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诚信的价值理念
发布日期:2011-09-14 来源:人大法学院  作者:韩大元

尊敬的各位老师,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又是硕果累累的金秋九月,又是喜迎新生的美好时刻。寒窗苦读多年的你们终于踏进心中向往的人大法学院,从今天开始成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这个大家庭的一员。首先,我代表法学院全体老师,向在座的你们和远在苏州校区的新同学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各位家长对我们的信任表示衷心的感谢!人大法学院欢迎你们的到来!今天还是一个特殊的日子——第27个教师节,我在此向辛勤工作的每一位老师表示诚挚的问候和节日的祝福!

面对台下来自全国、来自世界五大洲同学们一张张微笑的面孔,看着一个个年轻的身影,我和在座老师们都是满心欢喜。无论已经鬓发斑白的学界泰斗,抑或比你们大不了几岁的青年才俊,都把尽心尽力教育学生,培养卓越的法律人才作为自己职业人生的崇高目标。在这个院校长们的致辞日益“娱乐化”、“网络化”,“娱乐有余而担当不够”的时代,大家对院校长们开学或毕业典礼致辞的期待也越来越高,都希望听到新颖的、有含金量、“给力”的致辞。也因此,我在准备开学典礼致辞时备感压力。这一段时间,许多关键词在我脑海中闪过,关于法律、关于学术、关于品德、关于老师对学生的尽善尽美的期待等。但经过认真思考之后,我还是决定在今天这个对你们来说具有纪念意义的重要场合,强调一个大家耳熟能详、但可能令大家失望,也许不愿意鼓掌的话题——作为人、作为法律人、作为人大法律人如何坚守诚信的理念,如何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不要失去社会的良心与道德底线,坚决捍卫诚实与信任的价值。

大家可能注意到了,近期媒体和大众都在关注热议社会上存在的一些不讲诚信的事件和问题。我看到前天《人民日报》报道,中国社会科学院2011年发布的社会心态蓝皮书显示,从总体上看当代中国人社会信任度正处于低值状态,对北京、上海、广州三市市民的调查结果表明,三市市民总体社会信任属低度信任水平。不讲诚信已经成为一种我们的“社会病态”,社会信任度降低,社会因此陷入某种深刻的信任危机之中。当社会处于某种“病态“时,法律人的专业精神就是面对现实,维护社会核心价值观,塑造社会诚信。

今天,我之所以决定在开学典礼上谈诚信话题的另一个原因是我们人大法学院学生中也出现了不讲诚信的事情。有人曾善意地提醒我,这个场合不要讲我们自己的问题,家丑不要外扬,我也想了很多。我也想多讲法学院的辉煌,多讲我们的贡献,回避我们的问题。但作为一个强调社会责任的法学院应该勇敢地面对问题,致力于塑造公信力。既然已经出现了不诚信的个案,就没必要回避,回避是不负责任的态度。我真诚地希望从开学第一天开始,我们法学院的全体师生都共同思考如何维护诚信的价值,让诚信像血液一样融入每个人的身心。

上学期我们遇到一件令人痛心的事情。在一次人大法学院与国外著名高校的学生交流活动中,一位日本博士生在会议上发表了他的学术论文,并把论文发给与会的同学们。我们的一位研究生就改头换面,将人家的论文上署上自己的名字发表在国内某刊物上,此事后来被论文原作者发现,通过所在法学院向我院提出了通报和质疑。我们非常认真地对待这件事情,当天核实情况。因为这件事,除了当事学生可能受到处分外,我、分管副院长、教务科长、教务秘书、导师、班主任也都进行了认真反思并主动承担了相应责任,扣除了当月的津贴,并多次开会反思我们的学术规范与诚信教育问题。作为院长,我还专门向对方法学院院长致信郑重道歉。也许有人认为,发生这样的事情,是学生个人品质问题。但是请大家换个角度考虑,学生出现不讲诚信的问题,作为教师或者作为教育管理者,难道就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吗?“教不严,师之惰”,教育学生时不能严格要求他们,这就是做老师的责任了。我觉得对不起这位同学的家长,你们把学生送到人大法学院,我们没有教育好他,心里很不安,我想通过这个机会向这位同学家长表示歉意。

法学教育首先承担着塑造学生健全的人格和精神的使命,树立正确的价值追求,培养端正的学术道德和学风的重要责任,老师们的“言传身教”和日常严格管理教育对学生成长成才起着关键性作用。我常常想:如果我们从入校起就再三的强调诚信,在那位学生心里牢固树立起诚信的理念,让学生意识到如果违背诚信将失去法律人的道德与良心,受到良心的谴责。我敢说,如果我们能以这样严格的标准要求他,他也许不会做出如此出格的事。家长们把孩子送到人大法学院,是对我们的充分信任,我们一定要对得起社会、家长寄予的厚望。所以我们首先要将学生培养成为诚信的人,而一个诚信之人,才能真正具备宽容、自信的胸怀,能够成为一个受社会尊敬的人。

对于什么是诚信,大家心里都很清楚。简言之,诚信就是做人的道理。中国文化充满诚实守信的传统,并把诚信当做最基本的道德品质。“诚,信也,信,诚也”,“诚者,真实无妄之谓”。我们说一个人讲诚信,就意味着待人处事要真诚,讲信誉,信守诺言,“诚是天道而言,信是从人道而言”。就像人文社科领域的很多终极价值一样,诚信与公平、正义、乃至于法本身,都简约而深邃。其实,从小到大,各位同学的父母长辈,以及从幼儿园开始各个不同学习阶段的老师们,就以最朴素的语言告诫你们,人要诚实,不要欺骗。它也是你们背诵的滚瓜烂熟的学生守则上必不可少的一条。但我们是否真正履行了诚信的承诺?
各位新同学,我相信,你们之所以选择人民大学,选择人大法学院,你们一定都有着对真知的渴望、对法律的信仰、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可是,不久以后,你们就会发现,现实也许不尽如人意。例如学术界的学术不端事件、学生考试作弊以及种种欺骗社会的行为等;网络上广为传播的“彭宇案”、“郭美美事件”、瘦肉精事件、“达芬奇”家具产地造假等也都关乎诚信问题;最近在某著名高校还出现了教授利用其受人敬仰的身份突破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其背德失信行为不仅对个人造成恶劣的影响,其所在单位遭遇到严重的信任危机,甚至让教师群体的整体形象受损。在社会生活中,长期不讲诚信、不重视诚信的结果,就必然会使人与人之间的道德纽带断裂、信任缺失,甚至出现老人倒在路上,扶还是不扶,国人陷入纠结,出现已经无人敢去搀扶的现象;也出现了因怀疑红十字会的诚信,很多人不再向红十字会捐款、献血等等问题,3—5月,慈善组织接收捐赠总额62.6亿元,而6—8月总额降为8.4亿元,降幅86.6%;红十字会血库告急,直接影响到了对人的生命救助。可见,不讲诚信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诚信的大面积坍塌,意味着整个社会的道德导向出了偏差,维持正义的社会基础秩序遭到破坏。

同学们,进入法学院学习,不论是哪个层次的学生,选择了何种专业方向,你们都一定会接触到法学所有部门都必然涉及的一个问题——诚实信用。我们说,立国之本是宪法,而立人之本是诚信。诚信是一切道德赖以维系的基础和根本,人离开了诚信,其他道德原则就只能流于形式。而对于我们法律人而言,诚信更有着特殊而重要的意义,我将它看成是法律人的生命。众所周知,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法律人是社会秩序的创建者和社会良心的维护者。在今天这样一个充满变化、充满期待也充满冲突的社会转型期,法律人坚守诚信,必将有利于理性良善社会文明的形成,必将会带动和督促社会风气的好转。如果连法律人也不讲诚信了,整个社会势必秩序混乱、行为失范,陷入道德无底限的状态。因此,作为人大法律人,我们要始终恪守诚信,坚持原则,无论我们面对的是何等的诱惑,遭受的是何等的困境,我们都要以真实的人生态度从容度过,不欺人、不自欺,做到无愧于天地良心。

诚信是一种社会道德,同时也是基本的生活规范。我再举个例子,为了防止论文抄袭,现在大多数大学都启用了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学校对自己培养的学生是否诚信也没有把握了,只能依靠技术手段检测,其实是对诚信理念的讽刺,但即使这样,我还听说有个别同学挖空心思将检测发现的大段大段引用的文字改头换面来应付论文检测,我认为这已经是我们教育的悲哀了。你们可能会说,之所以存在抄袭作弊等不诚信行为,确实是学习任务太重,或者就业压力太大,等等。但在诚信的价值要求面前,任何辩解理由都是苍白无力的。所以,请每一位同学不要为任何不讲诚信的行为找借口,切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校园里的小小作弊、抄袭,进入社会就可能做出欺骗、徇私枉法的事,因为本质上,它们都是一种失信的行为。而且,每一位学生个人的诚信与否,从小的方面说,关系到个人名誉,关系到父母多少年含辛茹苦的养育是否成功。从大的方面,则关系到我们人大法学院的声望,乃至社会对法律的信任,乃至整个国家的前程与未来。纵观历史,没有一个不讲诚信的人能够取得成功,没有一个不讲诚信的企业能够发展壮大,也没有一个不讲诚信的国家能够真正兴盛强大。

作为“准”法律人,无论你们将来从事的是什么职业,学术研究也好,当法官、检察官,律师也好,你们所进行的,都注定是世界上最正义最光明的事业。失衡的利益需要你们匡扶,扭曲的正义需要你们重塑,社会的底线需要你们坚守。作为立志成为“国民表率、社会栋梁”的人大法律人,要把塑造诚信、匡扶正义这一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勇敢地扛起。就算一些同学将来的职业可能与法律没有直接关系,但你们毕竟是与众不同的,因为在你们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年华,你们所研读的是一门以自由、平等、公正、公平为价值核心的学问。所有这一切,都要求在座各位同学,恪守良知,有所担当。

同学们,建设法治国家并非一朝一夕之事,培养诚信品格亦非一蹴而就之功。诚信对于身处法治共同体的大家而言,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从进入人大法学院的这一刻起,你们的一生,已经注定与中国的法治面貌,中国的良善风气息息相关。充满社会责任,受人尊重的人大法学院,应当高举诚信之大旗,在提升中国法学水平、裨益立法司法实践的同时,成为社会良好风气与高尚追求的楷模。更确切地说,你们,已经成为赖以维护社会正义的事业的一部分。一份合同,一次审判,通过千千万万法律人对职业信仰的坚守,对法治理念的维护,我们就能传递诚信的星火,守护诚信的底线。唯有从每一位人大法律人做起,从我们一个学院做起,诚信的火焰才能熊熊燃起,温暖芸芸众生,辐射华夏大地,我们的民族,才能在经历了艰辛探索之后,不仅在政治、经济上进步,更在思想观念、社会风气上充满正气和希望!

我希望,从人大法学院走出去的学生,不仅成为有能力、有知识的人,更应成为讲诚信、有原则的人。而这一切,离不开各位老师的付出,更有赖于各位同学的坚守;这一切,都需要你们从点滴小事做起。你们优秀的成绩的取得,不能依靠作弊技巧,不能指望暗地抄袭,而应建立在日复一日坚忍不拔的努力之上。你们锦绣的前程,不能由谎言与欺骗铺路,而应是你们发愤图强、锐意进取的结果。唯有如此,当几年后你们离开这片熟悉万分而又依依不舍的校园时,当你们奔赴祖国乃至世界的四面八方的时候,你们才能成为一股清风正气,依靠你们的智慧才华以及优秀品质,真正为国家做出贡献,也真正为自己为家人赢得一份荣誉。我希望几年后当你们穿上学位服的时候,你们回想起刚入学的此刻,你们能够问心无愧地对自己说,我是诚信理念的追求者与实践者,2011年开学典礼上的院长致辞没有白上。而那真的是我最大的期望。

最后,预祝各位在人大法学院身体健康、学业进步,生活愉快。我相信你们接下来的热烈掌声,将是我们对诚信理念的共同承诺!

谢谢大家!(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 韩大元教授)

(编辑 汤馨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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