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以来—《走过侵权责任法》
发布日期:2011-10-28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张新宝
2002年初,我离开了从事16年的编辑职业,回到母校教书。对这个人生的变故,我常常称之为“转业”。这样的表达,可能是一个曾经渴望军旅生涯的人,对没有当兵机会之失落情感的一种释怀吧!
既然“转业”到教学岗位,教书育人就是本分。在这近十年的时间里,我的主业是讲课,副业是做研究。讲授的课程包括本科生的民法总论、民法分论,硕士生的侵权责任法、民法专题研究、民法方法论,博士生的法学方法论、民商法学主文献选读等学分课程,还包括一些不计学分的讲座课程。本书收录的是我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政法院校演讲过的8篇个人演讲稿和5篇“联袂”演讲的演讲稿。这些只是我过去十年中近二百场讲座中的一小部分,也是自认为最有价值的部分。
过去的十年,正好是我国侵权责任法立法和颁布实施的阶段。作为一个以侵权责任法为学术主业的学者,我参与了这一进程,使得自己有机会为法治贡献心力,为学术添砖加瓦。这实为人生的一大幸事。本书收录的这些演讲稿,基本上都是围绕侵权责任法这一主题的,大部分与侵权责任法立法有关,少部分与侵权责任法的理解和适用有关,还有一些则涉及侵权责任法与人格权法交叉的话题。
这部以立法论为主、兼及解释论的侵权责任法演讲录,向读者讲述的是作者的法学理念,展示的是作者在这一领域的知识,表达的是作者的学术风格。我曾通过无数的发言和争论,试图将现代化的侵权责任法理念变成法律条文;我曾通过学术上的著述和译著,试图将体系化的侵权责任法理论传播于学界;我曾通过本校和兄弟院校的三尺讲台,试图将风格化的侵权责任法知识授业于后学。我不曾奢望十分耕耘十分收获,但总有一些想法变成了法律条文;我不曾奢望自己的理论如何显赫,但还是能被当做真正的学问而广受推崇;我不曾奢望过桃李成荫,但他们都渐渐成长起来并有了自己满意的事业和生活。
说到学术风格,我觉得这也是为人的风格。我总是要求自己把学术语言说得直白一些,不要含糊其辞或模棱两可。这部演讲录可能会更直白地体现这样的风格。坚守,对信念的坚守,是重要的。它差不多构成了一个学者的全部。如果朝三暮四人云亦云,有什么作为学者而存在的价值呢?充其数不过是混个饭碗而已。因此,我没有向“同命同价”低头,没有向“双重赔偿请求权”让步,没有向“高空抛物”折腰,更没有为侵权责任法的颁布而弹冠相庆或自鸣得意——那已经属于历史。我更钟情未来,尽管我们都生活在今天。
君子和而不同。过去的十年,我处在一个充满挑战而又友善的工作环境里,在我周围不乏民法大家。我们有很多共同的理念甚或对法治的共同追求。然而,我们的不同之处也是如此的鲜明,以至于差不多每次研讨会上都免不了“打内战”。作为本书附录的“对讲录”部分,收录了我与我的同事们“PK”的五篇演讲稿,以反映我和同事们的侵权责任法理念、知识和风格之全貌。在此,首先要感谢王利明教授、杨立新教授和姚辉教授给予了我“同台献艺”的机会;其次要感谢他们同意将这些共同作品发表在我个人的著作里;最后要感谢他们长期以来的帮助、提携与宽容。
过去的十年,我们一起“走过侵权责任法”。未来呢?我们有更多的期待!
是为自序。
张新宝
2011年国庆节于巴黎
(《走过侵权责任法·张新宝演讲录》近期将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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