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网络谣言关键靠法治
发布日期:2012-04-17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支振锋

法国学者让—诺埃尔·卡普费雷说谣言是“世界最古老的传媒”。而在全球网民人数达20.8亿,手机用户达52.8亿的21世纪,谣言更是上了信息高速路。中国接入互联网不到20年,便已在网民和国家顶级域名数量上位居世界第一,目前网民数量超过4.85亿,微博账号约8亿,微博用户每天发布信息约2亿条。于是,谣言又找到了网络这一新的“核武器”。网络推手、网络打手横行,颠倒黑白、造谣围攻。而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税问题规定的47号公告”到“军车进京,北京出事”,近来网络谣言更是越来越泛滥,越来越离奇。仅今年3月中旬以来,不到一个月,据不完全统计,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会同通信、公安等部门清理的各类网络谣言信息达21万多条,依法关闭的网站达42家。
  网络行为若得不到有效治理,很有可能导致社会混乱与灾难。从国际上看,近邻的韩国和日本纷纷欲出台相关法律来治理网络;而远方的英国也试图以隐私等相关法律来揭开匿名这一“互联网斗篷”;美国则誓言“数字世界将不再是一个没有法律约束的疆域”。
  而在转型期的中国,情形可能更为复杂。社会转型中经济和社会地位的沉浮所导致的心里失衡,对过度竞争的无奈,对贪污腐败的痛恨,对贫富分化的不满以及强拆强征、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司法不公以及医疗、教育、社保等方面所暴露的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公众的焦虑和不安定心态。于是,情绪的宣泄、利益的角逐、别有用心的搅局甚至无意识的跟风,都是网络谣言产生和泛滥的深层原因和机制。因此,这里面社会和政府既是重要的利益相关方,也是治理网络谣言的着力点:社会是根基,政府是核心。当然,关键还要靠法治。
  根基在社会,是因为从根本上说,不管是普通百姓、网民还是官员,无论是造谣者还是受害者,所有人都是社会的一分子。如果人们能够严格自律,理性谨慎,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即便有再多的网络谣言,也终将湮没在理性和审慎的深沉大海之中。各方的道德自律是阻止网络谣言的第一道防线。
  核心在政府,是因为不管历史还是现在,政府在我国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法家的以吏为师,儒家的仁政爱民,共产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都说明了民众对政府的道德期待和政府的伦理持守。其中的关键之一就是政府的诚信,以诚信取信于民,不隐瞒、不撒谎,不打官腔、不假大空。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靠透明政府、良性沟通、切实问责。所谓透明政府,就如温家宝总理在4月16日第8期《求是》杂志上撰写的文章所言的,“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民众和社会监督。政府做的事情要主动让老百姓看见,或者让老百姓想看就能够看得见。所谓良性沟通就是在老百姓不了解、不理解、不信任,产生质疑甚至谣言时,政府不能漠视,更不能蔑视,要能够及时回应社会质疑,保持与社会的即时信息沟通与良性互动,帮助老百姓看见,让老百姓“真看见了”,看的“是真的”。要让“不明真相的群众”能够及时明了真相。所谓切实问责就是隐瞒真相、推诿扯皮甚至公然撒谎、阻止公民获取真相的官员,应得到有效问责,不能逍遥法外。谣言止于智者,更止于透明,只有阳光才能最好地让谣言无所遁形。在阳光下运行的权力,能够让老百姓全方位观察和参与的政府,才更能够取信于民,从而在根子上将谣言消灭。
  关键在法治,就是要遵循法治的要求办事。对于公民个人或者组织来说,如果受到了谣言的伤害,就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而如果造谣诽谤,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责任或者接受治安管理处罚。对于社会来说,就是要形成一个理性、宽容、审慎、更为稳定和有效的“市场”,使得不管产品、思想还是舆论,都有可能在这个大浪淘沙的市场里去伪存真。而对于政府来说,最为重要的就是依法行政,对自身严加监管,对公民不枉不纵。一方面,建设透明政府、责任政府,取信于民;另一方面,依法监管社会,对公民、尤其是电信和网络运营商制造、助长或漠视网络谣言以牟利的,要坚决处罚。同时,最重要的是严格依法,对于治理网络谣言,既要有严肃的态度,也要有开放的心态,切忌一刀切。尤其是在转型期的中国,维持健康的舆论监督机制,对于纠正政府可能存在的问题,对于惩治贪腐,都是至关重要的。
  人类历史的经验表明,谣言可能难以彻底消灭,但却有可能有效控制。个人的自律,信息的公开、充分和自由流动,成熟理性的思想、舆论和辩论市场以及透明、负责、诚信、守法的政府,将使谣言成为无源之水。因为,在法治的框架下,阳光中的事实与真话才是对抗谣言最有力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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