予以采纳,修订草案三审稿已有所体现。
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二审稿。6月27日至7月26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60人次提出的293条意见。社会公众主要就加强监测报告、规范应急处置措施和程序、完善保障措施等提出了意见建议,部分意见经研究予以采纳。在草案修改过程中,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参与有关立法工作,耿福能、寿锡凌、董宏涛、陈树波等代表参加有关座谈会,提出意见建议;于洋、翟志海等代表通过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积极提出意见;陕西汉中等联系点积极反馈当地群众意见建议。一些好的意见建议经研究予以采纳,草案二审稿已有所体现。
关于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二审稿。6月27日至7月26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965人次提出的1231条意见,另收到来信1封。社会公众主要围绕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基层法治宣传教育保障力度、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在立法过程中,我们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梳理研究37位代表通过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提出的80条修改建议;邀请提出相关议案、建议的买世蕊、陈灿代表参加座谈会、评估会;赴地方调研时,当面听取罗振、黄达昌等代表的意见建议。两次通过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平台征求意见,33个联系点共提交1143条意见。其中,天津小白楼、广东福田等联系点提出的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辽宁大连人民广场等联系点提出的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等建议,在相关条文中予以吸收体现。
关于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6月27日至7月26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2136人次提出的3778条意见。社会公众主要就明确目录调整机制、完善各方法律责任等提出了意见建议,有关意见经研究予以采纳。在草案修改完善过程中,张海鸥、王金杰、杨蓉、李丽丽、许庆民等全国人大代表参加有关座谈会,提出意见建议;萧志伟、闫宏伟等代表通过信息化平台积极提出意见;湖南长沙、贵州毕节等34个联系点积极反馈当地群众意见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对优化监管措施、完善法律责任等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建议,经研究予以采纳。
关于生态环境法典草案。4月30日至6月13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3154人次提出的11176条意见。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从一般的30天延长到45天。同时,法典草案还印发4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通过代表工作平台征求全国人大代表意见,并向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发函征求意见,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座谈、听取意见。其中,对于总则编,有的全国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建议,在立法目的中增加“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有的联系点建议,增加规定地方政府对辖区的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将“地区”纳入财政纵向补偿的范围等。对上述意见,我们做了认真研究,并对相关内容作了修改完善。对于生态保护编,有的社会公众提出,季节性差别管控措施应当不限于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也应当适用。有的联系点建议,国土绿化应优先选用本地适生植物、增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规定、草案有关内容与矿产资源法做好衔接、修改完善生态修复的内容等。对上述意见,我们做了认真研究,并对相关内容作了修改完善。对于绿色低碳发展编,有的社会公众建议,推进交通运输和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制度、明确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等。有的联系点建议,增加节约资源的要求、增加农村地区循环经济利用的规定、将清洁生产措施适用于所有企业、将动力电池纳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范围等。对上述意见,我们做了认真研究,并对相关内容作了修改完善。
关于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4月30日至5月29日,在中国人大网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95人次提出的277条意见;草案同步印发1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共收到117条修改建议。对于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我们进行了逐条认真研究。其中,江苏海门联系点建议强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国家发展规划监督的规定,重庆沙坪坝、新疆库车、浙江丽水等联系点建议进一步明确我国规划体系的具体内涵及不同规划的具体定位,经研究予以采纳,在草案二审稿中已有所体现。
关于海商法修订草案二审稿。6月27日至7月26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07人次提出的1018条意见,另收到来信17封;在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共收到11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32条意见建议。普遍认为,修订草案二审稿积极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准确把握了海商实践发展的制度诉求,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效性,已经比较完善,同时就海商法与民法典的衔接、合理平衡船货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承运人推定规则、完善船舶抵押权和优先权制度等问题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
关于渔业法修订草案二审稿。6月27日至7月26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221人次提出的550条意见,另收到来信6封。社会公众主要就明确法律适用范围、鼓励扶持远洋渔业、规范船网工具指标转让、加强渔业资源保护等提出了意见建议。在修订草案修改完善过程中,齐秀敏等10余位全国人大代表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广东南沙等联系点就渔业船网工具指标转让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关于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二审稿。6月27日至7月26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68人次提出的389条意见,另收到来信6封;在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共收到9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39条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强化安全措施,保障航空运输安全,维护民用航空运输秩序。二是进一步充实促进民用航空业高质量发展措施,完善适航审定、基础设施建设、低空经济发展等相关规定。三是进一步加强旅客权益保护,提升民用机场、公共航空运输服务质量。四是进一步与有关法律和国际公约做好衔接。
关于社会救助法草案。6月27日至7月26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762人次提出的2010条意见,另收到来信5封。向2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1800余条。在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共收到20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62条意见。社会公众、联系点、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主要包括:做好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等制度的衔接、完善财政保障支持机制、增加服务类救助相关规定、平衡好救助对象信息公示与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的保护、简化救助申请和审批程序、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激励措施、加大对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