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的法学教育与理论研究——武汉大学第五届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士生学术论坛征稿启事
发布日期:2025-09-09  来源:法学评论LawReview公众号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学教育与研究的全过程,既是提升法学研究能力和水平的根本依循,也是完善高校思政教育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从2021年开始,武汉大学法学院连续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士生论坛,努力搭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学交流平台,探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更有效地融入法学研究与思政教育的新途径,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法治人才保障和法学理论支持。

2025年正值“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我国正处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武汉大学法学院总结前四届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士生学术论坛的成功经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的法学教育与理论研究”为主题,拟于10月至11月间举办第五届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士生学术论坛。本次论坛将以博士研究生学术交流为主,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与学术指导。论坛采取公开征文方式,评选出优秀论文作者参与论坛交流。现面向全国博士研究生公开征集论文,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诚邀广大博士生踊跃投稿。

一、论坛主题

论坛鼓励参会者围绕相关领域从多个角度开展深入分析与探讨。论坛共设置八个分论坛,参会者可结合自身研究方向选择相应分论坛撰文投稿。各分论坛主题及参考选题方向如下: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与理论创新

1.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内涵解析

2.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理研究

3. 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构建

4.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宪法全面实施制度体系

1. 党的领导宪法原则与宪法实施机制研究

2. 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宪法适应性变迁研究

3. 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宪法支持体系构建研究

4. 基层治理法治化与宪法社会整合功能研究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生态文明法治

1. 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关系研究

2. 建构中国自主环境法知识体系研究

3. 生态文明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

4.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研究

(四)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民商事法律制度现代化

1.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一)疑难问题研究

2.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疑难问题研究

3. 人工智能时代的民事权益保护

4. 低空经济发展中的民事权益保护

(五)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式刑事法治现代化

1. 新时期社会治理与刑事对策研究

2. 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刑法保护研究

3. 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犯罪问题研究

4. 刑民交叉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六)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涉外法治

1. 加强涉外诉讼、仲裁和调解机制建设

2. 法治“一带一路”的争议预防和解决机制建设

3. 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

4. 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法理

(七)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营商环境优化的法治表达

1. 中国经济法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

2.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问题研究

3. 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法治建设研究

4. 新质生产力的法律制度回应

(八)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基层司法治理

1. 检察公益诉讼的相关理论、实践、制度研究

2. 数字技术助力基层司法治理研究

3. 党建引领基层司法治理共同体建设研究

4. 基层司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

除前述选题外,本论坛竭诚欢迎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法治人才高质量发展、法学人才培养体系改革或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建设的研究成果。主办方视情况开设专门论坛讨论前述议题,以探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的策略。

二、征文对象

面向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及其他相关学科专业的在读博士研究生征文,同时也欢迎相关专业优秀的硕士研究生、近三年内完成博士论文答辩的青年学者投稿。

三、投稿要求

(一)论文须为原创作品(可以为已发表的论文),内容紧扣本次论坛主题。

(二)论文引注格式请参照《法学评论》注释体例,字数(不含注释)在1-2万字之间为宜。

(三)论坛即日起开放报名,报名者应于2025910日前将论文全文(Word+PDF版)提交至会务邮箱whufxylt@163.com。邮件主题与文件名按照如下格式:学校+姓名+分支主题+论文题目+联系方式。

(四)每人仅限投稿一篇,且投稿人应为本论文的主要撰写者。

四、其他事宜

(一)投稿稿件由论坛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经评委打分与合议,拟评选出一等奖论文8篇、二等奖论文16篇、三等奖论文24篇(具体视投稿论文情况而定),并由论坛组委会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及相应奖品。颁奖仪式将于论坛举办期间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举行,评选结果将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二)本届博士论坛入选论文不向作者收取版面费和支付稿费,论坛将制作论文集(光盘),论文集为与会者交流资料,不具有正式刊号,不影响论文作者向学术性专业期刊投稿,获奖论文将择优推荐结集出版。

(三)本论坛不收取会务费,入选优秀论文的校外作者在论坛期间的住宿费与餐饮费由论坛组委会提供,交通费敬请自理。

(四)本次论坛组委会下设会务组,会务组联系方式如下:

分论坛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与理论创新

联系人:张同学 15966255219

分论坛二: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宪法全面实施制度体系

联系人:李同学 15907945034

分论坛三: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生态文明法治

联系人:刘同学 15827548355

分论坛四: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民商事法律制度现代化

联系人:羊同学 13516191686

分论坛五: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式刑事法治现代化

联系人:刘同学 13007109949

分论坛六: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涉外法治

联系人:林同学 18811376316

分论坛七: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营商环境优化的法治表达

联系人:吕同学 15172355262

分论坛八: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基层司法治理

联系人:陈同学 13662780555

五、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二)承办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党支部书记联席会、武汉大学法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

(三)协办单位:复旦大学法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吉林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生宣讲团、清华大学法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士生宣讲团、浙江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生宣讲团、中山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青年研习会(排名不分先后)

武汉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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