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想到没处想了
我出国留学时已届青年末期。人过而立,许多看法可能已渐趋定型,通常属于“不可教”的年龄。从实惠言,此时举家负笈,从零起步,当学生受洋罪,实为不智。而经由这一番折腾,前景究竟如何,心中尚且无底,甚感忐忑。实际上,办完各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手续,打好包裹,整装待发的前一天,就有前辈过来人驾临平屋,竭陈中国大学里“学位学问敌不过权位权势”的道理,力劝退机票毁合约,留在家中准备申报“当教授的材料”。如此这般,跨洋飞行并不感到欣悦,倒颇有些古人的“去国”之思,再加上一点“前路渺茫,何处是尽头”的空荡与惶惑。
我们这辈现在被称作“六十年代前后出生”的知识分子,已届中年,事业、生活各有自己的选择或被选择,也各有自己的欣然或黯然处。今日法学界不少出头露面的,大都属于这一年龄段。不过,就学术训练和学养的积累言,只要不是故意伪装没有自知之明,越往后来,越看出均有力不从心处,彼此都不免人到中年的“江郎才尽”的喟叹。想起过去自己的先生辈们常常于真真假假间自况“过渡性人物”,这时才能会心一笑。少数智巧者,遂将心思花在学术之外,营造眩人光环,“奔驰乎富贵,泛滥乎词章”。话说回头,“江郎”也不是平常物,我非“江郎”,既无才华横溢时,便也就无“才尽”后的寂寞。“事业”上不入“频道”,无呼引的工夫和功夫,通常充盈心头的更多的是活着有什么劲的苦闷,文雅的措辞当是说正在思考“人生问题”。闷头扪心,一意徘徊;辗转反侧,“明明闇闇”。的确,念过一点书的人,没念过书的人,一般都逃不脱这个常常挥之难去、不绝如缕的念头,有时候想到没处想了,叹两口气而已。旧日的中国人将生之凄惶死之迷惑消隐于代际传替的亲情伦理的脉脉温情中,于时间之维的静观,透过迷蒙泪眼,以“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一言以蔽之;感天叹地惜人的不尽悲悯,顿化作“黄叶作金钱,权止小儿啼”的冲淡与空灵,生命遂多少有了安放之处。而我们身处的这个时代,人口成为负担,贤与不肖的差别相对化,豪迈与沮丧同在,希望与绝望俱来,虽然据说是进步了,却反倒更让人“想到没处想了”。我当时就常常叹气,可见已然“想到没处想了”。想当年闹“文革”,漱溟先生以圣人之躯扫马路,心中默念佛偈“一声佛号观世音,声声唤醒自家心”,砥砺心志,终捱大关。吾侪不肖,进境便只能止于“想到没处想了”。
是的,正是这“想到没处想了”,逼迫着我要再作一回学生,去死念书,念“万里路”这本大书。多难兴邦,不尽无奈缘河殇;贞下起元,“悟过改更我又何言?”如本文最后一节将要叙述的,清末以还,中国已然有过五代法学家了,如我辈第五代法学从业者,便仿佛是在重复前三代的故事。
第二节 去讨一个说法
近世中国有一个重要现象,几乎影响了每一个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法律从业者不能自外。就是凡事都要在与西方的比较中去做取舍,也只有经由这一番介乎通与不通之间的“比较研究”,似乎才觉得妥当塌实。自李合肥而毛润之,从鸿学硕儒到计程车司机,无论“保守主义”还是“自由主义”,无一幸免。年轻或不年轻的学子,于篇头句尾引用些其实不知所云、与自己的论题可能八竿子打不到一块的“妇科”、“大力打”或“毒鳄精”,已成时髦。因此,当时与常常盘绕心头、挥之不去的“活着有什么劲”的问题联翩而至的,便就是“人家是怎么过的?”好奇和疑问。这里的“人家”,不是头上顶着乌纱、说话办事都很庄严的熟人,也不是腰包鼓鼓囊囊、说话办事都很不庄严的朋友,而是那个代表着“文明”“富强”的西方,那个让容闳、严复、辜汤生、胡适之们都不得不面对、不得不赶一趟混水的另一个世界。
是呀,那方水土的居民究竟禀性如何?他们到底怎样编织自家的人世规则和人间秩序?又是如何于世道人心、法制法意间牵线搭桥,营造自己的规则之网与意义之网的?都说宗教为其法意的重要之惟,那么,暝暗的法庭里如今还为上帝保留一席之地吗?难道,他们的出入言利竟能与温情脉脉同时相成而不相害?个人,这个近世生活中几近神圣的字眼,是如何于现实的洒扫应对中切磋成型,再藉由规则形式而道成肉身的?时贤们散布小道消息一般嘈嘈切切的法律与道德两分、契约取代了身份、等级差别让位于人人平等云云,真是那样藕断即丝不连了吗?一句话,他们究竟是怎么过日子的?他们究竟是怎么“法律”地过日子,或者,过“法律”日子的?这些问题盘垣心头,让我揣揣不安,魂不守舍,逼着我不得不去讨一个说法。“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而我所缺乏而希求者,恰恰就是这样一个心安理得!至于议会如何按期开会怎样表决,政党政治谁来出钱谁来演戏,选区的划分候选人的竞选老百姓有没有不投票的自由,法官为什么戴假发着长袍,劳资双方的负担交通规则的订定六合彩的玩法,等等等等,倒并不太着急知道,而后来却又最着急要知道。这是后话,按下不表。
在这样的心境下,到了墨尔本大学之后,一般的课程并不能引起我特别的兴味。毕竟,我已过了做乖学生的年龄,也不是台上洋教授自圆其说或者貌似自圆其说的论说所能轻易糊弄住的,而做博士论文不过是为了换得驻留静观的生活费——至少自己是这样感觉的。毋宁,如能有一个“跨文化的”切磋琢磨、平等讨论的机会,让我纵情恣意做做“比较研究”,才最惬意。——虽说早过而立,其实离立还早,不然哪会这样想呢!
第三节 博士生候选人
墨尔本大学法学院的博士学位分为两种,即SJD和Ph.D.,可分别直译为“法律科学博士”和(法学)哲学博士。自去年始,除继续原有的传统英式以本科培养为主的模式外,并引入美式JD学位,作小规模的实验,兼取“创收”实利,而学术效果如何尚不得而知。通常,已经获得硕士学位者,可以在上述两种博士学位中择一申请。极少数获得“优异”(bachelorwithhonours)成绩的本科生,符合一定条件,也可直接攻读,唯学习年限有别。根据法学院的规定,SJD的学习年限为二至三年,不超过三年,除课程外,写作一篇论文,正文一般不超过五万单词。Ph.D.的学习年限最少为三年,除课程外,博士论文的正文约在八万单词,不得超过十万单词。如若超过,得特别陈述理由,并经导师、法学院院长和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否则,导师有权拒绝审读。如此要求,意在防止水货膨胀。毕竟,博士论文不是“字数”大战。另一方面,学习期限则可延长至五到七年,“慢一点”,并无妨碍。有些大学最长可达十年,真正要培养老童生。攻读Ph.D.的博士候选人三年之内不得提交论文,聪颖俊杰之士欲于三年大限不到即提交论文,得经过导师、法学院院长和研究生院的特别核准。
对于攻读Ph.D.的非英语国家的海外学生来说,在满足了英语合格、提交的研究计划获得通过、最终准允入学注册,当然,还有交纳了学费等等条件之后,即算是“博士生候选人”(probationaryPh.D.candidate),即处于可能成为博士生的预科阶段。通常,这一阶段为一年,届时满足条件者,可转换“身份”,正式成为“博士生”或“博士候选人”(Ph.D.candidate)。第一年未获通过,得顺延一年,如是者再,还不行,则自动丧失“博士生候选人”资格,可以降格攻读,也可以转学。可能是作为对此设置的补充,还有一种学制是自攻读硕士学位向博士学位渐次过渡,所谓的masterleadingtoPh.D.,有玩笑说它类似于现代西方刑罚体制中的不定期刑。即学生注册后其身份并不确定,先读硕士学位,同时并保有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前景。在学生完成指定的课程和论文后,视其学业进度、论文选题的价值、有无深造的潜力等等,决定是否转为“博士生候选人”。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则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此前的学习年限和成绩计入博士学位学习课程。否则,终止其候选人资格,授予硕士学位。
在“博士生候选人”这一年里,除导师额外指定或自己主动修习的其他课程外,候选人主要的学业有两项。一是完成一篇论文提纲,二是修习“博士生(候选人)讨论班”课程。论文提纲是对此前的研究计划的深化和细说,须将阁下的博士论文究竟要说明一个什么问题,用什么材料和方法来进行说明等等,写明白讲清楚。在形式上,该份提纲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详细的篇、章、节、目,越详细越好。二是对于论题、论旨的阐释,基本的论证思路、材料和方法,各篇章节的内容分配,以及时间进度安排,包括是否需要进行所谓的“田野调查”的说明,等等。其中,主要还是对于论文究竟要说明一个什么问题,这个问题在学术上有何价值及其既有研究状况的说明和解释。这样的工夫并不会白费,实际上,其常常构成博士论文“导论”部分的主要内容。三是“资料索引”,当然也是越周全详细越好。特别是资料类别的厘分,马虎不得。常规操作,功夫在细致。这部分忌讳的是不要将它变成一个“名著大全”。所列入的固然均为与论题有关的资料,但即便如此,倘若其中竟有以百部计的动辄数百页的大著,则其究与阁下论文有何特别关联,还是虚饰不得的。毋宁,将确实查阅过,而发现其中确与论题有关的章节特别标明,或许更为明智。实际上,在提纲答辩时,就会有答辩委员向你提出“这本书的什么章节或论说与你论题有关?”这样的问题。通常,论文提纲的正文不要超过一万单词,也就是三十页上下,当然,资料索引的页数除外。似乎字数不在非常重视之列,笔者亲见一同学的提纲正文仅十余页,却大获嘉许。
讨论班的第一次课多半“务虚”,内容之一就是各自介绍本人的论题论旨,以简要明白为务。中间主持教授和同学亦间或插话,多是对不明白处要求重新解释一下,或提供参阅的资料与修缮的建议。讨论班课程即将结业前后,另外安排时间,每位候选人须就自己的论题作详细公开陈述,主持教授和全体候选人参评,并由教授作出是否合格,从而是否推荐给导师的评判意见。实际上,候选人此时的陈述,多半已与导师讨论多次,并经导师过目。如我辈的“非英语国家海外留学生”,一般都能得到导师帮助,将文字稍作润饰。因此,推荐给导师后,导师通常即直接签署意见,再推荐给法学院学术委员会。
法学院学术委员会收到提纲和导师的推荐意见后,即组成由主管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与该生的导师,以及另外一至两名教授为成员的答辩委员会。通常,答辩委员会在答辩前几天即转给候选人一份问题清单,多是根据对于论文提纲的审读提出的相关问题。答辩由副院长主持,照例先由候选人就论题论旨作简要陈述,回答问题清单上的问题,然后,再由委员们提问,候选人作答。最后,答辩人退场,委员们进行讨论合议,作出是否同意候选人自“博士生候选人”转为“博士候选人”的表决。答辩人再次被招回时,主持人即宣布决定。如果是“好消息”,还会照例问一些在接下来的研究中需要什么样帮助、有何为难的问题。这个申请“转正”的答辩过程至此算是“礼成、奏乐”,为时约在两个钟头或稍长。如此这般,通常一周后研究生院会发你一纸通知,祝贺你正式成为“博士候选人”,并请持此通知到校注册处交费注册,领取新的学生证,等等。如果是坏消息,则等候通知,可能另外安排再次答辩时间,或要求重修讨论班课程。这里需要说明一点,导师是答辩委员会成员,但无表决权。论文完成最终提交后,导师同样只有推荐或拒绝推荐的权利,而无表决是否授予博士学位的权力。是否授予候选人博士学位的权力,掌握在作为评审委员会的当然主席的法学院院长,和经由研究生院另外聘请的两到三名评阅人手中。这两到三名评阅人须为校外或境外专家。候选人提交论文时,可向研究生院提供一份国际范围内需要回避的学者的名单,此外一切便都听天由命了。
第四节 讨论班
“博士生候选人讨论班”课程名称是“法学理论与法学方法讨论班”(seminaronlegaltheoryandmethod),由一、两位教授主持,若干位教授随机参加,每周一个晚上,每次三、四小时,共二十次,历时一年。
参加的学生为“博士生候选人”。按墨尔本大学体制,博士生候选人可在学期内的任何工作日注册,并无类于学期开学时统一时间内注册的要求。因此,参加的学生多为同年,而有时则可能并非同年注册的。就此而言,所谓的同学,真正不过是同课堂学习的邻桌而已。所有“博士生候选人”,不论具体研究方向是刑法商法抑或法的理论,均须参加讨论班。主持教授设计十余个专题,均为法的一般理论,即我们所说的“法理学”内容。事先由教务人员根据教授的指定,将有关阅读材料复印装订成册发给学生,主持教授同时并指定若干阅读书目。每个专题由一到两名学生负责作中心或主题发言,其内容多半为介绍这个专题已有研究状况、主要著作和代表人物,再列出有关这一专题的若干中心论题,详予评介,参加的教授们和学生共同讨论。有时主持教授视专题内容,随机邀请访问教授或其他院系的教授参加讨论。当然,受邀参加的并非都是有教授衔的。澳洲奉守母邦英制,大学里无论法学院抑或其他院系,正教授职位甚少,约为百分之十至二十之间。许多人一辈子都是讲师或高级讲师,皓首穷经。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或高级讲师即可带博士生,此外并无类如“博士生导师”审批的规定。如今金元之风吹彻全球,情况有所变化。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人不甘寂寞,跑到北美另劈蹊径的原因之一。笔者认识的几位“高级讲师”,教席自南而北,职称便也就由讲师而教授。的确,听起来爽呀!国人有不知情者,与此种体制遭遇后,以中国而中国之,动谓“才是副教授”,恰显示了自身的博识。
我参加的那一期讨论班,共有学生22人,结业时为15人。除本国学生外,计中国学生两名,印度、印尼、日本、尼日利亚和挪威留学生各一名。他们的名字我大都没记住。对于如我辈的“非英语国家海外留学生”,参加这样的讨论好处是增长见识,开阔视野,揣摩普通法传统中的论述方式和思维特点,并能于短时间内得有将专题领域内的主要思想成果和论题大致廓清的机会。特别是经由讨论,常能于不同国族的参加者的发言侧重点,隐约间见其“思想的焦虑”的差别,而得会心处。有些论题,象女权主义法学,鄙人怎么也提不起兴趣,而旁坐者则争论喋喋,以至于动了感情。还有的论题,如所谓的“世界法”,我则无法如邻桌劝言,“理性而冷静地思考”。其坏处则是常常各说各话,无法真正沟通,得到彼此“心照不宣”的那份“理性的愉悦”,并有可能遭遇零星不愉快。而主持教授为了顾及“政治正确”,有时说话不免摸棱两可,不知摆活什么“微言大义”。就困难而言,如我辈“非英语国家海外留学生”,则须于一周内阅读大量文献并理清头绪,甚感为难。起步伊始,我那点英文实不足以胜任。一周阅读二、三百页甚至更多材料,早无心领神会而心旷神怡的乐趣了。
以自然法专题为例,要求阅读的“复印材料”主要包括四类:
*第一类属于概览性或资料性的读物,如《寻觅法意》中的第六章,劳伊德《法理学》中的“自然法”一章,等等;
*第二类属于思想与法律例证性的读物,如《安啼歌妮》和“储蓄信贷公司诉托皮卡案”、“玛伯诉昆士兰州案”;
*第三类属于经典性读物,如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中的有关论述,托马斯·阿奎那的《神学大全》第二部分中的两篇论文,尤其是“问题”90至95,以及托马斯·霍布斯的《一个哲学家与英国普通法学者的对话》,特别是其中论理性、主权和法庭三节;
*第四类属于晚近显学的代表作,如约翰·菲尼斯的“自然法传统”和“自然法与法律推理”,等等。
推荐的阅读书目范围较广,除孟德斯鸠、洛克和卢梭、黑格尔诸公古典自然法论著外,并包括菲尼斯的《自然法与自然权利》和富勒的《法的道德之维》,等等。其中的一些论著通常属于人文学者的必读物,自然不会等到博士班时才读的。
负责专题发言的同学多会提前一周将发言提纲及有关材料印发或电邮给大家,通常并附上一份详尽的专题文献索引,供大家参考。至于有无参考价值,端看制作者是否确曾花功夫搜罗整理了。
第五节 语言、比较研究与言说身份
在一年的讨论班学习中,有几件小事和感受,记忆很深,写出来或有供未来出洋留学的学弟学妹们参考之处。
首先,终一年的讨论班课程,可以“卑之无甚高论”作结。日复一日的阅读、周复一周的讨论,并无多少淋漓畅快、激动人心的时刻,而主持教授亦非咳珠吐玉、华彩连篇。慢条斯理的辨析甚为单调而枯燥,几近“读律”的案例分析让人昏昏然;夜幕沉沉下的校园万籁无声,大家阅读、对谈和交流,也常有感觉烦闷之时。好几次,我仿佛出现了幻觉,觉得似乎是在中国的大学,抑或古书院的明堂,可知心不在焉。彼此人文背景悬殊,学术兴奋点差异甚大,虽共用一种语言说话,可说的是否就是一回事呢?交流意味着心意感通,可是若无心意,哪得感通?!只是事后回视,始觉身后脚印已连缀成行,庆幸时间不曾白费。常谓英语民族以“实践理性”见长,这“实践理性”四字,依笔者观察,可是在日复一日不避琐碎中渐次涵育,于一步一步应付困难过程里砥砺成型的。宋明儒深谙之“半日静坐,半日读书;宽其程限,紧着工夫”,亦可谓一种实践理性乎!?可惜书院风景早被历史尘封,今人遥想当年,除顿生复使后人而哀后人之叹外,夫复何言!
其次,讨论班的“讨论”当然是借助语言才得进行,而甚为吊诡者,语言在特定时空常常意味着不过一种语言。——也就是全部语言。当今世界,盎格鲁-撒克逊民族独大,大西洋两岸声气互通,蔚为声势,“这一种”语言于风云际会间益且坐大,不是别的,就是英语。前文曾经说过,讨论班一周的阅读量甚大,令人捉襟见肘。而课堂发言常感理不屈却词穷,亦因为“失去了”语言——失去了语言背后更为重要的文化支撑。丧失或弱化话语能力,意味着丧失或弱化解说的身份、阐释的权威,虽中亦远矣!更何况身处“学战”,一傅众咻!二十来年前,唐德刚先生于《胡适杂忆》中曾经慨言,今日我留美华裔学人不下万余,有多少敢拍着胸脯夸口可用英文写一封“清通无讹”的书信。初读不解,于今憬然,然个中心酸,则非过来人不可语也!“语言霸权”,学弟学妹们,绝非文字游戏哟!
行文至此,似乎不得不对一种现象略予评论。当今中国大陆的少数学府,一些手握决策大权而乏文化痛切者,虽矜夸美利坚“接轨”欧罗巴“一流”,实则不摸底细却又刚愎自用;“兄弟在英国的时候”自不必论,喝速溶咖啡之余竟然认真而天真地鼓噪以英语授课,欲有所图者则乘机津津标榜,竭尽“学讲”的万方仪态,实在不伦不类。我在傍观冷笑之余,“罗马不是一天盖起来的”这句西彦与“大学还是要办的,我说的是理工科大学”这句名人名言,竟然蒙太奇般一时俱涌心头,感慨莫名。在与友人的闲聊中,我常开玩笑说,衡量中国是否真正成为一流文明大国,标准有三。一是虽大都会亦空气清新。非他,只因空气清新是各项生活标准真正达标后的综合体现;二是洋妹子竞相以婚配中国郎君为幸福和性福,一如今日吾国波涛汹涌的美女外嫁潮流之“心潮逐浪高”;三是西人以到中国留学,用中文撰写博士论文攻读学位为荣耀或为无奈,正如一百多年来的自东俎西前赴后继所悲苦演绎者。可是,倘若吾人继续如此“学讲”,竟至将汉语自我次殖民地化,则“一流”伊于胡底!道理很简单,鹦鹉学舌的模仿者,其极境不过二流货色,自郐以下者,借寅恪先生语,“不入流也”,“一流”云乎哉?!充其量,“留美预备学校”也!
再次,前文曾经说过,所谓同学,不过同时上课的邻桌而已。下课各奔东西,可能一年下来彼此叫不出姓名,亦非全然没有可能。有缘无缘,非唯造化,益且人为。吾人当知,所谓的澳洲人,就历史-文化意义言,很长时期内,实即英国人。典章文物,立法司法,亦多与母邦步亦步,趋亦趋。实际上,直到现在,虽然共和主义潮势汹涌,一些澳人还是以做女王的臣民为幸。而一直到本世纪中叶,世家子们首选的深造学府也是非剑桥即牛津。那时,澳洲的上层知识界多操一口牛津腔,传媒播音亦以英音为准,不若今日之不避本土口音。即便今日,校园里也常会遇到一口英音浓郁者。儒雅者有之,做作者亦有之。讨论班的一位同学,状甚颟顸,讲一口King’sEnglish,而所论在我看来,均为小儿科大班。一次于课间休息喝茶时在厨房里向另一位同学窃窃私语,抱怨海外学生,当然是指亚非裔学生的加入,降低了讨论班的水准。我正好进去倒茶,无意间窥得其“心路历程”,甚感不安。转复相互敷衍两句天气,彼此避免尴尬。可能正因此种埋伏,上课时大家为同学,下课后则多老死不相往来,甚至“见面不相识”。吾国大学校园里那种众黄脸“土著”学生共同伴拥一位洋留学生的景象(可能黑非裔留学生多无此光景),特别是众妹妹一起帮助留学生洋小伙“学汉语”的景象,实为特色,正说明“接轨”有日,“一流”无望!两相对比,人穷志短,国穷人熊,人熊就犯贱,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等等等等,读者诸友,不到这一步,体会不到呢!
复次,还有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即对于同一种现象,因言说者身份的不同,言说本身的意义遂有差异。类如公平正义等等法的价值预期及其深层文化背景的宣谕,不经意间几经转折,似乎自西人学术谱系而来者,为“人类的”声音,而如我等“非英语国家海外留学生”的阐说,只代表了人类中的一部分,即“亚裔”或“东方”的声音,不算“人类的”思考;而亚洲或东方总是处于“人类的”思考的陪衬地位,可用作说明“人类”思想的材料。此与中国近世凡事均须与西方比较、并以后者为标准作出取舍后,才觉妥当踏实,恰成反照,已如前述。前文笔者曾自陈希望有一个“跨文化的”切磋琢磨、平等讨论的机会,让我纵情恣意做做“比较研究”,才最惬意。如此这般,在这个讨论班上以及后来的其他课程中,我并未能纵情恣意地做这样的“比较研究”,遂只能将它在博士论文的写作中,化作无声之诵。
最后,说一件小事。讨论班同学中有一位女士,大约总也在青年末期吧。伊住堪培拉,每周四一早飞赴墨尔本,晚上参加讨论课,据说第二天飞返。如是半年,每周如此。总是穿得整整齐齐,清爽大方。亚麻色的头发光华润泽,梳理有致,在通常一头彩发色艳芬芳,而质如枯草的同龄西妇中,实不多见。慢慢知道,“女同学”此妇人是弹钢琴的,或曾经是弹钢琴的,老公齿德长她两打以上,一银行财爷也。“女同学”选择的博士论题是“论法律的美感”,一经在讨论班上轻声细气陈述,顿时让我产生好感。半年后,班上没了钢琴家,据说是对按部就班的阅读和写作感觉乏味,退学了。也有人说是因为老公执掌海外银号,钢琴家嫁金随金,乘桴浮于海,休学了。法律的美感,原是不动声色的冷冰冰的酷美。
顺提一句。海外读书的日子里,有朋自故国来,是最为高兴的事,可能不少留学生都有这份温馨的回忆。笔者寄寓他乡的几年中,每逢这样的时候,真可谓出入不以利计。虽囊中羞涩,桌上寒酸,而彼此皆大欢喜。醉眼朦胧中仿佛身在故乡,心里的祖国便常化作夜半的梦中小桥流水人家。清晨鸟啼催人醒,无情告诉我依然是客身。曾在给友人信中写道,“虽云淡风轻,有散步的草绿水清好去处,苦无好友可与对谈,则终究青山寂寞”,实为当日心情的真实流露。在这种心境下,笔者也曾受“有关方面委托”,接待过一些极庄严而实际极不庄严的访客,驱车伺候,殷勤惟恐不周,而常遭遇月入纹银几两、老婆打工否、绿卡到手否之类的盘问与轻蔑。笔者如许多留学生,异国他乡飘蓬岁月里有客自祖国来,倍感亲切下极愿尽地主招待之谊。端茶倒水忙活中,庄严的访客产生了错觉,真把你当作“搞接待的”了,地方小吏的可憎面目便不顾时间场合地尽情展露,并与随地吐痰一起,制造让人如同吞吃苍蝇的感觉。未来出洋留学的学弟学妹们,你们要是碰到这种“时代的错位”的尴尬,将会如何处理呢?忍字头上一把刀还是拂袖而去?这可涉及到人际关系设计,从而也就是人而何以要做人的大事!而这样的人际设计,如何转化为权利义务的算计,再落实为对于特定行为模式将会作出何种反应的规则性估计,倒并不绝然是法律的题外话呢!逸出了本文的话题,留给诸君闲暇时聊作脑力体操之用。
第六节 五代中国法学家
屈指一算,中国自步入近代以来,前赴后继,大致已然有过五代法学家了。沈家本、薛允升、梁启超、严复、伍廷芳和王宠惠一辈,其中后两位还是留学生,身处中华民族青黄不接风雨飘摇的暗淡时光,身肩士大夫与知识分子双重使命,东西文化兼有,新知旧学混然,于承先接后媒介东西间,将修齐治平的浩然理想落实为日复一日的“以法学为业”的持敬践履;不仅完成了对于传统律学的终结,并且开启了现代法学的先河。是为第一代法学家。
第二代为江庸、王世杰、杨鸿烈、程树德和钱端升一辈,各人均学有所成,蔚成专家,而各因世道人心的遽变,雄才不展,未臻大家。其中若杨鸿烈者,少年成名,而老无所用;值社会急剧更革动荡时刻,始则离国,继则归去来兮。1956年自港返国后,在广东省文史馆员任上寂寂以终。论其成就,则以《中国法律发达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和《中国法律在东亚诸国之影响》为代表,正如论者所言,“经受了半个世纪的时间检验”。
第三代包括蔡枢衡、李浩培和戴修瓒诸先生,论年龄或与第二辈中人相仿佛,而于学术谱系言,则正为一代。其教学也有方,其治学也卓然。留下来的著述,落地铿然有声;今日捧读,犹见硕学风采。不仅与上一辈法学家不分伯仲,益有精进严深处,而构成我华夏民族法律思想学说之重要遗产。
第四代则为大陆换帜前后求学入道的。这辈学者大多经历坎坷。青年读书,而校园内外如火如荼;壮年遭难,轻则干校,重则牢狱,在整人与挨整中,绝大部分终遭整肃,美好年华被迫付与错乱;中年重归书斋,亡羊补牢,奋笔疾书,孜孜不倦,奠立了一九八0年代以降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基础。这辈人现在多为七十岁上下,垂垂老矣,不乏功成名就者。不过,若从长远学术史看,则多乏善可陈,可得流传后学者绝少,亦为今日所可断言者。
第五代就是若区区之四十上下这一拨了,究竟能蹦哒到什么程度,尚需看往后的内外条件,亦喜亦忧,正有待观察者。至于四、五代之间如今六十岁上下的法学从业人员,与第五代或师友或学友,非五则入于四,出四则归于五,于学术谱系言,并不构成一代。若论学术品味,最为不堪。
五代学人,所处时代有别,肩负的任务不同,取得的成就亦有轩轾。一言以蔽之,其所梦想者,求将公平正义、仁爱诚信、安全、自由、民主、平等、博爱和宽容的现代人文价值,落实为洒扫应对的法律规则运作,而为多灾多难的中国重缔人世规则与人间秩序;其所奋斗者,在予人世生活的规则之网和意义之网的重新探索和审视中,将中西法意法则与中国的人生和人心曲连沟通,而于慰贴人生与人心的同时,造福中国与人类的生活。百年法学,五代生聚,真所谓颠沛必于是,流离必于是,虽九死而不悔;薪尽火继,不屈不挠,以法学为业,正为我华夏民族法律精神的生动展现,而构成我华夏民族精神生命的宝贵成分,也是人类法律思想和人文精神的重要内涵。其中,寄人篱下,忍辱负重,取意西域,而求为我所用、效力多灾多难祖国的“留学”,当构成此精神之一脉。如此,则区区文字,可为之证乎!?
二00一年四月草长莺飞时于清华明理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