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天下”我乐观其成
发布日期:2009-07-31 来源:南方周末  作者:江 平

我们现在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越来越明确了。可以说,我们在具体法律制定的过程中有许多已经是变化的了,有许多改革了。也有恶法,需要不断地来改善。但是我们所赞扬的法律的精神,是不应该发生变化的。

  我们看制度的好和坏,最根本要看它法治精神如何。希特勒统治的时候照样法律很完全,照样有宪法,但是你能说消灭犹太人的宪法就是法治宪政的精神吗?显然不是。所以说,从宪法开始到一般的法律都应该维护最重要的东西,就是尊重人的权利。中国当今要让世界各国人们佩服你的不仅是经济快速发展,更重要的是文明的发展。

  我们所说的法治天下,起码是指用法治的精神真正体现到我们的宪法中,能够贯彻在我们的行动中,能够实施在我们每一步政策中。依法治国已经写进了中国的宪法,但是离实现还早得很。或者说这是一个梦想,或者说这是一个纲领,要实现这个纲领,我们还有很多路要走。

  拿中国现在的情况来说,红头文件,领导人讲话,不同的政策,各种用文件来代替法律的现象是很严重的。中国一个镇里边,一个乡里边,一个领导的一句话,可能在当地的老百姓的心目中比宪法大得多,更不用说更高一些的领导人的一个讲话,实际上所起到的作用也比我们的宪法和法律起的作用大得多。

  所以,要实现我们的梦想,还需要好几代人的努力,还需要我们在政治制度上、法律制度上和其他各个方面作出更多的努力。这就是我的希望。

像我80岁的人来说,还是很乐观的。法治在中国的发展,总的来说,是退一步进两步,还是在不断地前进。当然还要看到,现在有些地方是在倒退。

我的中国梦,就是法治天下。美国梦也好,中国梦也好,在法治理念方面,我觉得总的来说,是一致的。美国法治天下的梦,就是法治的理念写进宪法,二百多年都一直保持下来了。中国也有宪法,但是能不能实现真正的法治呢?在这种情况下,法治天下就包含了这个共同的理想。

“不要因为妥协而难过,时间会逐渐改变一切。”

我们年轻时代的理想,是建设一个民主、自由、富强的新中国。改革开放之后,我们重新提出来恢复它的本来面目。追求民主、自由和人权,我觉得这是人的本性,我总不能够去追求一个专制的社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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