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法治的市场经济基石
发布日期:2012-03-27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孟 强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礼仪之邦,在农耕社会里,百姓讲礼守信,民风淳朴厚实。孔子说过,民无信不立。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也曾举例说,中国人非常讲信用,西洋的商人甚至认为中国人的信用是天生的,因为有人接到了大批瓷器,还是他祖父在中国时订的货,中国商人一文不要地交了来,还说着许多不能及早寄出的抱歉话。然而星移斗转、时过境迁,如今的中国人却深为各种假冒伪劣产品所困,虚假广告铺天盖地,商业欺诈层出不穷,钓鱼短信泛滥成灾。欺骗,似乎成了常态;诚信,似乎成了稀缺品。人们在独善其身的箴言中行色匆匆、明哲保身,对于社会诚信的缺乏从震惊到麻木,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似乎没有诚信,大家也就这么过,社会也照样能这么运转下去。事实,真的如此吗?我想,答案是否定的。

当下中国的市场经济已发展到需要法治的阶段。诚信是法治的市场经济的基石,没有诚信,市场交易的成本会极大增加,交易将大量减少,法治的市场经济将难以维系。法治的市场经济建立在分工生产和专业化的基础上,每个市场主体都从事自身最擅长的因而也是最有效率的工作,为他人提供产品或服务,同时也获得他人的产品或服务,从而使自身的福利最大化。每个市场主体接受他人产品或服务以及自己的产品或服务被他人接受的前提,就是大家都讲诚信、彼此之间存在着信任。这种信任并不一定是通过相互认识的人而直接建立,也可能是通过进入流通领域的商品或服务而建立。正是因为市场主体是讲诚信的,每个人才敢于购买他人的产品或服务,而无需亲自去原产地、去生产车间调查该产品或服务的产生过程是否存在问题。当然,市场中也经常会出现一些不讲诚信的主体,但是这些主体会遭到市场消费者的淘汰和市场执法者的处罚而被驱逐出市场。一个良性运转的法治的市场经济当是如此。但是,我国当前法治的市场经济中却存在着大量甚至普遍不讲诚信的现象。以食品为例,食品生产商为了追逐利润,放弃诚信,开始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在食品中添加大量的化学药剂,制造出各种虽然光鲜美味实则有毒有害的食品并销售;牛奶生产商在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以提升食品检测中的蛋白质含量指标;餐馆为了节省成本而反复沥取使用菜肴中的油水,甚至使用富含致癌物质的地沟油来制作“香辣可口”的川湘佳肴;果农、菜农们在农作物上超标喷洒农药、大量使用化肥,向“药不死”的城里人出售有毒害的蔬菜瓜果……此类匪夷所思的事情每天都在上演。如此的后果,就是人们对许多食品都产生了怀疑,在购买时如履薄冰、小心翼翼,生怕上当。有实力的单位甚至在郊区租地雇人种菜养鱼放牛羊,回归到数十年前的农业生产方式,生产纯天然绿色食品供自己消费。由此可见,不讲诚信的市场行为实际上是否定了市场分工和合作,取消了市场交易,因为人们无法信任生产和流通的任何一个环节,最终的结果就只能是退回到农耕时代,各家一亩三分地,自己种地、织布,自给自足,自产自销,不再购买他人的产品,不再接受他人的服务。但是如此我国还何谈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何谈屹立现代国际社会?
成熟的法治的市场经济必然建立在民主和法治基础之上,而诚信,也是法治昌明的前提。法谚有云:“法律有效力,国民便昌盛”。法律是人们行为的规范,民商法是市场交易的行为规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帝王条款、基本原则。如果市场主体不讲诚信,则法律就会沦为被其利用的工具。恶意的市场主体常常以设置合同陷阱、故意违约、破产欺诈等手段欺骗交易相对方,制造出大量的法律纠纷,让当事人陷入诉累,让法院徒增司法成本。此外,造法易,执法难。如果所有的市场主体都只有在市场执法者进行监督检查时才依法行事,则执法机关将疲于应对,因为执法者不可能介入每一个生产者、销售者的每一个工作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否则执法的成本之高昂,将超出纳税人的负担能力。“欺诈和正义从来都是不相容的”,因此,若要法治昌明,则必须每个主体都讲诚信。
不诚信的行为损害的是整个社会的利益。以前,人们对不讲诚信的市场行为的理解仅停留在一些不法商贩制造假冒伪劣的低档商品上,这种行为损害的只是消费能力较低的阶层的利益,因为有较高消费能力的阶层可以购买高档商品避开此类商品的侵害。但是,当市场上的不诚信行为愈演愈烈、逐渐泛化之后,其损害的就不仅仅只是某个阶层的利益,整个社会都难逃其害。最近曝光的以假充真的达芬奇家居,将从国内家具企业采购的家具出口到上海保税物流区,再“进口”到达芬奇上海仓库,然后充当国外原产进口的高档家具高价售出,受害的消费者基本都是高薪阶层。由此可见,不诚信的行为是法治的市场经济的毒瘤,如果不严加控制并消除,将很快散布全部肌体。
如果每个人在面对不诚信的行为时选择了姑息了事,则会助长不诚信之风气;如果每个人在交易时都抱着侥幸的想法而进行一两次的欺诈,那么偶尔的欺诈将会变成长期的习惯。最终,整个社会风气将会溃败,每个市场主体在尔虞我诈的过程中都会沦为牺牲者,市场交易将会减少直至取消,最终法治的市场经济也就无法运转。诚信是法治的市场经济的基石,我们务必夯实这块基石,才能在法治的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建设物质充裕、精神富足的美好社会。
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