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正在课堂上与博士生们研读《大学》的“三纲八目”:明明德、新民、止于至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当儿,接到了已毕业的一位博士的信息,说是江苏常州那个叫汪一方的人行为不端,他给全国各地的著作者写一样的信求题辞。
当时忙于别的事,今天上网在百度上一查,果真如此。这位汪一方先生至少从2003年起就用同一内容的信向全国各地的作者求题辞。这事真的令人相当不爽,有一种自己的诚意被人愚弄又把它当作好意转而蒙了读者的谦疚感和负罪感。我回复那位学生说:谢谢!我得检讨。
事情是这样的。2006年秋,我接到素昧平生的汪一方先生寄来的拙著《儒家法思想通论》和附信。信的内容与网上披露的完全一样,诸如“生猛海鲜”、“五谷杂粮”、“山阴道上行”、“沏一杯淡茶”、“心向往之”等等,以及“托付鸿雁,奉上尊著,恭请题辞”之类,一字不差,只是抬头和书名不同。信的落款时间为2006年8月18日。
我的《儒家法思想通论》是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出了两版,初版在1992年,修订再版于1998年。印量不多,两版均为3000册。到2006年,市面上已买不到此书,听我的课的一些博士生费好大工夫或能在旧书网上偶然淘到。这位汪一方先生寄来的是第二版,成色很新。说实话,我当时很感动,因为这是一位来自学术圈外的读者,而我的拙著所面向的学术圈子并不大,过于专业化了。我当时真的以为他读过这本书,真的以为他的信写的是他的读后感,觉得他的信文美意切,写得太好了。我的这份心情在给他的回信中表达得比较清楚:
“先生与我素昧平生。在生活节奏加速度运转、物俗充斥、文化和学术快餐化的时下,竟能‘一杯淡茶’,怡读拙著,自得其乐,又不嫌麻烦,远道寄来拙著让我题签,委实难得。诚意不可违。谨遵雅嘱,在拙著《儒家法思想通论》的扉页上写了‘人能弘道,道法自然─此吾六十以前之人生格言,祈与道友共勉之’的字。”
“拙著出版已历十余年,学界也曾有一时好评,但多是圈内人。……说实在的,学术圈外的读者难得有闲心关注这类书藉。得到一份真正来自社会公众读者对自已纯学术著作的回应,对于学术人来说简直是一种奢望。所以先生的来信不啻是社会对我最大的赏赐。”
我的回信写于2006年9月7日。除寄还原书外,还赠寄了一本新出不久的《文化与法文化》。确实,当时我把他视为以文相会的朋友、知音,一片真心地对他说知心话。这以后,我们还互相寄过贺年卡,记得也给他寄过新出的书,但好像没有得到他的回音。
2011年,我的一帮爱我的学生想到我快70岁了,要聚一聚,热闹热闹。我定的调子是以书代宴。新老学友们(我以为,学生就是与我一起学研的学友)十分给力,纷纷撰文回忆我们相处时美好的学习生涯,不久就编了一本书。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的责任编辑鉴于我所主研的是儒家法学,将书名定为《法学名家的儒者人生》(以下简称《儒者人生》)。书中收有学界对《儒家法思想通论》的部分书评。经我的建议,也放入了汪的来信并附上了我的回信。我真成了愚人节里的最愚最愚的老天真,再一次把汪君克隆了N次的“五谷杂粮”、“心向往之”当作“真正来自社会公众读者对自已纯学术著作的回应”。这成为《儒者人生》的一大败笔,贻笑世人,蒙羞余生。真对不起这本书的作者—那群真心爱着我的朋友和学友!也对不住这本书的编辑和出版者!更对不住所有读者!在此,请允许我向大家真诚道歉!
学问人可以不逐利,但难于不重名。可能不会去搞那种有失身份的沽名钓誉和抄作,但会舒舒服服接受“心向往之”的赞誉。我在那封回信中曾写道:“学术人视学术论著为生命的结晶、人生价值的体现。人都有荣誉欲。但自已的著作受到肯定比自已受到夸奖更舒心。”问题就出在“荣誉欲”这三个字上。“五谷杂粮”、“心向往之”等等,击中的不正是这块软肋吗!我一点也不怪汪君N次克隆“五谷杂粮”、“心向往之”来打动作者。他不过是求作者“题辞”而已,况且还是自己买书寄过去请题的。应当认真反思的,只是自身深处的这块软肋。
我自定六十岁以后的人生理念是“放弃”。怕在这个物欲充斥的世界里许多东西放弃不了,或放弃得不容易,于是给自己留了点慢慢转弯子的余地,所以加了两个字,叫做“学会放弃”。如今看来,这“放弃”的人生哲理,学问大得很,要“学会”它,路还远着呢!《大学》云:“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诚哉!斯言!范仲淹境界之妙,在“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其意诚心正,卓然灿然。我自省七十而不能“从心所欲”,其毫厘之差,正在这里。戒之!戒之!
末了,还得关照一下。有网民猜测,汪一方也许是一位“专业索取作者题签的‘收藏家’”。其实,是不是“收藏家”无关紧要,但凡有购我书者,不论是拿来读的,还是用作藏的,叫我签个名题个辞,本人都乐意承命。过去如此,今后也依然如此。我仍然以为,自己写的书有人买、有人读、有人藏,是一种荣幸。我想,我不会再把那种克隆N次的“五谷杂粮”、“心向往之”当回事,并相信能学会举一而反其三,不把那“花枪种种”当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