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诰》是周公出兵东征之前,面向各路诸侯、众多大臣发表的一篇政治动员报告。其时,武王已经去世,新继位的成王尚年幼,周公居于摄政地位。管叔、蔡叔、武庚等人趁机发动叛乱。有叛乱,就有征讨。《大诰》就是关于“为什么征讨”的论证,它主要阐述了征讨叛乱者的理由与依据。
按照现在的国家哲学与法律哲学,对叛乱者的征讨不需要寻找其他的依据,叛乱本身就为征讨提供了足够的依据。譬如,在当代,“危害国家”、“阴谋颠覆政府”就已经构成了犯罪,构成了国家实施惩罚的正当理由。但是,在周公时代,对叛乱的征讨还需要提供另外的理由。这就意味着,周公时代的政权、国家在权威性、神圣性方面,不如现在的政权与国家。周公时代的政权、国家还需要另外的依据,而现在的政权、国家本身就是一切正当性依据、一切合法性依据的源头。这种变迁,是世界“脱魅”或“世俗化”的结果,是人的地位上升并进而取代神的地位的结果。
《大诰》的意图虽然很明确,但它的表达却不够简洁;不简洁的原因,也许就隐含了论证上的困难。透过这篇略显拖沓的文章,我们可以发现,周公旨在表达的核心观点其实就是十个字:征讨乃天命,天命不可违。按照周公的说法,是殷商的残余势力要谋反,妄想复兴,战事已不可避免。周公自己用大宝龟就战事的前景卜问天命,结果全是大吉大利。但是,很多诸侯、大臣都有顾虑。在这种情况下,周公只好反复重申:以大宝龟卜问所获得的结果,是天命的体现,在天命面前,所有的顾虑都要打消,因为天命不可违。
天命为什么不可违呢?对于这个问题,周公并没有给予必要的论证。由此可以推断,在那个时代,天命的效力、尤其是天命对人的约束力,已经成了一个普遍的共识。从社会科学的视角来看,天命的效力,也许根源于天命的神秘与不可知。人世间的兴衰、成败、生死、夭寿、治乱,似乎都有一定的规律,似乎在冥冥之中受某种规律或某种力量的支配。但是,这种规律或力量到底是什么,人们并不清楚,更无力控制。对于这种强大的、异己的、不容抗拒的力量,人们无以名之,只好称之为天命。因此,天命并不是一个客观的存在,它是一个人造的圣物,是人的主观意志的产物。它的功能,就相当于现代社会的法律。
按照现代的流行理论,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与这样一些理论相对应,在周公时代,天命则是上天意志的体现。如果说在现代社会,主权者就是立法者,那么,在古代社会,上天就是立法者。古今之间的这种异同表明,周公时代的天命就类似于今天的法律,只不过,立法的主体已经从虚构的上天(天帝、上帝)转换成了实体性的主权者(统治者、掌握政权者)。这种转换,在尼采、韦伯看来,也许可以归结为“上帝死了”或“脱魅”,但在我看来,这种转换的动因,从社会科学的层面上来解释,可以说是人类社会总体支付能力提升的结果:在周公时代,人们对天命的服从与畏惧,是人类社会总体支付能力低下的体现;在现代社会,人们对法律的服从与依赖,是人类社会总体支付能力不断提升的产物。
人是类的存在,类是人存在的基本方式。这个客观事实决定了人类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实现人的组织化。只有实现了人的组织化,才可能保障人类群体正常的生产和生活。政治领袖之所以成为政治领袖,就是因为他善于把人组织起来。在本篇文章中,周公要征讨叛乱者,他又是怎样、凭什么把大家组织起来的呢?他能够找到的最有效的依据就是天命。在这次征讨活动中,天命的具体内容就是“积极征讨”,上天发布天命的具体方式,则是借助于卜问。用大宝龟卜问的结果是什么,天命就是什么。这就是周公的逻辑。
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个逻辑、这种手段、这种方法当然比较粗糙,然而,这种粗糙的天命及其表达方式,却有一个极端重要的优势,那就是低成本。将龟甲往地上一扔,天命的指示就出来了。“应当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得做什么”也就一清二楚。换言之,几片龟甲之间的正反组合,就给周公、各路诸侯、各位大臣提供了至高无上的、且不能违抗的行为规范。这样的社会控制方式,可以概括为通过天命的社会控制。
这样的社会控制方式,不宜轻率地判为“迷信”。它有简单化、偶然性等方面的缺陷,但它也有低成本、高效率等方面的优越性。在现代社会,譬如,在当代美国,决策中枢是否要发动一场对外战争,需要经过一套非常复杂的表决过程,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很高。而且,即使有权的国家机构都批准了这场对外战争,民间的反战势力还会不断地游行、示威。正反两个方面的活动都会消耗大量的成本。相反,在周公时代,这一切都可以省略,只需要借几片龟甲卜问一下凶吉,就可以作出最终的决定。通过这两种不同的决策方式,我们就可以看到两种相异的社会控制技术:通过天命的社会控制,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在周公时代,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那个时代的政治领袖,只能通过低成本的方式来实现社会控制。以龟甲显示天命,以天命实现社会控制,就成了那个时代居于主导地位的社会控制方式。这样的社会控制方式,具有简便、高效的特征;它在社会总体支付能力较低的背景下,满足了政治领袖把人组织起来、实现人的组织化的核心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