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德、人德与师德
何为“师德”?简单地说,就是为师者应有的基本品德,是教育伦理对教师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应该具备的基本道德素养。不过,要深刻认知“师德”,我们大概要先深刻认知“人德”。
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德”的本义是上天赐予人类的真善美秉性。道家认为世界的秩序是“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老子》五十一章),万事万物的最后本源或生身母亲是“道”;“道”生养万物并留在万物之中,那就是“德”。“德者,得也”,万物得到或者体现的“道”,就是“德”。人为了与天地自然保持和谐同一,就必须“孔德之容,唯道是从”(《老子》二十一章),这就是道家提出的道德修养要求。儒家哲学认为人类天生就有“明德”、“善端”、“仁心”或“良知良能”在身心之中;“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大学》),“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孟子·告子上》),学问即人生修养的目的在于弘扬内心深处固有的善德,使其不被邪恶所蒙蔽。君子的人生应当“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其实,这种天“道”授予人们以“德”的理念,在西方哲学中亦有,不过用“理性”来表达我们中国的“德”而已。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说:“自然律是最高的理性,这种理性在人类心智中凝化和充分发展就体现为法律”;“真正的法律是与自然契合的正确理性,投映在一切人身上”;理性是人和上帝共有的一笔财富,“人是上帝赋予的各种生命中唯一具有理性和思维的生命”(西塞罗《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189页,218页)。
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无论是叫“德”还是叫“理性”,都有一个基本的理念,即:道德的本质是人类天赋良知良能的或人类固有的真善美秉性,不是外来的;道德修养或建设就是人们对它们的精心呵护、弘扬,就如为明珠拂去灰尘。
从中西传统哲学的这种意义上认知“师德”,我们知道了什么呢?我想有四点:第一,“师德”是人之“天德”(天赋之德,天然之德)的一部分,是“天德”的表现方式之一;任何人灵魂深处都有“师德”的基因。第二,任何人一旦充任“师”的社会角色时,都可以而且应该从其内心深处把休眠的“师德”弘扬出来。第三,“德”是人的涵义,“师德”是教师这种“社会人”的定义;昧损“德”者丧失“人”的涵义(即不成其为人),昧损“师德”者丧失“师”的涵义。第四,当一个人丧失其特殊社会角色应有的“德”之时,他实际上已经丧失了 “人德”;就是说一个丧失“师德”的人必然丧失“人德”。为师失德,必定为人缺德。缺德之人,就不是本真意义上的人,就是蜕变、堕落、异化的人,就只是一个与动物无异的“东西”而已(因为你把“人之异于禽兽者”抛弃了)。
所以,今日好些为师无状、为师无德,贱视教师责任,苟营小利、苟避烦难且自以为得计的人,不只是不配为师而已,亦可能根本不配称为人。我正是从这样的高度来认识“师德”的。
二、儒家的“为师三德”说
社会是人际关系的总和。人际关系就是“人伦”,人际关系的基本道理和基本准则,就是“伦理”或者“伦常”。汉儒董仲舒说“天不变,道亦不变”(《春秋繁露》),就可以理解为:只要有人类社会生活,有人际交往,那么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即“人伦之理”)就不会有什么大的变化。
教育指导和被教育指导,这是人际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一种,是一种基本人伦。中国传统社会非常重视这一伦,这就是师生之伦。在中国传统伦理的“五伦”(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中虽然没有单独列出“师生”一伦,而是把师生一伦归入“父子”一伦之中(所谓“师父比父,师娘比娘”,“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把这一伦的重要性强调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但是儒家的这种教育伦理,其实并不十分可怕,因为它并没有要求学生对老师人格依附和无条件服从。汉儒班固说:“师弟子之道有三:论语曰朋友自远方来,朋友之道也;又曰(颜)回也视予犹父,父子之道也;以君臣之义教之,君臣之道也。”(《白虎通》卷四,《辟雍》)。
翻译班固对儒家教育伦理的这一总结,我们可以发现,儒家对师生之伦的定义,就是三个方面:首先是朋友关系,即师生应该以“成美谏过”的平等朋友关系相处。其次是父子关系,即应该以“父慈子孝”之道相处。最后是君臣关系,即师生应该以“君礼臣忠”之道相处。把朋友之义放在第一位,这种伦理主张,正是儒家思想有“民主性精华”―――没有把师生关系简单地等同于父子关系,而是一定程度上定位为平等的朋友关系―――的证据。
从班固总结的这“师生三道”出发,可以看出儒家实际上认为,为师者须有三德:第一是友德。“朋友有信”,“朋友者何谓也?朋者党也,有者友也。礼记曰:同门曰朋,同志曰友。朋友之交,近则谤其言,远则不相讪。一人有善其心好之,一人有恶其心痛之。货则通而不计,共忧患而相救。生不属,死不托”(《白虎通》卷七,《三纲六纪》)。用今天的意思来理解,“友德”就是对人袒护(无贬义)、帮助、纠过。第二是父德。“父子者何谓也?父者矩也,以法度教子”,“父为子纲,……何谓纲纪,纲者张也,纪者理也。大者为纲,小者为纪。所以强理上下、整齐人道也”(《白虎通》卷七,《三纲六纪》)。用今天的意思来理解,“父德”就是要求父亲在做人方面作子孙的纲纪、模范(既是监督者,又是榜样)。第三是“君德”。“君者,群也,下之所以归心”(《白虎通》卷七,《三纲六纪》),“君君,臣臣”(《论语·颜渊》),“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贤君必恭俭礼下”(《孟子·滕文公上》),“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孟子·离娄上》)。用现代的意思来理解,“君德”就是领导者的品德,就是要仁义待下,有道有礼,宽严相济,为民表率,感召下属,使人心悦诚服于你的权威。
班固的“三德”说,实际上就是说,作为老师,你应当既是学生的朋友,又是学生的父兄,又是学生的领导者。在学生面前,你必须具备为朋友、为父兄、为领导三重品德,否则就不配当老师。
三、我的现代“为师四德”观
受班固的启发,我从现代社会人格独立、自主、平等的角度出发,对师生关系或师生之伦有了新的认识,因而对为师之德(“师德”)也有了新的认识。
教师是什么?今天我们可以下一个新的定义:教师是人类社会设置的一种以助成人类进步为宗旨的职业,教师是人类自身追求高尚、超越过程的辅导者。我这里说的“高尚”、“超越”,不可仅作常义理解,应作最广泛的理解,包括技能、知识、道德、精神四个方面的进步或升华。人类要在这四个方面超过过去、追求更高(尚)档次,就不能不借助教育和教师。人类列祖列宗创造的文明遗产,靠的是两条途径世代相传的。一条是实物和文字的传递,即通过历代遗留文物和记录先人成就的书籍传递文明;另一条是口头传授,就是借助记忆或研究这些文明遗产的人们来口头传播。教师就是后一途径的最典型承担者。这一职业的基本伦理或职业道德,就是“师德”。
(一)教师是技能的传授辅导者,因而必须有“求新求精”之德。
人类的师生关系,最初可能只是传授辅导生命技能的师徒关系。先行掌握生命技能(包括生产技能、生活技能、人际沟通技能、人神沟通技能)的人,一般是父辈、长者,所以“老师”、“师父”的称谓既了表达了这种事实,又表达了尊敬。作为生命技能的钻研者、保有者,师父(傅)有义务将其传授给社群子弟(“弟子”称谓既记录了早期教育中学生队伍的身份真相―――大致是子孙弟侄;也通过自我谦抑方式表达了对为师者的尊敬)。这样一种技能传授辅导,至今仍然是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是教师的主要职责之一。
教师作为生命技能的传授辅导者,这一定义所要求的“师德”是什么呢?我以为是“求新求精”四个字。
《尚书》曰“人惟求旧,器非求旧,惟新” (《盘庚上》),又曰“旧染污俗,咸与惟新”(《胤征》)。这都是在讲生命技能的革新。器,就是生产生活之工具。追求“器”、“俗”之新,实即追求生命技能之革新。人类的生命技能传授,当然要“求新”,否则不能满足人类生命的目的,不能满足人类日益进步的生存需要。求新同时,还必须求精,就是要让这些技能变得精练娴熟,而不是满足于粗糙简陋、一知半解。
教育的生命技能传授本职,要求教师求新求真。因此,为教师者,必须是你所讲授或辅导的技能方面的专精者、革新人。要力戒因循守旧、墨守成规,要以革故鼎新为己任,必须以当专家、革新家为己任。要有献身技能更新事业无怨无悔的精神,要对学生倾心传授技艺、毫无保留。任何一知半解、不懂装懂、敷衍塞责,或者株守旧艺混饭吃的行径,都是严重违背师德的行径,都应为良师所不齿。不想当专家、革新家者,就别当老师,别玷污了老师的美名。
(二)教师是知识的传授辅导者,因而必须有“求真求是”之德。
唐人韩愈说:“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师说》)。“授业解惑”,主要就是指知识的传授辅导。教师的知识传授辅导职责,是其最主要的职责。为了履行这一职责,教师必须具有什么样的品德呢?我以为可以概括为“求真求是”四个字。
求真,就是一定要知悉事物的本来面目,不为主观臆断所蒙蔽;求是,就是要探究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不为现象、表象所蒙蔽。宋儒张载、朱熹给岳麓书院立下的“实事求是”院训就是此意,宋明儒学强调的“格物致知”、“居敬穷理”大约也有此意。作为人类知识体系的传承者,只有“求真求是”,只有对“真”和“是”心怀虔敬,才可能履行这一使命;否则必然荒废使命。从这个意义上讲,作教师的人,就要说真话,要实事求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论语·为政》),“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论语·子路》)。要不倦追求新知识,不倦探求真理,要虚心承认自己的知识欠缺,要真心教学相长,真正把教学过程看做求知求理的过程。满足于一直半解、不懂装懂,不配为师;伪装学问、虚张声势、抄袭剽窃、欺世盗名、玩弄学术于股掌之间,也不配为师。在课堂上靠念书本、讲粗俗故事充数,“天下文章一大抄”地滥编教材,写文章尽说“正确的废话”,讲稿用十年二十年前旧物还自以为是,在课堂上被学生指出错误“闻过则怒”,学生问到自己不懂的问题时想当然地瞎编瞎掰误人子弟,这些都严重违背“师德”;这样的人都不配作教师。
(三)教师是道德的传播示范者,因而必须有“求善求美”之德。
儒家认为,教师须是“君子”。“君子无终食间违仁,造次必如是,颠沛必如是”(《论语·里仁》),“君子”是美德的载体,时时刻刻是大家的道德师表,动而为万世法,行而为天下则。君子的职分之一就是“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身体力行传播道德促进道德。“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论语·颜渊》)。儒家认为,教师必须以君子来充任,“惟仁者宜在高位”,教育岗位也是一种“高位”,因此也可以说惟仁者(有道德者)可以充任教师;如果以小人充任教师,那就是“播其恶于众也”(《孟子·离娄上》)。所谓“播恶于众”,就是西方学者常言的“不只是污染了水流,而且污染了水源”的情形。所以,在儒家看来,惟道德高尚之人才配为教师,因为教育的任务不只是传授知识技艺,更重要的是培养道德高尚的人,是教子弟们做“君子”。自己不是“君子”的人,怎么能够教别人作“君子”呢?所以“小人”是不配作教师的。
作为道德载体的教师,必须具备“求善求美”的品德。所谓求善求美,就是重视人伦道德的修养,重视天赋之“德”或者“理性”的保全和弘扬,就是重视保全自己“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的那些素质,就是时刻力戒社会流俗的蒙蔽污染。我们今天常说教师要为人师表、教书育人,首先就要求我们有“求善求美”之德。“求”的前提是“敬”,就是对真善美有一股子虔诚,而不是把它们仅仅当成“书呆子的词汇”。即使求善求美会使自己眼下吃亏,还愿意追求。那些把维护和弘扬道德仅仅看成别人的事、认为“我一个人又不能把社会风气扳过来”的人,那些实际奉行“以恶小而为之”“以善小而不为”之道的人,那些把“和尚动得,我也动得”(《阿Q正传》)作为自己“恶小常为”的理由、认为自己偶为恶事也不会加剧社会堕落的人,那些觉得别人作恶占了便宜、自己如果不同样作恶就吃了大亏的人,那些从来不反省自己对社会道德的堕落是否作过助纣为虐之事的人,那些把运用“潜规则”苟且谋利当成本事而自鸣得意的人,都是不配作教师的。他们的行径,是对教育之义的败坏。至于那些以“不及格”敲学生竹杠、一旦学生送烟酒钱物请客吃饭就没有任何原则可言的人,那些以“酒肉朋友”模式与学生打成一片且自鸣得意的人,那些对学生的作业试卷不加阅读就乱划分数的人,那些放纵甚至帮助学生考试舞弊(如帮助学生盗取试题、为作弊学生说情)的人,那些以无原则地打高分吸引学生选课的人,那些公然在上课时敢对学生说读书没有用、敢说“当今社会不靠本事只靠关系”的人,那些公然敢在学生面前说自己的外语、计算机或普通话成绩是请人代考过关的人,那些抄袭别人文章被证据确凿地抓住“第三只手”以后还敢狡辩的人,那些在学生打架斗殴或盗窃事发后竟动员学生统一口径抵制学校纪律处分的人,那些利用人们对高教办学多层体制的无知去诈骗学生家长钱财的人,那些敢于出入色情泛滥场所、敢于引诱女学生堕落的人,那些敢于同学生瓜分为恶利益(分赃)的人等等,就不单是不配作教师了,他们简直连做“人”都不够格,是教师中的“人渣”。这些人就像2003年闹“非典”时的“毒王”;有这样的人“播恶于众”,对学生作另类“言传身教”,我们大学的思想品德教育课程再增加十倍的课时也白搭。
(四)教师也是精神升华的辅导者,因而应该有“追求升华”之德。
教师作为人类精神升华的辅导者,这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主张。
儒家主张“人人皆可以为尧舜”(《孟子·告子下》),实际上是说人人都可以升华为圣人。应该说,在儒家的哲学中,“为尧舜”、当圣人,不只是一种道德品质修养境界,更是一种精神升华或灵魂超越的境界。只不过,儒家的这种精神境界,不是借助宗教修持(炼)途径实现的,而是借助“内讼自省”的道德修炼实现的。儒家学说中基本上没有以精神升华或灵魂超越(肉体)为己任的宗教的地位。所以,在中国传统社会,除了儒学没有国教,也没有神父队伍来辅导人们灵魂升华、通向精神天国,只有儒士队伍来辅导我们超越。我们今天仍然秉承了儒家的这一传统,基本排斥“灵魂超越”意义的宗教。但是,我们要看到,人类追求灵魂超越,可能也正是“人之异于禽兽者”的重要方面。“人之异于禽兽者”绝不仅仅在于有伦理道德,更在于追求灵魂升华。人类之不满足于物质享乐,不愿意自拘自限于物欲,不愿意自己的所作所为没有“意义”,不愿意肉体过分约束了自己的灵魂;而是要不懈的追求某种永恒、永生,追求在肉体生命之外有更能抗衰变、抗自然律的“精神生命”,这正是人类超越于动物界之处,是任何民族的人们都难以避免的需要,这不是简单地说“宗教是精神鸦片”就能排除的。
在没有从这种意义上肯定宗教、宗教没有得到应有地位,因而没有教士队伍辅导人们的情形下,我们要满足人们的精神超越需要,只有借助于教师。因此,我们的教师队伍,如果往理想的角色上说,应该有辅导人们精神升华的职责。就是要辅导人们超越简单的物质消费欲望的满足,追求某种精神境界。这就要求教师有“追求升华”的品德。如果有人把“追求升华”或“追求超越”、“追求永恒”都当成“愚不可及”之事,把“精神境界”、“精神修炼”纯粹当成“书呆子话语”或“纯系哄骗”,如果过分“唯物”“务实”地以世俗“烟火”生活为人生最高境界,秉持“人生在世,吃穿二字”、“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哲学,把人生赤裸裸地当成一个行尸走肉的过程,那他就真的不配当教师,尤其是不配当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还要奔共产主义理想目标的国度里的人民教师。毛泽东常说“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我们今日的人民教师尤其要有一点追求升华或超越的精神。如果整天用你那“俗不可耐”、“肉上无灵”人生哲学去影响学生,那也是“播恶于众”,破窑烧瓦,教出的学生肯定卑污低俗。
四、关键在于“心向往之”
我从儒家的“师德”说出发,结合现代中国教育的实际,对当今需要的“师德”作了以上推论。读了这些,你也许会批评我:照你这样说,教师都必须是“圣人”,否则都不配当教师。
我并无此意。要在上述四个方面都修炼好,的确不容易。但是我所主张的其实只是三点意思,一是要以这些“德”为我们教师应有之德,不要以为那只是对别人尤其只是对“圣贤”的要求,要认知那就是对我们每个教师的基本要求;也就是不要把我们自列于“高尚”之外(即不要自甘卑俗低劣)。二是要“敬”这些“德”,要虔诚实践;即使做不到位,“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仍要追求;要把这些“德”的修养当成做人的大事。除非你不想做人,否则就要“向往”这些“德”。三是虽然不能“一个人就扭转乾坤”,但至少坚持不过分“同流合污”,不要向“师德”败坏的烈火堆中投入你的一把干柴,在你万不得已做了违背师德的事情时,或多或少“自省”一下:我们痛恨师德腐败,我是不是也助长了师德腐败?反省以后或多或少地约束自己,哪怕是“日攘一鸡”地逐渐减少自己违背师德行径,也很可贵;哪怕是“五十步笑百步”地去讥刺别人师德腐败,你也有贡献。
上述三个方面,正是我平常所尽力做的。我承认,我有时也参与了某种腐败,比如看惯别人的做法后有时也无原则地放“差火”的学生论文过关,为了缩小不及格的比例而把55分以上加成60分,为了让学生顺利升学或就业写下了“过奖”的评语或荐语,学生送来的水果或者饮料在“拒退太麻烦”时就让其留下。但是我在反省,我在尽力减少,我向往“师德”修养的高尚境界,我不以同流合污为能事,不自暴自弃,不破罐子破摔。我一直坚持把自己当成好罐子,小心持握,我把为师教书育人的过程当成道家所讲的“持盈”―――端着一满碗水前行,格外小心。
也许有人说,既然这样“高大全”的“师德”我们难以作到,那么就不应该提倡。此言差矣。人类的理想追求,大多是难以完全作到的,但是人类一直不懈追求。最重要的是追求过程本身,而不一定在于追求的结果。人类正是在这种“可望不可全及”的理想追求过程中发展自己、完善自己、升华自己。教育本身就是这类追求过程的典型,师德的追求更是如此。如果以“难以完全达到”为由放弃追求,那么人类的教育事业将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师德应该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加以建设?我认为,大不了三条途径,也就是三“律”(律在此作动词):一是自律,即自己“克己复礼”、“内讼自省”。二是群律,即教师队伍中的互律,类似于古时的“士林清议”或“乡论清议”。如果在教师群体中建立一种“月旦时事,臧否人物”的机制,使为恶者“恶名远播”,使其在同侪中难以抬头,让败坏“师德”之行径为士林舆论所不齿。三是法律,即用法律制裁严重败坏师德者,迫使人们不敢不讲师德。
不过,这又是另外一篇文章的话题了,容我以后再与大家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