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功德的《法学的坦白》一书(法律出版社出版)对法学界种种之怪现状,作了深刻反思。作为法学界的一员,宋功德袒露真言,直陈法学名利场的丑陋与溃烂。宋功德之所以敢于自我亮丑,自我批判,是因为他在良心上感到焦虑和不安。如果放弃质询和发问,在学术界的浑水里面,随波逐流,维护学术特权,分享学术利益,倒也不吃亏。
宋功德的坦白对于有些人来说,的确有些刺耳,因为学界的若干不正常现象,几乎是人人都心知肚明,只不过心照不宣而已。在学界的利己倾向和平庸趣味下,学者们争相以各自的方式,寻找赚钱和扬名的门路,用商品经济的运作方式经营着所谓的学术,与大款和高官们按照利益均沾的方式进行着等价交换,真理不过是一个旗号,学问不过是一个工具。法学是近年来比较热闹的学科之一,法律学人非常兴奋,非常忙碌。法学是一门世俗的学问,法律学人大都能够俗雅并举,将实用理性推到极致。本来,法律学人的使命不仅仅要充当人类财富与安全的规则现象的解释者,而且还要帮助人们确立法律信仰和法治理念,用“精英话语”来介入公众的价值选择。但是,不少法律学人本身就匮乏法律精神,纯粹是由于学术分工而经营法学,不得不通过投机取巧等来抄近路、走捷径。他们既要建构自己的理论,确立自己的学术地位,又要防止在回答现实问题时,产生麻烦,所以,只能避重就轻,浅尝辄止。浮躁的法学成全了不少学力不逮的半拉子学者,他们越活跃,法学越浮浅,从而使法学“热闹而不繁荣”。
这些年,学界的安宁与清静一去不复返了。五花八门的声音搅乱了人们的心绪,也在无形中消解着人们的学术理想和追求。世人对学术腐败的愤怒,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对学术净土的迷恋和痴情。学界不仅是智慧的聚集,而且也是社会正义的源泉,独立人格的象征。学界的堕落是尤为难以容忍的。有学者曾作出这样的辩解,他说,比起官场的腐败来,学术界这点儿小动作算得了什么。这位学者的话暴露了学界的一个可怕的心态,即与贪官攀比腐败。这种想法已经成为许多知识分子的潜意识。殊不知,对腐败进行量的比较本来就是一件愚蠢的行为,况且,学术腐败瓦解了人们心中那座纯洁的学术宫殿,给公众带来了莫大的失望。连大学教授、博导都这么搞,这社会还有救么?
法律学人的任务是运用理性去解读法律规范,但是法律学人自身却缺乏规则的约束,各唱其调,路径旁出,众声喧哗。由于缺乏一个对话平台,众声喧哗,白费口舌,空耗脑汁。发言的混乱不但增加了学术成本,降低了效率,而且还造成法学的封闭和萎缩。“近亲繁殖”把法学搞得更象是一个各占一定份额的领地,肥水不流外人田,自足自乐,在利益的分割中维持一种貌合神离的秩序。这些“混在法学”的人自觉地用声名、金钱、地位来取代为法治而献身的信念,这造成了话语与心灵的悖谬。他们舍不得“法学”这副面具,尽管在这副面具下面,是一双急功近利的绿眼睛。法律学人耐不住寂寞,孤独是致命的,他们拼命地占有信息资源,抛售法学产品,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商业回报。利益的诱惑使得法律学人之间形成一种紧张的竞争关系,畸形的知识积累和过度的精神攫取,在带来丰厚的利润的同时,也造成了竭泽而渔。法学的收益被异化成了法律学人的私利,至于公众对法律资源的分享则是可以被忽略的事情。法律学人把成功定位于名利双收,他们将思考和声音明码标价,锱铢必较。他们的学术立场也呈现商品化趋势,在解释具体现象的时候,他们能够活用一切法律解释方法,左右逢源也好,牵强附会也罢,本土也行,移植也可,总之,为了利益最大化,他们不惜穷尽所有的学术加工技术。宋功德把那种“剪刀加糨糊”的学术制造称之为“用手生产”,这是一种变相的抄袭,也是对学术资源的巧取豪夺。宋功德坦然地说:“包括我在内的为数极多的法律学人恐怕都有过‘用手生产’的不良纪录。”这种恶性的造假训练使得学术腐败成为学人的行为习惯。
忙着赶场的法律学人是讲座、客串、办班的高手,他们善于应酬,喜欢表演,能够充分利用人际资源来占有诉讼市场份额,借助于法学包装术而获得财富和荣耀。他们精明地计算着成本和收益,巧妙地周旋于各种社会力量之间。法学已经变成了彻头彻尾的法学市场,叫卖声不绝于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