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烧肉和法律移植
发布日期:2011-09-01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作者:张海斌

红烧肉和法律移植

十多年前,我从外地来到大上海。在上海,印象深刻的是上海的红烧肉,红彤彤的甜腻腻的,实在让人难以下咽。对于我这个喜欢吃辣椒的人来说,咽下一块上海牌红烧肉,还不如让我直接咽气算了。因此,近十年来我一般不吃这种红烧肉的。即便有些时候嘴里淡出个鸟来”(《水浒传》中鲁智深的话),也只是浅尝辄止而已。

我结婚之后,便也经常煞有介事地弄几道菜来卖弄一番。但烧菜的标准一般是向湖南菜或四川菜看齐的。换言之,没有辣椒的菜,我一般是不烧的。记得不久前,上海本地的朋友严肃地告诉我:你会烧一百种菜,都不代表水平,真正代表水平的是烧红烧肉。红烧肉倘烧不好,就像古代女子刺绣女红做不好一般,是一件极塌台面的事儿。

为诲人不倦起见,朋友进一步论证道,你们这些大学老师,整天摇头晃脑地读书,寻章摘句地写作,仅仅在一些二三流刊物上发文章,就像乐此不疲地烧一些不见功力的小菜般,有何用哉?只有在《法学研究》上露个脸或者露半个脸,才见真功力呢,而烧红烧肉的档次,庶几近乎在《法学研究》上发文章矣。

一番话惊醒梦中人。经过一夜辗转,我正式决定在张家菜谱上引入上海红烧肉。但是且慢,其实在我心底,没有辣椒且加糖的上海牌红烧肉,到底是不愿意烧的。于是,在仔细阅读菜谱以后,我决定在烧红烧肉时不放糖而多放红辣椒,按照本人的口味将那上海红烧肉重新加工,一番运作,结果大获成功,张氏红烧肉不甜不腻,却其辣无比,色香味俱全,乃人间莫有之佳肴也。随后开饭,一番猛吃,差点把筷子都咬断了。

引进上海红烧肉的经验,很让我想起民国最大的愤青鲁迅先生的一句话,他在《华盖集·补白》中说:“谁说中国人不善于改变呢?每一新的事物进来,起初虽然排斥,但看到有些可靠,就自然会改变。不过并非将自己变得合于新事物,乃是将新事物变得合于自己而已。

这句话说得太精彩了,简直将我烧红烧肉的真实心态暴露无遗。譬如,红烧肉之引进那是自然的,与时俱进嘛。但必须加辣减甜,将之改造成符合我的口味的红烧肉才行。只有这样的改造,红烧肉才可以进入咱家的餐桌,倘若改造不能成功,则上海红烧肉的引进,将永远条件不成熟需要进一步论证

翻开中外法制史,很多国家法律移植的过程,便如鄙人引入上海红烧肉的过程。其显著者,清末修宪即是。遥想当年,立宪主义浩浩荡荡,威风凛凛,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一个国家再强大,倘若没有制定宪法,人家会说你政治不文明,会说你没有依法治国,严重者还有友邦会说你是蛮夷,由此不跟你玩呢。所以清朝的统治者慌了,急眼了,也要来烧红烧肉了。但正宗的上海牌红烧肉它是断断不烧的。怎么办呢?

很简单,宪法照样制定不误,但辣椒也照放不误。看看那部大清的宪法大纲,西方宪政的术语基本齐全,如假包换。但在这道隆重推出的红烧肉里,第一道佐料就是辣椒:“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你看,最终和我一样,烧出了一道有大清特色的红烧肉。

因此,当我们在赞叹鲁迅先生的深刻与冷峻之余,不禁有深深的悲哀。因为我们现在津津乐道的所谓法律移植与法律本土化之类的话题,实质便是选择要烧正宗的上海红烧肉,还是要烧有自己特色的红烧肉问题。试想,倘要原汁原味地引进上海红烧肉,咱即便端着满满一碗红烧肉,既甜又腻,虽然正宗,但对很多人来说,却依旧难以下咽。但不引进红烧肉,按照烹制业的标准,又不能代表厨艺的高明。

于是权衡利弊,考虑再三,我们的选择只能是烧具有自己特色的红烧肉。只有认认真真地减甜加辣,烧一道符合自己口味的红烧肉,才能真正做到两全其美,既让自己开心,又能迎合行内共识,可谓皆大欢喜。此种做派,对于理解法律移植过程的一些正面的或者反面的现象,是不是有一定的借鉴呢?我想大概有一些吧。

  (本文节选自《法律的异邦》,张海斌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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