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艺与审判的技艺
发布日期:2012-07-09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傅达林

摘要: 审判需要精通法律专业知识的技术理性,甚至还垄断这种知识的解释能力;同时更需要建立在对社会望闻问切的“实践理性”基础上,用良心砥砺知识,这样才能作出既符合法律标准又能够为社会所接受的优良判决,发挥司法对社会构建的积极功能。

《舌尖上的中国》刺激了不少中国人的味蕾,也让古老的中华厨艺有了一次集中式的展示。在烹饪的技艺中,我们以虔诚之心感谢大自然的馈赠,也感悟着食物变化的真谛,那份凝结在经验之中的节制、谦和之美,正是中华厨艺的至高境界。

打动人的美食究竟如何烹制?面对如今琳琅满目、图文并茂的菜谱图书,很多人陷入了迷思,为何格式化的做菜技术推陈出新,但让人感动的菜肴却日渐消失了呢?儿时记忆中外婆的老碗菜,扑面而来的香气勾起心底无限的渴望。长大后我们或许才明白,那其实是外婆一辈子的心思。是的,能够刺激食客味蕾的佳肴,向来不是依照菜谱就能做得出来。从电影《食神》、《满汉全席》到韩剧《大长今》,出神入化的厨艺,无不是经过用心烹饪而成,无论是食材的选取、搭配和切割,还是火候的拿捏、判断与把握,以及各种调味品的撒放时机与分寸等,任何一个环节的丝毫偏离,烧出来的菜可能就不是那个味儿。

所以,菜谱永远只能教给我们一道菜的基本做法与流程,真正好的厨师是靠自己的悟性,从长期的实践中悟出每道菜中的真谛,用心烹制。这种职业特性让我联想到法官的审判工作。法学院设计的教材与课程如同菜谱,只能提供法官基本的审判知识与司法流程,而个中技艺的提升,则有赖于司法实践的磨练与领悟。如果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就能够审判,就很难解释为什么诸多从法学院走出来的毕业生并不被法院所看好,为什么一些品学兼优的法学学子在面对复杂现实案件时往往手足无措。从法学院到法院,一步之遥一字之差其实横亘着巨大的社会阅历鸿沟。缺乏实践的锻炼,不掌握司法经验的“地方性知识”,没有一种追求公平正义的良心,一个优秀的法学博士未必能够成为合格的法官。 

从格式化的菜谱到精湛的厨艺,中间存在着知识向能力转化的“实践理性”。优秀的厨师烧同样的菜其味道总是不差毫厘,而初学者往往是靠运气。严格来说,食谱上的知识只是“技术理性”的运用,如红烧带鱼会使用到什么原料,一个人只要识字就可以掌握。但天底下识字者颇多,掌握这门技术理性的人却并不一定能够烧出一道美味的带鱼,原因何在?恰如有论者所言,厨艺本质上更带有实践属性,如何将原材料炮制为红烧带鱼,除了要掌握基本的技术理性之外,更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理性。而此种理性的掌握,需要通过实践不断的总结乃至试错,如不同气候、水土环境下有不同的火候、佐料要求,不同大小、季节的带鱼要进行不同的取料等,只有在不同的地方、针对不同的食客、运用不同的食材反复烹调,才能悟出每道菜制作过程中藏纳于那些细小环节里的“适度感”。 

法官审判案件也是同样的道理。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首先需要一定量的法律知识,懂得案件审理的流程与基本方法,熟悉司法判断的逻辑,但仅此显然不够。高等学府毕业的你,或许可以游刃有余地从法理上论述司法判决的逻辑,但是面对鲜活而具体的矛盾纠纷,却难以寻找到司法判断中那个最佳的点,以让普适性的法律知识与常青的生活之树实现均衡之约。以一个厨师的培养经验观察,法律职业者更需要经受长期的司法实践的历练,专业知识的背景只是一层薄薄的铺垫。因为只有在具有丰富的法律践行与办案阅历之后,才能在庭审中透过双方的证据展示和词语交锋,从微妙之中去发现真实、明辨真伪;才能以接地气的态度对待各种权利之争,通过审判活动让格式化的法律文本走进我们的世俗生活。到那时,你或许才能真正明白,为什么白发苍苍的美国大法官霍尔姆斯会在耄耋之年发出感叹:“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 

精妙的厨艺源于实践,高超的审判技艺也源于实践。经过数十年法学院的批量化生产,我国针对法律实务工作的各种“菜谱”可谓汗牛充栋,掌握法律技术理性的人也不断增多,但是整个司法系统相对于民众的诉求而言依然资源不足,许多高学位的司法人才面对复杂的社会纠纷依然束手无策。相反,那些被横亘在司法资格门槛之外的老法官、土法官们,在处理一些地方性诉讼事务时则显得更加得心应手。可见,审判需要精通法律专业知识的技术理性,甚至还垄断这种知识的解释能力;同时更需要建立在对社会望闻问切的“实践理性”基础上,用良心砥砺知识,这样才能作出既符合法律标准又能够为社会所接受的优良判决,发挥司法对社会构建的积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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