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过你的往事我的政法——《政法往事》代后记
发布日期:2011-01-23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陈夏红

坦率地说,这本《政法往事》,严格说来算不上是一本书,它只是将多篇主题和篇幅都类似的文字,按照书的体例和要求装订在在一起而已。而且,这些文字也 算不上有多新,绝大部分都是报章专栏的约稿,已经得过一些稿费;除此而外,我也在几个博客上贴过,我相信也有读者已经看过。如果您都把这本书买回家读完了 才看到这段话,也别怪我没早说。我这可不是跟您撒娇。
  在法律人研究领域,我以前写过一本《百年中国法律人剪影》(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编过一本《法意阑珊处:20世纪中国法律人自述》(清华大 学出版社2009年版)。这本《政法往事》可以说是前述两书的续篇。稍有不同的是,《百年中国法律人剪影》中,更多是围绕个人的长篇大论;而《政法往 事》,则更多是根据这几年搜集的一些边角史料写成的“千字文”,关注的角度更多是“事”而非“人”。
  你为什么要研究这些法律人?老有朋友这么问我。这个问题我一直在考虑,但一直没有答案。用一句老套的说法,就像你问爬山者为什么要爬一座有一座山,他会玄妙而富有哲理地告诉你:因为山在那边。我的答案与此类似,仅仅因为那些法律人在往事中,因为政法在往事中。
  这么说可能有点玄乎。事实上,我开始写这类文字,早期只是朦胧地觉得法史应该不是大学课堂里学得那个样子,应该不仅仅是制度在流变,更不仅仅是思想在 传承。意大利史学家克罗齐说过,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那么我也可以化用,一切历史都是人的历史。漫漫历史长河中,倘若要离开法律人的行迹,而去谈论法史, 那无异于赶走所有的演员而在戏台上演“空城计”。而且,由于历史的尘封以及人为的遮蔽,使得我们对历史的看法,多少总有些“似花非花”、“看雾非雾”之 感。我觉得我在早期所致力做得一项朴素的工作,就是在法律人的历史领域,尽可能利用各种史料提供的蛛丝马迹,而去复原历史的原貌。
  另一方面,除了在法律史的世界中构建以人为主的“人本法史”之外,另一个我认为比较重要的目标,就是要将法史的文章写得妙趣横生。王小波在《红拂夜 奔》序言里说,“对于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存在的理由;对于另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应达到的标准。”我喜欢一切有趣的文字,老的如林语堂、钱钟书、唐德 刚,中间的如王小波,小的如韩寒、李承鹏、楚望台等等。记得有个朋友,曾将MSN签名改成“你的书值得砍树吗?”我想这个问题,可能对每个写书的人都适 用,而书的有趣与否,本来就该是是否值得砍树的一个标准。对我而言,尽可能让每篇文章都有趣,是我孜孜以求的一个目标,尽管在在事实上,我们的法史沉重地 让有趣的事情也变成悲剧。
  当然,从更宏观角度来说,我关注的基本问题是在历史舞台上,法律人有何作为?法律人究竟应该如何作为?如果未能如愿以偿的话,那么又是什么原因让法律 人未能作为?……这些问题并不是贯穿在每一篇文字中,但这的确是我写这些文字最原始的出发点。或者说,之前我对这些问题,并没有一个清晰而明确的判断,更 多时候是一种基于个人思考习惯的直觉。直到2010年上半年,作为中欧法学院09级博士研究生,我聆听了方流芳教授给研究生开的“思想政治课”——法律职 业伦理,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才豁然开朗,颇有醍醐灌顶之感。我的笔端所要倾诉的,无他,职业伦理而已。由此,我要向方流芳教授致以诚挚的谢意。 这些文字大都是专供《法制早报》、《法制日报·周末版》、《法制日报·法学院专刊》、《律政方圆》、《中国政法大学校报》等报刊上“政法往事”专栏的。需 要申述的是,这些文章的写成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这些专栏也基本上都是自生自灭而生生不息。此外,还有部分文字在《同舟共进》杂志、香港中文大学 《二十一世纪》网络版以及《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由此,我得特别感谢如下编辑:《法制日报·周末版》副总编马霄雷、《法制日报·周末版》文化版主编赵国 君、《法制日报·周末版》实习生王兆国、《法制日报·法学院专刊》主编蒋安杰、《法制日报·法学院专刊》实习生刘显刚、仪浩、《律政方圆》杂志编辑王立 杰、曾供职于《法制早报》的申兴旺编辑、《同舟共进》编辑郭芙秀和《中国社会科学报》编辑郭烁、《中国政法大学校报》编辑张培坚。说实在的,这些文章要不 是他们催促,可能永远也写不出来。
  另,本书还收录了部分与“政法往事”有关的几篇书评。这些书评大都发表在《新京报·书评周刊》、《南方都市报·阅读周刊》和深圳《晶报》书评版。在一 段时间内,我比较勤于写书评,原因无他,只是他们的稿费尚可,还不至于让人生出“卖字又卖身”之痛感,也多少让混迹于识字人中的我有点尊严,足以支撑我每 月买书的支出。由此,特别向最早跟我约书评的《新京报·书评周刊》前编辑、现任《中国周刊》编辑的陈远以及《新京报·书评周刊》编辑张晓波、方绪晓、《南 方都市报·阅读周刊》编辑雷剑峤、戴新伟、深圳《晶报》书评编辑张楠等致谢。
  在书前嵌入贺卫方教授和谢泳教授的大序,实在是一件美不胜收的事情。在大学期间,贺卫方的《法边余墨》和《具体法治》,几乎成为我了解法学、理解法学 的启蒙读物和写“千字文”的范本;谢泳的《逝去的年代》、《大学旧踪》等作品,亦成为我关注法律人并进行研究性写作的圭臬。如今,他们一南一北、一西一 东,南北辉映,东西成趣,不期在拙书中相聚,或许也是将来的一段学林佳话。尽管他们不一定愿意收我这样驽钝的人的学生,但我却的的确确在内心将他们奉为我 精神层面的师承。在这里,谨向贺卫方教授、谢泳教授致以诚挚的谢意。
  此外,我还得感谢特别我的导师李曙光教授、中欧法学院中方联席院长方流芳教授和欧方联席院长高美莲(Ninon Colneric)教授。当年追随李曙光教授,投身于“曙光名门”,主要也是看中李曙光教授从法史学到破产法的精彩转型,甚至将此转型作为我的一个目标。 只是入门之后,我的兴趣始终还没有走出法史,连经济法专业的硕士论文,写得都是《破产在在近代中国的制度变迁》。作为中欧法学院第一批博士研究生之一,我 在学业初期,并未将全部精力放在所谓的专业上,他们不以为忤,反而给了我足够的宽容与理解。能够在中欧法学院学习是我的幸运,我亦永远以中欧法学院为荣。
  但无论如何,这些文章最终能够以书的形式出版,我不能不感谢北京大学出版社副总编蒋浩和北大出版社第五图书事业部副主任曾健。曾健以他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使得这些并不美丽的文字,能够以书的方式美丽地面世。谨向曾健致以十二万分的谢意。
  本书的“美丽”,还得归因于如下亲友的劳动:李海艳同学不仅陪伴着我的写作,帮我完成了这本书的校对工作,亦为搜集图片费尽九牛二虎之力。贺维彤和小 老乡徐小平,亦为本书图片的收集,付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孙笑侠教授、我原来在中国政法大学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的同事孙黎萌等,慨允本 书使用他(她)们收藏的部分图片,谨致以谢忱。
  2010年7月18日(农历六月初七)是先父逝世三周年忌日。三年前的7月20日,先父一病沉疴,驾鹤西归。在三周年忌日来临之际,我由于身体小恙,稿债缠身,最终未能回乡祭奠,只能在军都山下遥祭再三。这真是一件遗憾而没有办法的事情。在此,我愿将此书献给先父。
  谨以此后记,致亲爱的读者。我诚挚地期待着您的批评与指正。

2010年8月14日于昌平军都山下

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