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首都涉外治安秩序,北京警方5月14日宣布,将从5月15日至8月底展开百日专项行动,集中清理在京的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工作的外国人。
全球化时代是移民潮空前高涨的时代,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开放程度的加大,在世界人口流动分布图中有一支越来越粗的箭头指向中国。无可否认,移民会促进经济发展、繁荣,推动文化多元,但如果引导、处置不当,也会引发非法移民潮,并带来各种犯罪问题,从而威胁国家安全、社会和谐稳定。面对已经出现和未来可能出现的棘手移民问题,中国要未雨绸缪、吸取别国的经验教训。一方面要采取措施打击和防范非法移民,另一方面要加强合法移民的融入,但更重要的可能还是要尽早确立我国的移民立场与策略。
其实,任何国家都不会容忍非法移民问题,而控制非法移民的方法也无外乎外部边境阻止和内部控制管理两种手段。从世界各国的经验看,内松外紧或内紧外松都不会带来令人满意的效果,必须双管齐下。在外部边界控制方面,针对偷渡边境,持伪造、变造证件入境的非法入境行为,我国不仅要增加人员、技术投入,加强边防巡查、口岸检查,还要“顺藤摸瓜”,打击跨国有组织偷渡行为。而这方面工作要取得成效,必须加强国际警务、司法合作。
在内部控制方面,为了减少甚至消灭“合法入境、非法滞留”的非法移民,则可以采取强化外国人义务、打击雇用黑工、营造不利于非法移民生存环境等举措。最近十几年来,备受非法移民问题困扰的法、德、意等欧洲国家纷纷修改法律、增加外国人境内居留期间的义务。这些措施虽然受到了一些批评,但也收效显著。我国现行的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为外国人设定了限期办理居留证、提前办理居留证延期、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限期办理迁移登记、年度缴验居留证等义务。未来,我国不仅要加强这方面的执法工作,可能还要重新审视其中某些规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非法移民最原始的动机是对财富的追求。雇用非法移民实际上就为其提供了藏身和非法居留的便利条件。因此,查处非法劳工应是打击非法移民的重点。建议我国劳动部门加强对外国人就业行业的监管,曝光黑工案件以遏制偷渡的恶性循环。为了杜绝非法劳工,各国纷纷加大了对雇主的处罚力度,其刑罚类型多为罚金和3个月至3年不等的监禁。目前,我国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明显不足,处罚类型仅限于罚款一种且数额较低。未来,可以考虑增加人身罚或将其入罪。
为了减少合法入境、非法滞留外国人的数量,还要增加非法移民落户中国的难度。英国政府为非法移民提供了远比欧洲大陆国家更为优越的条件,英国的非政府组织也日常性地对非法移民提供无偿的法律、社会、资金服务与支持。其结果是英国成为冷战后非法移民和难民最为向往的移民目标国家。相比之下,德国政府及社会大众都对非法移民进入劳动力市场持否定态度。德国强调要将外国人入境、居留问题上升到国家主权高度。在德国,不仅非法移民被看做是实施违反外国人法和难民庇护法的犯罪行为,为非法移民提供帮助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也被看做是危害德国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
打击非法移民要与移民接纳、移民融入等移民政策问题紧密相连,它们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其实,接纳移民不仅是经济发展需求的问题,还存在一个不可忽视的民族心理承受能力的问题。当北非劳工开始进入法国并如候鸟般往来穿梭于法国与本国之间时,一向自视富有正义感、唾弃种族歧视的法国民众对他们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宽容和人道主义关怀。然而,随着移民人数日渐增多,居住、就业、文化融合等各种问题也日益凸现。最近五十年,合法移民、非法移民如潮水般涌入法国,给法国人口、社会生态带来了巨大变化,并由此引发诸多社会矛盾。
法国实践最主要的教训可能就是缺乏移民政策整体规划、没有随时调整移民类别,另外在移民融入问题上过于“一厢情愿”。纵观法国几十年历史,我们不难发现它更多地是在应付移民而没有形成稳定、有效的移民政策。而且,这种移民管理多表现为一些临时性、应急性的处置措施,常常带有被动性和弥补性,基本滞后于移民潮的发展。
我国未来在制定移民政策时要充分预估其社会效应,以保证其实效性。其实,移民政策中最根本的原则是接纳国的国家利益。既然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程度的加剧,我国的发展离不开国际交往,那么我们就要开辟合法移民通道,堵塞非法移民路径。中国未来要以开放的胸怀迎接四海宾客,但在移民接纳问题上要坚持有组织、有计划、有选择地依法接纳。中国不反对外来移民,但要保证移民在有节制、可控制的条件下进行。因此,中国应当奉行一种平衡的、务实的移民政策,放弃某些不符合国家利益的价值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