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样本探析——以中国政法大学为例
发布日期:2010-02-03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 名

第一章 法大危局
第二章 新官上任
第三章 法大新政
第四章 校庆大典
第五章 人才鏖兵
第六章 教研革命
第七章 外引内联
第八章 得失管见

后记

2009年2月19日,法大校园新闻网上一篇题为《中共教育部党组任命黄进同志为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的快讯,宣告了执政法大七年的徐显明校长与法大关系的彻底终结。第二天以“新华网”为首的网络媒体和以《新京报》为首的纸质媒体分别对这次人事交接作了或简略或详细的报道。

《新京报》的文章这样叙述着徐显明校长离任时的情景“‘7年零140天,总数是2275天。’昨日,法大原校长徐显明显得有点激动,他特别记住了2001年9月29日的到任时间。徐显明三次起身鞠躬致谢,并讲述了自己在法大的三大遗憾。‘7年过去了,筹划建设新校园的愿望没有实现,这将成为我个人终身的遗憾,一直都在为新校园做着梦,这个梦到今天都还没醒。’徐显明说,这是他最大的遗憾。第二个遗憾则是对不起法大的老师和同学。‘导师要见研究生,还要在树底下,这是我一直感到工作最不力的地方。’徐显明说,校长的任务就是给老师和同学提供比较好的学习、生活和研究的环境。第三个遗憾则是当他准备开展法大师德制度化建设时,离开了岗位。徐显明说,‘我反对过度兼职,我决不宽容学术上的腐败和剽窃。我们的教师应该怎样对待学生,和学生保持适当的距离,要爱惜学生。’”

看着徐校长将他在法大的岁月以“天”为单位的计算方法和他依然为那个自己已经离开了103天,并似乎与之不再相关的地方还作着的其引为“终身遗憾”的新校园建设的未竟之梦,我就没有办法抑制住自己的激动。

七年前,我来法大的时候,徐公晚我几天方来。七年后,我去法大的时候,徐公亦晚我几天即去,真是一段很有意思的时间巧合。看着报道中徐公那略已发福的身体和那依然灿烂的微笑,我的思绪竟也不由自主地回到了2001年——

2001年9月17日的上午,两千多新生坐在一个破旧的礼堂中,举行着一场只有四位校领导(缺席了一半校领导)出席的新生入学典礼。事后我们陆陆续续地从各种渠道得知了那位发言的校长叫作杨永林,即将离任,其为司法部党组成员,同时还在中国政法大学担任着学校党委书记兼校长的领导职务,已经在中国政法大学工作了十三年,两处办公地点分设于海淀区的研究生院和昌平区的本科生部,虽然有关文件显示,为促进昌平校区的进一步发展,主要校领导在昌平办公的时间不能低于总工时的三分之二,但据说杨校长因为工作和身体等方面的原因,昌平校区来的不多。回首当时整个开学典礼真是令人意兴阑珊、索然无味的紧,印象中处处充满了从小学、初中到高中不断听闻的官话、套话和老话,除了入学宣誓让人有点振奋外,整个活动一片暮气沉沉,值让众多对于象牙塔中美好生活祈望已久的各地学子好不失望!作为一名国内著名高校的当家人,杨校长除了教导大家要继续好好学习,不要惹是生非外,对于法大的历史、现状以及未来发展愿景等等的介绍几乎为零。

放眼当是时的整个中国高等教育界,众多高校早已在1992年邓小平发表南巡讲话力促我国高等教育改革,连同1993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颁布《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的时代背景下,对自身与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相悖的各种因素进行了巨细不遗、大刀阔斧的十年全面改革,其经营管理理念、人才培养模式和科研教学体系等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期间的各种变革更是得到了我国政府的巨额注资,据统计仅“课程体系改革”一项工作,教育部就投资近亿。1997年,高校“共建、调整、合作、合并”的八字方针推出,改革的目标是组建多科性、综合性大学;1998年,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为高等教育发展提供法律上的保障;1999年第三次全国教育改革会议在北京召开,江泽民发表重要讲话,会后颁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许多不知当否的所谓全新教育观点相继抛出,全国高校的合并浪潮前接后续,不知何时可止。

然而,对于当时坐在礼堂中,正在被烙上“法大印”的彼时之我并不知道,当此时代背景之下的母校正处于一种尴尬的危局之中。

第一章 法大危局

一、政治危局。自1989年起,原本作为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一起在“六四”事件中,共同发挥骨干作用而闻名全国的五所高校之一的中国政法大学,在与其他四校共同经历了推举“高自联领袖”,集体游行、绝食静坐,流亡海外、他去故国,共同在中央文件每次必点清、北、师、人、法五所高校之名而被特别批评等一系列事件之后,却因各自所属国家机关的不同而命途迥异,当其余四所高校以先后换帅的方式赢得中央政治认同,以换取90年代中国高校快速发展机会的时候,法大却以江平校长调离工作岗位保留校长待遇,反倚政治上可靠却无知于教育的行政官员主理学校的方式被予冷落。

于是乎本应兼理、聚合、引领政治和法律之学的法大,就在司法部“思想纯洁、方向正确、不求有功、但祈无过”的治理思路之下,自存自修、自进自退,撑也撑不着、饿也饿不死地丧失了本应同90年代全国其他高校一样飞速发展的次次良机。

更为严重的是,即便如此缺衣少食、旁置冷宫长达十年之久的法大,却也难逃他人算计,正处于生死存亡之边缘,当是时,全国众多高校已成待宰之羔羊,正所谓“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人为汤镬,我为麋鹿”,身不由己命运交与他手,汲汲皇皇前路不知何方。具体到京师重地,要么如清华大学合并中央工艺美术学院而“消失别人”,要么如中国人民警官大学被并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而“消失自己”,要么如北京轻工业学院、机械工业管理干部学院和北京商学院联合组建北京工商大学而“共同消失”等等不一而足。

至于法大,作为一所必须要脱离司法部管理而另择出路的大学,究竟会面临哪种“消失”的命运一切都是未知,据身历此事师兄师姐们的回忆,当时的法大正面临着三种选择:一是安然无恙、飞升直上地整建制转归教育部而实现自己的转型升级;二是贬下天庭、委身于人被交到北京市政府的手里而成为北京市教委主管的一所“首都地方”院校;三是被正在张着贪婪巨口、虎视眈眈的清华大学鲸吃海吞,而成为其下辖的法学院。

面对不测之命运,除了部分有清华情结的学生外,大家群情激昂一致坚决反对“被消失”,誓要保全“中国政法大学”这块金字招牌。毕竟,五十年风雨磨砺、几十万校友共同铸就的中国政法大学哪能就这么波澜不惊、无声无息的束手就缚、不战而降呢?然而,就在前路未卜、吉凶难测的情况下,各种没有根据的消息却纷至沓来,一会说校方已经与清华大学谈崩了,一会说可能被降格成为北京市属院校,整个学校弥漫着一种前路茫茫、不知所以的悲观气氛,学者不能学,教者不能教,教室、图书馆日渐空落,学子们学习和研究的劲头与日下挫,酒量和骂街的水平逐时看涨。很多人放言,只要敢下放到北京市,我们就退学!

更多人大骂杨校长,认为他这个司法部的官僚来到法大后让法大毫无进步,在法大政治地位被大为贬损之余,因学术地位的下降又加剧了法大的生存危机,风闻有学生更是要组织再次游行,以向当局明示“是可忍孰不可忍”。据称,当时校方的所有工作集于一点——就是“全力维稳”,以防由于同学们的不慎而因小失大、弄巧成拙,一失足成千古恨!好在不久的元旦晚会上马抗美副校长告诉大家:校方正在努力,绝对不会让大家的利益受损,而且即将有好消息。终于,2000年上半年,传来了法大被整体划归教育部,且同时还顺手“消失”了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而壮大了自身的利好消息!

可是回望事情的伊始,即便我们早知像五十年代调整一下我们的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前身为北京政法学院,故学校最高层领导称为院长、副院长,称为校长那是上个世纪80年代中国政法大学成立以后的事情——作者注),都要经过周恩来总理主持的政务院会议讨论决定,那样对我校高度重视的情形早已永逝难再,八十年代初期司法部部长、公安部部长(甚至于邓小平等国家高层还一度打算让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领衔法大)兼任我校校长的黄金年代亦已一去不返,可是作为“国字头”又是与政治、法律密切相关的一所名校,整个性命悬于一线,说撤就撤、说降就降,可见其当时在我国政治及教育体制内是多么的可有可无,相较此后党的总书记、各大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副总理、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各部大员以及外国元首一再关照、表彰甚至亲临指导下的母校,自是不可以道里计。

遥望“八九”之后十年间的法大,在中国这样一个处处政治挂帅的国度里,仅仅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这一顶层国家机构,维系着那可怜的一点点政治上的尊严和资源,当看着其他高校通过政治权力系统获取各种大包小包的物质利益,进而改换自家门厅的时候,我们要么装作视而不见,要么就以归属司法部又是单科性学校,甚或从“独立、自由”的精神层面为自己找些“更高层次”的借口,来解释自己是如何不可企及或者如何地不屑一顾那些原本是各个高校得以发展所不可或缺的资源。

然而嘴硬不抵身发虚,谁都得居家过日子不是,即便各位堂堂大学者能够餐风饮露守得住清贫、耐得了寂寞,但一家老小身具七情体有六欲,忍得了一时、挺不过一世,毕竟血肉之躯先得“仓廪实”,方能“知礼节”。为清誉计暂时可以耍点小性子,但为长久计终究还是要依靠国家的:在西方,争取学术独立、发展自由那是理所应当;在中国,胆敢作如是想、妄图而放手为的,估计是脑袋进水、心病不轻——哈佛大可不睬克林顿,清华却决然不敢不甩江泽民,体制如斯、徒叹奈何!和尚知道:“师太迟早会从了老衲的”,更何况,在中国就算你想远离政治,政治还不想远离你呢——“人家心里有你”。

妄言中国学术应远离政治而又如何如之何的所谓高士,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疼好不得啦:但见“三位一体”者身处繁华福地,容颜不老、娇妻美眷、换盏交杯,“三位不一体”者遣至僻壤边陲,霜发鬓染、相思明月、有家难回——谁让他没事总爱苦苦思虑“中国应向何处去”呢(不懂上述何意者,上网搜搜贺卫方的《论“三位不一体”》就明白怎么回事了)。在中国这样一个“气人有,笑人无”的社会里,时刻都要把握住一点,那就是“有比无强”,爱说啥说去,不解释!

二、治政危局

1990年2月,江平先生被免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职务。1992年7月,陈光中先生被任命为新一届校长。从“六四”事件后江平先生不再实际履行校长职权始算,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一职实质空缺长达三年。期间,校党委书记杨永林主政法大。

1992年,为贯彻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决定在人事和后勤方面实行改革。4月,中国政法大学改革领导小组成立,校党委书记杨永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研究外部的改革经验和学校实际,拟提出学校改革的具体方案。4月10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杨永林强调学校发展的根本出路在改革的同时,提出了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双丰收的改革理念。

1992年6月19日,中国政法大学第二届教代会主席团暨第八次工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提出“学校的改革将以人事制度的改革作为突破口”,并专门成立了由校领导牵头的人事改革领导小组和房改领导小组等改革机构,同时会上校领导还旗帜鲜明的提出了“放权让大家办公司、办企业、搞奖励”的令人匪夷所思的所谓改革“新思路”。(作者按:行政官员主政、外行领导内行的“魄力”,你不服行么?)

1993年6月18日至19日,中国政法大学第二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会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陈光中校长所做的《关于我校改革的进展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对学校改革进程报告的评价和意见》。意见认为:学校的改革方案应突出“以教育和教学改革为中心”的指导思想;要正确处理“创收与教育和教学改革的关系”,同时应“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尤其是青年骨干教师队伍的稳定问题”;要“重视和改革后勤创收和校园综合治理中的问题”。(作者按:看来法大从来不缺明眼人,广大教师的心中还是雪亮的,知道一所以“育人为本”的高校什么工作应该“有所为”,什么工作应该“有所不为”)杨永林书记表示要认真研究该意见,与广大师生风雨同舟,共同将学校的各项工作做好。

1994年3月,司法部党组决定对中国政法大学领导班子进行重大调整。3月30日上午,司法部政治部领导在全校处级以上干部大会上宣布了调整决定:任命杨永林为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兼校长,校长陈光中先生、副校长张晋藩先生等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校领导职务。

随后的一段时间里,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学校决定成立“中国政法大学人才服务中心”,该中心为隶属于人事处的科级单位,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改革、兴办经济实体”等工作。

10月,学校制定《实行党政干部聘任制的暂行规定》。该文件规定,从1994年12月起,凡在学校党政部门从事管理工作或主要从事党政管理工作的兼做其他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一律实行岗位职务聘任。选聘干部可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但学校有权制止不合理的流动。处级干部的聘任人选,采取主管领导提名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提名,并在本单位和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科级干部由部门领导提名;一般干部由科长提名。

对于未聘人员,由人才服务中心进行集中管理,分四种情况进行分流:第一种,一年内自行调出学校;第二种,经本人申请,按有关规定提前办理退休;第三种,半年内由校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学习和培训,由空编单位聘任上岗;第四种,组织临时性服务活动。(作者按:书记大人真长策,压得英雄尽低头。可否如此解读上述人事改革政策“法大之内,有谁胆敢不听领导话的,领导不会提名聘任,未被提名聘任的人员要么滚蛋,要么‘退休’,不滚也不退的去服临时性杂役,等到‘思想转变’过来后,也即对领导手段心服口服外带佩服了,再由空编单位聘任上岗”。如此这般,就再也没有什么人胆敢对校领导的治政思路指手画脚,说什么学校的改革方案应突出“以教育和教学改革为中心的指导思想”;要“正确处理创收与教育和教学改革的关系”;应“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尤其是青年骨干教师队伍的稳定”等不合时宜的话题而惹得领导心烦意乱了。恭喜法大,贺喜法大,终于通过所谓的改革使自身的学府气减轻了许多,而向名副其实的官府迈出了可喜的一大步)

1992年1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公关事务所正式成立并在工商局注册,成为由中国政法大学主管的全民所有制单位。此后,学校及各部门分别成立了公司和其他咨询中心、信息中心等经济实体50多个。据称,这些实体成立的初期,开展了一系列的经营活动,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但部分实体由于经营不善,造成亏损,并出现了一些经济纠纷,对学校的声誉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1994年10月,为掌握和了解学校各类公司的现状和经营效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校党委决定对各类公司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以保证其健康发展。1995年5月,清理整顿公司(实体)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清理中发现:虚投注册资本的占54%,虚假资金近900万元;亏损占84%,只完成上缴学校任务的69%;部分公司合同履约率仅为10%。

针对存在问题,清理整顿小组对这些经济实体进行调整、剥离和撤并,最终仍有18家得以保留。(作者按:一手抓权力,一手抓金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可是堂堂中国政法大学办的可是教育而非企业啊,即便办企业,也不带办的这么丢盔卸甲、颜面扫地的,看看人家北大方正、清华同方,那也叫个校办企业,难道人文类和理工类的企业治理及效益差距真就那么大么?两厢对比,丢人、丢死人了,官员啊,丢了夫人又折兵的事你们干的还少么?)

据说,一日五校四院在一起召开法学教育会议,杨校长环顾左右,悄然问其座位左手旁之吉大法学院院长张文显教授“张院长,最近忙什么呢?”,张答曰“也没忙什么,就是一直在搞学科建设”;杨校长不语,复转头顾问座位右手之人大法学院院长曾宪义教授“曾院长,最近忙什么呢?”,曾答曰“也没忙什么,一心专事搞学科建设罢了”;杨校长悻悻然,抬首再问对座之北大法学院院长吴志攀教授“吴院长,最近忙什么呢?”,吴答曰“苦心于如何搞好学科建设而已”;杨校长不死心,笑问次远处之华东政法学院曹建明院长“曹院长,最近忙什么呢?”,众哄堂笑曰“杨校长不必再问,除了你们法大忙着搞人事改革和经济创收外,别人都忙着搞学科建设呢”(作者按:不明何意者,请自行上网搜索《西南政法大学——风雨五十年》阅读之,以补背景知识之不足)。

对于某些人,除了“权、钱”两大重点工作以外,似乎没有什么别的工作能让他们一再念念不忘、侧转萦怀,而引为“终身遗憾”了吧!

三、学术危局

我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专业分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三大层次予以设置。最高一层的是学科门类,按有关资料显示,截至目前,我国学科门类划分共历三次变动,第一次是1981年,我国首次参照国际学科门类划分方法,将我国的高等教学研究按十大学科门类划分,此后又于1983年和1997年两次增补了两大学科门类。
至今,我国共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和管理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而在十二个学科门类之下,又各自分设一级学科,共88个,此为第二层次;最后在一级学科之下又分二级学科,共381个,是为第三层次。

下面以本文探讨的法学教育为例予以说明,按国务院批准的我国学科门类划分先后顺序来看,哲学作为众学之母当之无愧于头把金交椅,改革开放后经济更为国人首重,是故屈居第二,第三位即为治国理政的法学。然若按照我国某些学者的研究理路写篇关于学科门类划分论文的话,那么这种划分方法首先表明了我们的党和国家对于经济学和法学的两种不同态度和重视程度,然后“其次、再次、复次、又次、最后”的洋洋洒洒高论一篇,结论就是我们的党和政府应该重视法学在我国高等教育及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应该将其调整到第二大门类的位置,方显我国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心和气魄,然后以自己的学缘背景、社会人脉及职称等级等提交于某次学术会议参评获奖,于是又一重大研究成果在我国产生,又开辟了一个研究新领域又具有了划时代的重要意义,奶奶的,什么玩意!

打住,闲言碎语不要讲,接着把“学科设置层次”说端详。在第一层次法学门类之下,分设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和民族学共五大一级学科。那么,作为学科门类而与哲学、经济学等抗衡的法学我们通常惯称其为“大法学”,而在法学门类之下与政治学、社会学相比肩的法学我们习称其为“小法学”。

据说各一级学科招收的本科生皆可授法学学位,只需标注具体专业方向即可,这就是为什么一些学校某些一辈子浸淫于马克思主义研究,对真正法学精神一窍不通的教授,也可一夜之间成为该校新成立的法学院法学学科带头人的原因所在,列位现在知道自己为什么就业这么难的一大重要原因了吧。
哎,那位同学别睡了,各位回回神,有点扯远了,法学课堂常常这样,你慢慢就会习惯了,再次回到正题上来啊,在第二层次“小法学”这一一级重点学科之下,又分为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军事法学十个二级学科(当然,有条件、有能力且经上级部门批准备案的学校,可以自主设置自己特有的二级学科,如现在法大设置的比较法、法与经济等二级学科皆可招收博士生,应该是这样的,如有错谬,还望方家及时指正才是,反正老师上课讲错话是常有的事,各位也别太较真啊,习惯就好了),博士、硕士学位就授至二级学科,一般意义上的博硕士点数指的就是可以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二级学科的数目。
而所谓获得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即是指在这个一级学科下的所有二级学科都有博士学位授予权。这是什么概念呢?也就意味着,一个学生只要选择了这个学校、这个一级学科中的任何一个专业,进了校门后且中途不对这个学校产生想法而要换个学校的话,就可以从本科一直念到博士而不需要中途转校,这基本能反映出一个大学或科研院所在这个学科的实力和水平。
举例说明,如果我在法大读法学的话,从本科至博士皆可在此顺次完成,只是中间要从昌平校区的本科生院向海淀区的研究生院搬一次家而已;但哪天我脑袋抽筋或者受到什么不可预见的胁迫或者压力的话,可能会转读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这一门类的某个专业方向,那么在法大完成该方向硕士研究这一层级的学习生活后,可能就要到“第二中央党校”去攻读相应的博士了,那个学校这方面强着呢,凭心而论,法大还真是不能望其项背的。
当然,要看这个学科是否全国领先,就要看它里面的二级学科有没有国家重点以及重点学科数量究竟几何了。我国高校学位点(硕士)的申报一般是依托二级学科来进行的,学位点申报成功后,也多设在二级学科之下,而重点学科基本属于二级学科范畴(因某些一级学科下边只有一个二级学科,所以形式上是一级重点学科,其实还是属于二级学科的范畴)。
那位女同学别化妆了,那两个男同学别说话了,抱着的那对先松开一下,真他妈影响讲课情绪,那个吃爆米花还是薯片的啊,静一静,你看你们的素质,下面开始讲正课,各位同学注意做好笔记。
具体到本书所要讨论的主角——中国政法大学,我们可以从其建立伊始的1983年开始追溯,看一下它时至本世纪初的将近20年时间中,学科构建情况究竟如何。
首先,让我们看一下作为高等学校立校之本的本科专业设立情况:1983年中国政法大学成立之初,全校仅有法学一个专业;1985年,经教育部、司法部批准,学校在原有法学专业基础上,新设经济法、国际经济法、思想政治教育三个专业,并试办政治学专业,学制均为四年(作者注:我国法学教育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以前,有过很长一段法学区分过细的阶段,现今的法学专业当时一分为六,如上述法学专业、经济法专业、国际经济法专业等即是此种划分标准的产物,此段时间是为法学教育史上专业划分“小法学”时代,该种专业划分模式的优点是,因可舍弃对某些法学专业基础课的学习,而使学生对某一门法学专业课的研究相对精深,但缺陷是作为本科阶段的学习,学生的法学基础知识面过于狭窄。最终,国家为培养厚基础、宽口径的法学人才,于1998年取消了这种专业划分方法,所有法学本科生必须学习同样种类的法学专业基础课,毕业时授予“法学”一种毕业证和学位证,是为专业划分之“大法学”时代)。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及学校发展的需要,学校经反复分析论证后,于1992年12月向司法部请示设立英语专业,并于1993年2月得到司法部批准,该专业于1994年开始招生;1993年3月27日,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从5月1日起政治系改名为政治与管理学系,设政治学和管理学两个专业,后该系于1995年初,经司法部批准,又增设企业管理专业;1998年6月初,为适应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调整,我校法学类3个专业合并为1个专业,7月企业管理按专业目录调整要求变为工商管理专业,经济法、国际经济法专业取消。
2000年6月1日,学校决定,将新合并进中国政法大学的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改为社会工程学院,下设社会工作和侦查学两个专业。
所以,至此时全校共8个本科专业,倘若不算新合并进来的中央管理干部学院带来的两个新专业,整个法大一共才六个本科专业,这样算来,即便先不论教学质量的优劣,整个学校究竟可开多少门课呢?在如此狭隘的专业门类下,妄言培养什么宽口径、复合型人才,岂非痴人说梦的呓语!
其次,让我们再看一下能够代表我校最高学术水准的博士专业点的设置情况,1984年底,中国政法大学向社会招考中国法律制度史博士研究生,指导老师是中国法制史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张晋藩教授;1987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研究生院开始招收国际经济法专业和刑事诉讼法专业博士生,指导教师分别为汪暄教授和陈光中教授;1991年11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中国政法大学民法专业被定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点,江平教授为指导教师,此后十年间法大再无博士点进账。
1988年3月,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制史专业被确立为国家重点学科,此后十二年之间法大学科点的建设进展停滞、寂寂无闻,直至2000年9月法大才又有诉讼法专业获批全国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这里我插一句题外话啊,就本人多年的研究经验以及应用众多学科学术研究方法认真分析之后,我们基本可以得出这样的一种结论:这样的学科建设速度稍稍有点慢了。
至于说到科研成果,仰赖于法大众多真正醉心于学术的专家教授,那倒还真是可圈可点、可赞可叹,比如时至今日王名扬教授亲撰的“行政法三部曲”和张晋藩教授主持的《中国法制通史》等科研成果,仍是其学科内不可逾越的高峰。
最后总结对比一下就下课啊,把那几个睡着了的同学叫一下,让他们清醒、清醒,要不等会下课后猛一出去就着凉感冒了。京内北大、人大,京外吉大、武大法学院那十多年都往自家运了多少东西,我们已经算不清了,索性也就不算了。
当然,司法部下那几家兄弟院校也没好到哪去,除了西南政法学院(1995年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1991——1997在钟明钊校长执政时期建设较快以外,据说1997年之后田平安、李国林校长、书记间关系处措不善,使得该校矛盾日增、高手益少、退步增速、进展渐缓,最终成为了一所重庆市属院校。
中南政法学院建设来、建设去,建设到最后和中南财经学院“共同消失”,而成立了新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对于这个新成立的大学,人们戏评其为“它的政法类专业在众多财经院校中是最强的,而它的财经专业在众多的政法类院校中也是最强的”,只知当年合并前张明楷、郑永流、徐国栋、高其才、江山等当今学界大腕,那时纷纷出走,具体原因不明。
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前两年才升格为大学,而现今的西北政法大学作为昔年五大政法教育主力,竟然一个博士点(当然包括法学了)都没有,校长贾宇教授甚至要提起行政诉讼状告有关部门,真替作为政法同门的他们郁闷,不是吧,这么多年怎么搞的!
就此打住吧,不分析不知道,一分析吓一跳。昨夜,写至此处,不免哑然失笑。司法部下辖的这几所大学啊,没有最差、只有更差,岂非当今司法现状之写照乎?呜呼,悲哉!
下课,累死老夫子了!

四、人才危局

其实,如果从作为法大前身的北京政法学院开始追溯的话,人才之于法大原本就不应成其为问题。要知道,当年党中央、政务院为办好这所全国首家政法学院,特别抽调了北京大学法律系、政治系,清华大学政治系,燕京大学政治系,辅仁大学社会学系及华北人民革命大学中最精锐的师生来予以充实。
可以说当时全中国(谦虚点说,至少是全北京)最优秀的政法师资尽皆汇聚于此:教授如钱端升、雷洁琼、芮沐、楼邦彦、龚祥瑞、费清、黄绝非、吴恩裕等,副教授如汪暄、阴法鲁、杨冀骧、杜汝楫等,讲师如潘汉典、朱奇武等,助教如潘华仿、陈光中、余叔通等。但凡对法学历史及学术有点了解的人,对于上述人物的分量总该略知一二吧。
正是由于这些优秀师生员工的不懈努力,以及不断取得的可见教研成果,才使得北京政法学院在建院不久后的1960年,就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全国26所重点高校之一,并委托高教部和公安部两家,予以重点建设。惜乎,接踵而来的“文化大革命”使其陷入了完全混乱的状态,1970年12月,北京市革命委员会一纸通牒,全体教师被发配至安徽省“五七干校”。
期间,一些高校因服务于中央理论批判之需要,为补充扩展其被特批保留的院系师资队伍,经中央有关领导批准,将正在安徽省“五七干校”中“劳动改造”的部分北京政法学院教师调回北京,如芮沐、楼邦彦、龚祥瑞等教授被接回北大,直至终老;还有一部分教师因被当地领导或院校看中,而永远的留在了安徽。
正因如此,所以当1979年,北京政法学院按照中央有关精神予以复办之时,其所能组织的师资队伍仅是当年的一小部分而已,人才资源早都被人掏空了!为弥补师资短缺之窘境,80年代初期,为保障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我们只能采取自北大、人大和社科院等高校机关外聘教师组成“导师组”的形式,来完成相关教学任务。
更可令人拍案惊奇的是,对于此种师资窘迫局面,作为学校主管部门的司法部,并未施以援手,而司法部部长竟然还对这种“导师小组、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予以高度评价”,认为“这是一种新的尝试、是一种大胆的改革”,真是见过官僚,但无论如何没见过这样官僚的,行文至此,胸口一阵咸腥、几欲呕血。
而作为复校最早、招生最多的西政,当时其境况又是如何呢?其学校教师如是说:“文革”时,学校的一批德高望重的老师被分别监禁,一位老先生四下打听老教师们关押的所在,秘密记下。“文革”一结束,老先生按图索骥,一一找回,西政以最快的速度重建。各位看到两校在师资保存、聚合方面的差距了吧!
此后,经我校“十年生聚,十年教训”而辛辛苦苦打造出来的最为精锐的师资部分,又经“88”一役,出走、流亡及转业者太半,使我校人才储备再度赤字。八九之后,学校领导并未清醒的认识到教师之于学校的重要作用,反而认为祸乱之首就是这群不安分的知识分子,而予继续打压、旁落。
依稀记得当年法大“四大才子”有其一的许章润先生,这样描述自己负笈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学成回校后的处境:“万里归来,一腔热忱,房子却没了,与妻女坐于暂时寄居的斗室之中彻夜难眠,东方薄暮熹微、已然天明,正在对法大去留不定思考自己今后应如何处对之间,清华大学延揽人才的车马已到”,清华大学法学院领导在力批法大竟使许先生处于如此窘境之后,不由分说将许先生的行囊和那些尚未打开,诸多本为日后在法大教书而高价购自海外的书籍一一装车,然后绝尘而去,车中的许先生不住回头一望再望其至今仍然感怀的法大……
有校友称“1995年前后,法大真是到了生死存亡的边缘,先后走了100多人,早已于1990年就被免除校长职务的老校长江平为了挽救法大,天天忙着做思想工作挽留优秀人才,如李永军、方流芳等在江老的挽留下留在了法大,成为学术骨干。但有的也没被留住,如贺卫方就谢绝了江老的挽留,还有行政法学泰斗应松年也离开法大,法大学术地位江河日下”。
彼时尚为“青年才俊”的贺卫方先生、高鸿钧先生,因无法忍受校政迟滞怠惰,而按照上文所述校内人员分流政策之第一种:“一年内自行调出学校”,而分别“滚”出了法大,而被请进了北大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另外一批以田文昌先生为代表的优秀师资,则纷纷积极响应学校“放权让大家办公司、办企业、搞奖励”的“良好初衷”,而次第下海经商、搞法律服务去了,是为法大第三次人才大饥荒。
更为严重的是,这种的人才流失的势头尚未有丝毫迹象表明已得到了有效的遏制。据说,当时校内的某些领导面对校内师资流失之景况,不但不思悔改,甚至仍然公开放言“政法大学缺什么就是不缺老师,你不走,我们还不想留呢”,列位可想而知,哪位具有真才实学的知识分子在这样挖心刺骨的言语之下还愿与你长厢厮守、荣辱与共呢?
所以,才有了教代会上“应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尤其是青年骨干教师队伍的稳定问题”的提案;所以,1995年当李岚清副总理视察法大的时候,才有了那段“在办学过程中,首先要稳定教师队伍,要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似有所指的“重要讲话精神”。可以想见当时的法大,有多少人要不是顾及到我们的这块金字招牌和北京优越的地理位置,在那种尊严与物质双缺失的情况下谁人还想长留此地呢?暮然回首,当年高层计划把整个法大予以“消失”于清华,可能正是对这个正逐渐人去楼空的学校中那些嗷嗷待哺,并未招谁惹谁的无辜学子的一种负责任表现吧!

五、声誉危局

“声誉”是任何一个社会主体都需要的“名片”,一个良好的声誉,不论对个人还是对群体都是至关重要。
如果从法大前身五十年代初所建立的北京政法学院建院时起算,至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漫长岁月里,法大的声誉一直很好。当年,按照中共中央“每大区如有条件具备时,得单独设立一所政法院校”的有关精神,北京政法学院成为全国第一家以法律和政治为专研对象的高等院校。
1952年11月24日学院成立,内务部部长谢觉哉、教育部部长马叙伦,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克让,中央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奚若、彭泽民,秘书长陶希晋,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许德衍,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吴玉章,北京大学副校长汤用彤等高官大员、著名学者莅临大会。
教育部部长马叙伦,中央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彭泽民在成立大会上讲话,祝贺学院的成立,并对学院的建设与发展提出了殷切的希望。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甚为重视这个新中国建立后诞生的首家政法院校,甚至于在新政权建立之初诸事千头万绪、纷繁复杂的当口,还亲自拨冗为北京政法学院题写了校名。
正所谓“求名于朝,求利于市”,在那个唯“首长”马首是瞻的时代里,有此开国领袖之眷顾重视,北京政法学院之名想不被全国知闻都难!所以有人说,“北京政法学院”的成立为新中国法学教育开启了新的一页。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北京政法学院的师生员工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参与新中国建设,因其所做出的显著贡献而闻名全国。
仅北京政法学院首任院长钱端升教授一人的社会活动便可说明:1954年钱先生参与了我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工作,任宪法起草委员会顾问(而毛泽东则亲自担任了这部宪法的起草委员会主任);1955年1月,钱先生率中国科学院代表团到新德里出席印度第42届科学大会,并就新中国宪法作了主题报告。在印度期间,钱端升一行代表中国政府拜会了印度总理尼赫鲁。此后,钱先生一行旋赴卡拉奇,参加巴基斯坦科学促进大会第7届会议;1955年6月,钱先生前往赫尔辛基出席世界和平代表大会。1955年11月,日本前首相片山哲率领日本宪法联盟代表团访华,钱先生负责接待并主持宴会;1956年春,钱先生同刘宁一、程潜、傅作义等人到斯德哥尔摩出席了世界和平代表大会特别会议。此外,钱先生还赴加拿大,参加了中美英苏四国科学家在加拿大的聚会。1956年10月,英国工党领袖希思访华,钱先生负责接待,并陪同前往全国各地参观。 因每每活动皆要提及钱先生“北京政法学院院长”的头衔,而使“北京政法学院”名动海内外自是不证自明的事实。
此后,国家蒙难、民族遭殃的一段,地球人都知道,略过不提了吧!
1980年,彭真委员长提议创办中国政法大学;1982年1月,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的指示中,明确提出“要抓紧筹办中国政法大学,把它办成我国政法教育的中心”。2月,国务院批准了中国政法大学的筹备工作计划。10月,经中共中央组织部批准,成立了以司法部部长刘复之为组长,邹瑜、张百发为副组长的中国政法大学筹建领导小组;1983年2月,中央任命司法部部长刘复之兼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司法部党组成员陈卓任党委书记。4月,国务院批准了司法部《关于同意中国政法大学成立的正式报告》。
1983年5月7日,中国政法大学成立大会在公安部礼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陈丕显、胡乔木等领导同志及中央政法委员会、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北京市委市政府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法学名宿钱端升、张友渔、陈守一、雷洁琼、王铁崖等出席了大会。胡启立代表中央讲话,指出“中国政法大学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的法学教育有了自己的最高学府”。
党中央、国务院也对中国政法大学的成立给予了相当大的关心,并赋予其要建成我国“政法教育中心、法学研究中心和法学图书资料信息中心”三大艰巨使命,邓小平同志更是亲笔为中国政法大学题写了校名,上述种种使得法大成立之初便名动全国 。
八九年,江平等十大名校校长搀着手臂走在高校师生游行队伍最前头,使得法大更是名扬海内外,事涉敏感、众人皆知、按下不表,总之也并未给法大带来什么不名誉。
然而,由于上文所述学校领导层九十年代初,决定开始办企业、搞经济以来,特别是1995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举办了第一期自考助学班以后,整个昌平区冠以“中国政法大学”之名的自考助学班,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自考班点、“附属”校园四处开花。由于众多所谓的“经济实体”,以及大量以营利为目同时还无法保证教学质量的自考助学班的存在,使得法大此前清白、美好的名誉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玷污,下至全国各地、上至中央高层,可谓恶名远扬矣。
在高层,教育部有关领导曾经在2002年的某次会议上,对法大昔日的声名如是回忆:“最近一年来政法大学教师的信访数量减少很多。政法大学的教师有个特点,即他们总是以审视和批判的态度去看国家、社会和学校,而且把其中的一些问题当成是自己的责任来写,因此,以前,政法大学教师的信访数量比较高,反映问题比较多”;而在高校办学声誉方面,国人早已将法大作为“非正规办学的一个典型大学”,甚至于当年法大差一点就被北京教委取消了自主设置“办学点”的权利。
就我自身亲历而言,也有两件事情可以表明法大声名境况几何:一是在我即将于2001年9月进入到法大,而开启我生命中新的一页时的暑假,一次偶然的闲聊中,朋友问我最后报哪所大学了,我说报“中国政法大学”了,他说你怎么报那个破学校了,那个学校在京郊的昌平,学校校园据说极烂,校风、学风极差,前两天我听一个在那读自考的人说,有两个女生因为争风吃醋各自纠集了一百多人要打群架,李瑞环把京城防暴队都派去了,你怎么能到那个学校去读书呢,这么好的分不是都浪费了么。
二是当我第一次赶往法大本科生部所在地昌平区报到时,从345路车驶入昌平市区后,一路上光见到挂着“中国政法大学”牌子的建筑就不下五六处,从政法大学车站下车后差一点奔着“富丽城”斜对面的经济法系(那时还没进行院系改革,此为民商经济法学院的前身)办的自考部去了,因为这个建筑的门厅上赫然挂着写有“中国政法大学欢迎你”、“报到处”等字样的横幅,试想作为一个初来乍到的外省学生,谁能辨别哪里才是真正的法大本部。
记得那时不论蹬三轮的、还是卖水果的听说我是法大的学生,总要追问一句“是院内的,还是院外的”,当听说是本部的学生后才对你又夸又赞,并向你介绍“院内”和“院外”的学生到底有什么不同。至于“不是法大在昌平,而是昌平在法大”等等现在已基本绝迹的顺口溜,那时昌平的市民和商贩可以说是张口就来。
更何况那些正值高中生年龄段,曾经对尊严没有丝毫概念,而被“诓骗”以来,但随着阅历的增长,自我意识正不断生成的自考班学生,发现自己正在被法大正规生以及昌平市民从骨子里鄙视着,更兼交了钱后并没有得到当初被承诺名师的辅导(其实他们并不知道,当时就连法大正规本科生,四年内能够见一次名师的机会也是少之又少,而正天天向着校方大骂“直娘贼”呢!),可以说对整个法大的所有尽皆恨之入骨,但有机会就会宣扬法大的种种不是,同时更将这种愤恨和报复带回了自己的家乡和所在的亲友圈子。(其实,我们很多的法大师生很理解这些怀着一腔美梦,希冀通过在法大的学习之后,改变自身命运之人在受到蒙骗之后是个什么样的心里感受,人同此心、心同此念,谁又逃的了那情天恨海后的的贪恋痴嗔呢?我想,很多人都是抱着一种很为复杂的感情离开法大、离开昌平、离开北京的吧,那种极不负责任的作法究竟伤人方寸深几许,而那些少年人内心中的无形暗疤又该何时癒呢?有时总想,当年法大低端办学的思路,难道真就是家里穷疯了、脑袋被门挤坏了的一种表现不成?要知道,同时期的北大、清华、人大也在通过办班敛财,可是人家办的是研究生、博士生的高端自考班,各位参加者早已事业有成,至少是心智不生吧,众人在这些学校镀完金水后,心怀感念、好聚好散,没准哪天还能反哺一下那个曾给了他一层虚华炫美学历外衣的学校呢?谁说人与人之间的智商、能力和境界的差异,在办班敛财这件事上体现不出来呢?)
各位想想,如此这般的法大,声誉能好么?可以说当时法大正面临着历史上最为严重的声誉危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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