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中午,我在参加了香港国际文学节之后乘机返京。虽然正值下班高峰,但机场高速路和北四环路竟然都没太堵,所以我只用了一个小时另10分钟就到家了。就在我准备沐浴更衣以便与家人进餐之时,电话铃响了——《检察日报》的郑键女士告诉我一个好消息,莫言获得了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我很高兴,心底即刻升起了两个字——终于!不过,我是为莫言终于获奖而高兴呢,还是为中国本土作家终于获奖而高兴呢?一时间,我自己也说不太清楚。但我以为,这个诺贝尔文学奖是授予莫言个人的,不是授予中国人的。
第一次得知莫言的大名,还是在20年前。当时,我在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留学,看到电影《红高粱》,知道有张艺谋和莫言这两个人。说老实话,我当时对那部获奖电影没有什么好感,认为它会加深外国人对中国人的负面印象。一些留学生也有同感。普通的美国人本来就不了解中国,更不了解90年代的中国人与30年代的中国人有多大区别。他们印象中的中国人就像唐人街的华人,只能在餐馆和洗衣房打工,只知道打麻将赌博,在美国生活了几十年却讲不出整句的美国话。看了这部电影,他们会以为中国人现在还穿着缅裆裤,还会往酒里撒尿。开警车带我在芝加哥街头巡逻的库克县警官迈克尔.布莱克伯恩就曾经问过我,你在中国也穿这样的衣服(指西服)吗?难怪有个留学生说,这就是“熊人得了个熊奖”!
后来,我在业余时间从事小说创作,带着学习的心态拜读了莫言先生的部分作品,如《丰乳肥臀》和《檀香刑》,也看了一些介绍他及他的小说的文字,使我转变了看法。我没有研习过文学,不懂文学的评价标准,但是我以为,莫言不仅很有文采,很会讲故事,而且很有知识,很有思想,其作品的内涵非常厚重。无论我是否喜欢他讲述的故事,我都会被感动甚至激动,并不由自主地延续他的思想。再后来,因为我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挂职而他在《检察日报》社任职,所以我们见过几次面。有两次是在《检察日报》举办的“检察文学笔会”上,有一次是在我的犯罪悬疑小说的研讨会上。莫言先生并不擅长演说,但是他的言语带着淳朴的机敏与幽默,而且似乎总有些令人玩味的东西。
我感觉,莫言先生很低调,也很谦虚。例如,他在我的作品研讨会上说:“我读他的书是暗中向他学习,怎样把自己的作品写得像他的作品一样能读下去,而且有读书快感。”当然,他也婉转地指出了我的不足,“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洪钧律师,稍微有一点点矫情,当然很多年青人,像很多姑娘会喜欢这样的男生。而我这样老一点会觉得他有一点矫情与自恋。”其实,莫言先生与我,就像京剧大师与普通票友,不在同一个级别。
我以为,莫言先生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当之无愧的。而且,这个奖项的分量应该比奥运会的金牌更为厚重。文学——特别是作为文学基本形式之一的小说——是人类文明的重要载体。它以斑驳的色彩和鲜活的形式记录、演示、传承、宣扬着不同社会和不同时代的人类文明。即使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非常发达的当代,文学作品也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人们之间相互认知和相互影响的重要渠道。我们必须承认,若干年来,我国翻译引进了大量的外国文学作品,但是被翻译介绍到外国的文学作品却数量很少。我相信,莫言先生的这次获奖会提升外国人对中国文学作品的阅读兴趣,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更多的中国作家走向世界。目前,世界各地的市场上都有中国制造的物质产品,我期待在世界各地的“精神产品”中也能有更多的“中国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