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选》与法学
发布日期:2011-09-07 来源:中国宪政网  作者:郭云忠

时下法学文章的题目除了对内容升华不够、充斥赘词之外,还有一个大弊病——滥用副标题。可以想象,倘若让我们今天的法学家来给四大名著起名字,很可能会加一个副标题:《红楼梦——以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为中心,兼论四大家族之兴衰》、《西游记——天上人间僧俗两界之比较研究》、《水浒传——侧重于农民起义原因的分析》、《三国演义——以蜀国为视角的讨论》。

何为经典?经典是用来流传的,经典是百读不厌的,经典是见仁见智的,经典是可以各取所需的。就如何从事法学研究、如何进行法学论文写作而言,《毛选》无疑是当之无愧的经典。当前存在于法学研究和论文写作中的诸多弊病,在《毛选》中基本能够找到解决之道。

一、题目

一篇文章在手,我们首先看到的是它的题目。王国维曾提出:“诗有题而诗亡,词有题而词亡。”他解释说:“诗之《三百篇》、《十九首》,词之五代、北宋,皆无题也。非无题也,诗词中之意不能以题尽之也。”(王国维:《王国维文学论著三种》,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42页)当然,现在的论说文不能没有题目,但是,题目要尽可能形象生动、铿锵有力,让人过目难忘。顾名思义,目就是眼睛,眼睛是心灵的窗口,当然要传神。画龙点睛很生动地说明了文章和题目的关系是“龙”和“睛”的关系,而且,睛要“点”出来。可见,题目既要言简意赅、惜墨如金,还要对文章的思想有一个升华。

《毛选》中的经典作品很多,我们重点来看老三篇。老三篇的题目都只有四五个字,都很好记。试想如果由我们现在的法学家来写,《为人民服务》要么写成《在张思德同志追悼大会上的讲话》,要么写成《为人民服务——在张思德同志追悼大会上的讲话》;《愚公移山》很可能写成《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式上的讲话》。

时下法学文章的题目除了对内容升华不够、充斥赘词之外,还有一个大弊病——滥用副标题。副标题就好像是在人的眼睛上罩了一层纱,或是戴了一副墨镜,让读者与作者难以沟通和交流。副标题要么反映出作者驾驭语言文字的能力不够,要么是对文章的内容消化不良。副标题纯属画蛇添足,极大地扼杀了读者的想象空间。小文章实无必要,就是大部头的著作也应当慎用。翻遍《毛选》是绝对看不到副标题的。再看看我们的四大名著,哪有什么副标题啊!最多就四个字。可以想象,倘若让我们今天的法学家来给四大名著起名字,很可能会加一个副标题:《红楼梦——以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为中心,兼论四大家族之兴衰》、《西游记——天上人间僧俗两界之比较研究》、《水浒传——侧重于农民起义原因的分析》、《三国演义——以蜀国为视角的讨论》。当然,不是说所有的著作或文章都不能用副标题,会议综述、与某某人商榷的文章,适当用用还是可以的。

经典的法学名著,题目既简约又铿锵有力,如《政府论》、《君主论》、《社会契约论》、《利维坦》、《论法的精神》、《为权利而斗争》等等。好题目的秘诀就是含蓄:言有尽而意无穷。着墨愈少,读者想象的范围愈大,意味也就愈深远。

二、字句

文章的字句要经得起推敲,遣词造句要简洁、恰当、地道,力戒陈词滥调。

文章的首句和尾句对一篇文章的思想提升非常重要。比如,《为人民服务》开头两句话是:“我们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最后一句话是:“用这样的方法,寄托我们的哀思,使整个人民团结起来。”《纪念白求恩》的首句是:“白求恩同志是加拿大共产党员,五十多岁了,为了帮助中国的抗日战争,受加拿大共产党和美国共产党的派遣,不远万里,来到中国。”尾句是:“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在法学名著中,《拿破仑法典》的语言艺术是众所周知的,自然不必多谈。而融教育学、法学、政治学于一体的经典名著《爱弥儿》,其语言之美也可以从一个有趣的故事得到佐证:康德是一个生活习惯十分有规律的人,大家惯常根据他做保健散步经过各人门前的时间来对表,但是有一回他的时间表打乱了几天,那是他在读《爱弥儿》的时候。他说读卢梭的书他得读几遍,因为在初读时文笔的美妨碍了他去注意内容!([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马元德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247页)

法学名著的首句或尾句也常常很精彩。如《爱弥儿》的首句是:“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旦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古代法》的首句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一个法律学制度从一部‘法典’开始,也随着它而结束。”《君主论》的首句是:“从古至今,统治人类的一切国家,一切政权,不是共和国就是君主国。”《论法的精神》的首句是:“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为权利而斗争》的首句是:“法的目标是和平,而实现和平的手段是斗争。”尾句是:“这无疑是智慧的最后结论:人必须每天不停地开拓生活与自由,然后,才配有生活与自由的享受。”

而时下的很多法学文章,字句经不起推敲不说,甚至还有许多的语法错误。有的作者还喜欢用生僻词,或者故弄玄虚,玩文字游戏。法学研究是要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的,还是雅俗共赏好,也应当提倡走“作诗如说话”这条路。(朱自清:《论雅俗共赏》,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4页)此外,很多法学文章的首句和尾句,甚至是首段和尾段,都和文章看似相干,实际上不相干,都是编辑删减的对象。常见的就是文章开头长篇累牍地大谈研究方法,或者说一些实无必要的谦辞,如抛砖引玉啦,就教方家啦,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啦等等,结尾还要再高谈阔论一番选题的意义,或是再说一大通限于篇幅本文无法再进一步深入研究另将著文论述云云。

三、韵律

咬文嚼字应从意义和声音两方面着眼。“声”即韵律。一般人谈话写文章,都咕咕噜噜地滚将下去,管他什么声音节奏。从前做古文,对声音节奏却很讲究。朱子说:“韩退之、苏明允作文,敝一生之精力,皆从古人声响处学。”清朝桐城派文家学古文,特重朗诵,用意就在揣摩声音节奏。刘海峰谈文时说:“学者求神气而得之音节,求音节而得之字句,思过半矣。”姚姬传甚至认为:“文章之精妙不出字句声色之间,舍此便无可窥寻。”(朱光潜:《谈美·谈文学》,人民文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63页)

《毛选》中的很多文章读起来抑扬顿挫,富有“声”之美,令人非常舒畅。老三篇中就不乏通过声音节奏来表现情趣和意境的佳句。如《愚公移山》中“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为人民服务》中“人总是要死的,但死的意义有不同”,“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纪念白求恩》中“不远万里,来到中国”, “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而时下的许多法学文章,声音节奏一点也不响亮流畅,读起来自然不会朗朗上口。根本原因在于作者的思路不清楚,情趣没有洗练好,驾驭文字的能力薄弱。思路和节奏密切相关,思想错乱,节奏就一定错乱。只有先把思想情感洗练好,下笔时才会让思想感情源源涌现,才能把话说得干净些,响亮些,才能“如闻其语,如见其人”。从语言文字表面上看,声音节奏有毛病,一个原因是半文半白,另一个原因是半中半洋。白话文中本来有的字和词,丢着不用,去找文言文的代替字,那何不索性作文言文?最不调和的是在白话文中杂用文言文所特有的语句组织,使读者不知是哼好还是念好。适度的欧化还可以,但是本国语文的特性应当考虑到。用外国文语句构造法来写中文,用不得当,就像用外国话腔调说中国话一样滑稽可笑。(朱光潜:《谈美·8226;谈文学》,人民文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67-169页)

四、形象

“文章之精妙不出字句声色之间”。所谓“色”并不专指颜色,凡是感官所接触的,分为声色嗅味触,合为完整形体或境界,都包含在内。“色”可以说就是具体意象或形象。我们接受事物的形象用感官,领会事物的关系条理用理智。理智是进一步、高一层的心理机能,但是抽象概念须从具体意象得来,所以感官是到达理智的必由之路。因此,要人明了“理”,最好的方法是让他先认识“象”(即“色”),古人所以有“象教”的主张。宗教家宣传教义多借重图画和雕刻。小学教科书必有插画,就是根据这个道理。可惜世间许多高深的思想都埋没在艰涩的文字里,对于文学和文化都是很大的损失。有些思想家知道这一点,虽写说理文,也极力求其和文学作品一样具体。他们通常用两种方法。一是多举例证,拿具体的个别事件说明抽象的普遍原理。二是多用譬喻,理有非直说可明者,即用类似的具体事物来比喻,“以其所知,喻其所不知,而使人知之”。(朱光潜:《谈美·谈文学》,人民文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04-209页)

在老三篇中,毛泽东的独具匠心之处,就在于把抽象的、不易把握的“为人民服务”、 “国际主义”和“团结奋斗”精神具体化为三个活生生的人物——张思德、白求恩和愚公。同时把深刻的哲理蕴含于生动具体的故事或事物之中,如愚公移山的故事,用泰山和鸿毛来比喻死的不同种类,等等。

为达到形象生动的效果,有些法学经典著作是以对话体的方式来表达深奥的法哲学思想,如《理想国》、《国家篇 法律篇》等。《爱弥儿》则是通过虚构的一个人物——爱弥儿的成长过程,来阐发卢梭博大精深的教育思想、宗教思想、法律思想和政治思想。欧洲空想社会主义史上的三颗明珠《乌托邦》、《太阳城》、《基督城》,采用的则是文学游记的体裁,通过讲故事来描述包括法律制度在内的理想中的社会制度。这种游记使读者如临其境,如亲其事,如见其人,如睹其物,从而更加具有吸引力和感染力。《刑法的根基与哲学》则是通过引用《圣经》中的法律故事和探讨具体形象的问题——“刑法应该有一张什么样的脸”,来阐发法律精义的。卡多佐曾经以故事“天空的守望者”来倡导看不见、摸不着的信仰,使闻者无不动容。

而时下的法学文章,常常反其道而行之,往往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生动的问题枯燥化。令读者哀叹:“本来还清楚,你一说倒糊涂了!”更有甚者,还喜欢生拉硬造出一些词汇来,把读者弄得一头雾水,不得不怀疑作者是在“以其昏昏,使人昭昭”。

五、形式

文章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还体现在它外在的形式上,比如篇章结构、行文逻辑、篇幅长短等等。

毛泽东在《反对党八股》中为党八股列举了八大罪状。一是空话连篇,言之无物。他还一针见血地指出:为什么一定要写得那么长,又那么空空洞洞呢?只有一种解释,就是下决心不要群众看。二是装腔作势,借以吓人。凡真理都不装样子吓人,它只是老老实实地说下去和做下去。三是无的放矢,不看对象。四是语言无味,像个瘪三。五是甲乙丙丁,开中药铺。一篇文章充满了这些符号,不提出问题,不分析问题,不解决问题,不表示赞成什么,反对什么,说来说去还是一个中药铺,没有什么真切的内容。这种方法就是形式主义的方法,是按照事物的外部标志来分类,不是按照事物的内部联系来分类的。六是不负责任,到处害人。七是流毒全党,妨害革命。八是传播出去,祸国殃民。

法学文章中的党八股也不少见,对照毛泽东总结的八大罪状,常常有似曾相识之感。尤其是罪状一、二、五,更为常见。好文章要言之有物,要简洁,要实在。文章的展开靠的是内在的逻辑,句与句、段与段之间的衔接与连贯不能仅靠数字和符号。

六、观点

基本观点是一篇文章必不可少的“骨髓”。这绝不仅是出于安排素材和组织结构的需要,最主要的原因是论文的基本观点在最大限度上反映了该论文对学术的贡献,即原创性。(刘南平:《法学博士论文的“骨髓”和“皮囊”——兼论我国法学研究之流弊》,载《中外法学》2000年第1期)不经过深思熟虑,思想就不会升华,也就不可能产生什么原创性的基本观点。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我们再以老三篇为例,毛泽东以张思德、白求恩、愚公三个具体人物为对象,升华抽象出三种精神:为人民服务的牺牲精神、爱岗敬业的无私奉献精神、信念坚定的团结奋斗精神。在这短短三千余字的老三篇中,作者用如椽之笔,以其超越时空的非凡想象,驰骋于古今中外、仙俗两界,以生死离合为切入点,观点明确地谱写了为理想而奋斗的三重境界。为何毛泽东没有写纪念雷锋的文章?很可能就是因为在老三篇中已经把人的精神写绝了、写尽了,没有必要再写了。

而时下的法学文章,洋洋洒洒,动辄万言,却空洞无物,真不知作者到底想要说什么。或许,他们忘记了一个规律:经典名著往往都有核心观点,并且常常以比较偏激甚至极端的方式表达出来。如《君主论》明确提出:君主应当像狮子一样凶猛,像狐狸一样狡猾。《社会契约论》提出:人是生而自由的,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国家的主权在人民,而最好的政体应该是民主共和国。《古代法》断言:一个国家文化的高低,看它的民法和刑法的比例就能知道,大凡半开化的国家,民法少而刑法多,进化的国家,民法多而刑法少。《为权利而斗争》则高呼:为权利而斗争是对自己的义务,为权利而斗争就是为法律而斗争。

七、态度

朱光潜先生曾谈到:写作的成功与失败,一方面固然要看所传达的情感思想本身的价值,另一方面也要看传达技巧的好坏。传达技巧的好坏大半要靠作者对读者所取的态度是否适宜。态度可以分为不视、仰视、俯视、平视四种。

不视即目中无读者。这种态度可以产生最坏的作品,也可以产生最好的作品。一般空洞议论,陈腐讲章,枯燥叙述之类作品属于前一种。另有一种作品,作者尽管不挺身现在我们面前,他尽管目中不像看见我们的存在,只像在自言自语,而却不失为最上乘的作品。与其说他们“不视”,不如说他们“普视”。他们在看我们每一个人,我们却不容易看见他们。普视是最难的事。如果没有深广的心灵,光辉不能四达,普视就流于不视。

仰视难免阿谀逢迎。一个作者存心取悦于读者,本是他的分内事,不过他有他的身份和艺术的良心,如果他将就读者的错误见解、低级的趣味,以猎取世俗的炫耀,仰视就成为对艺术的侮辱。一个作者存心开导读者,也本是他分内事,不过他不能有骄矜气,如果他把自己高举在讲台上,把台下人都看得蒙昧无知,盛气凌人地呵责他们,讥笑他们,教训他们,像教蒙童似的解释这样那样,俯视就成为对读者的侮辱。

在仰视、俯视、平视之中,比较可取的是平视。因为这是人与人之间所应有的友谊的态度。“酒逢知己饮,诗向会人吟”。凡是第一流作家,对于他们的读者大半都持这种平易近人的态度。我们读他们的作品,虽然觉得他们高出我们不知多少倍,同时也觉得他们诚恳亲切,听得见他们的声音,窥得透他们的心曲,使我们很快乐地发现我们渺小的心灵和伟大的心灵也有共通之点。(朱光潜:《谈美·谈文学》,人民文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98-201页)

在《毛选》中,可能最常见的态度就是平视了。如在《为人民服务》中:“今后我们的队伍里,不管死了谁,不管是炊事员,是战士,只要他是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的,我们都要给他送葬,开追悼会。这要成为一个制度。这个方法要介绍到老百姓那里去。村上的人死了,开个追悼会。用这样的方法,寄托我们的哀思,使整个人民团结起来。”又如在《纪念白求恩》中:“我和白求恩同志只见过一面。后来他给我来过许多信。可是因为忙,仅回过他一封信,还不知他收到了没有。对于他的死,我是很悲痛的。现在大家纪念他,可见他的精神感人之深。”每当读到这里,都会觉得作者是在和我们促膝谈心,一股暖流涌入心底。

当今的法学文章,从作者的态度来看,趾高气扬、目中无人者有之;居高临下、横加训斥者有之;正襟危坐、冷若冰霜者有之;喋喋不休、不厌其烦者有之。好文章,应当尽可能地减少作者与读者的敌对情绪,尽量拉近作者与读者的距离,因此,高明的作者表达自己的观点时常常用“我们”而不用“我”,就是希望能得到广大读者的认同。而许多法学论文的作者就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喜欢用“笔者”,一下子就把读者拒之千里之外了。

八、方法

好的方法是开启成功之门的钥匙。文章是研究成果的最终体现,文章的学术价值往往取决于前期的研究方法。

从研究方法而言,《毛选》有三个方面值得我们借鉴:

一是注重调查研究。《反对本本主义》中明确提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并且大声疾呼:“要不得!要不得!注重调查!反对瞎说!”甚至提出:调查就是解决问题。只有蠢人,才是他一个人,或者邀集一堆人,不作调查,而只是冥思苦想地“想办法”,“打主意”。还明确提出:到群众中作实际调查去!假手于人是不行的。

二是注重中国的实际情况。《改造我们的学习》中明确反对脱离国情的主观主义,说他们是“言必称希腊,对于自己的祖宗,则对不住,忘记了”。“有些人对自己的东西既无知识,于是剩下了希腊和外国故事,也是可怜得很,从外国故纸堆中零星地捡来的”。说这种人是: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或作讲演,则甲乙丙丁、一二三四的一大串;或做文章,则夸夸其谈的一大篇。无实事求是之意,有哗众取宠之心。华而不实,脆而不坚。自以为是,老子天下第一,“钦差大臣”满天飞。这种作风,拿了律己,则害了自己;拿了教人,则害了别人;拿了指导革命,则害了革命。

三是强调理论联系实践。《整顿党的作风》中指出:“真正的理论在世界上只有一种,就是从客观实际抽出来又在客观实际中得到了证明的理论,没有任何别的东西可以称得起我们所讲的理论。”“有两种不完全的知识,一种是现成书本上的知识,一种是偏于感性和局部的知识,这二者都有片面性。只有使二者互相结合,才会产生好的比较完全的知识。”

我们研究法律,当然也应当重视调查研究,重视中国的实际情况,重视理论联系实践。由于法律是用来调控社会的,所以人们自然要强调和关注法律本身的可操作性。现代人已经不再愿意轻易相信那些“著名法学家”瞬间产生的天才想法,而更愿意相信大多数脚踏实地的法律工作者历经数年、日积月累的经验总结,尤其是类似于医学临床试验的法学实证研究。托克维尔曾说:人们在短促的一生中,有的人笃行,有的人立言;前者在发明方法,后者在创造理论。([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下卷),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36页)中国现阶段的法学研究,可能更需要笃行,尤其是需要实证研究的方法。

研究任何一门学问,包括法学,都需要花大气力。只有懂得“米煮而为饭,酿则为酒”的道理,才能静下心来,踏踏实实地去调研、分析和论证,才可能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和感悟力,从而捕捉到稍纵即逝的思想火花。诚如王国维所言:“古今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王国维:《王国维文学论著三种》,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35页)从事法学论文写作,还需要才气。只有懂得“人以文显,学以才彰”的道理,才可能学会用优美的语言、精妙的构思、飞驰的想象、深邃的内涵,写出能给人以审美愉悦和哲理思考的经典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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