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21年到2012年,从党的一大到十八大,历史进程风云变幻,中共中央领导机构不断完善,中央政治局常委们的个人命运与中国的命运亦相互交织,相互影响:一些常委为革命献出宝贵的生命;一些常委为国富民强殚精竭虑;一些常委过早病逝留下遗憾。他们都曾经为建设一个崭新的中国贡献过力量。
当然,有少数常委成为革命的逃兵或叛徒,也有少数常委为一己之私兴风作浪,给党和国家带来严重危害。这些人最终都被历史所抛弃。正是在这样的淘洗和历练中,党的中央领导层才不断走向成熟。
大浪淘沙,薪火相传,成熟团结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正带领中国走向更美好的明天。
政治局常委会的诞生与变迁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成立以来已走过90余年风雨历程,从一个仅有50余名党员的小党成长为拥有8000多万党员的大党,从一个为革命而奋争的革命党成长为领导现代化建设的执政党。中共中央领导机构的每一次调整、最高层人事安排的每一次变动,都直接影响着国家的命运。
制度设计
中共中央领导机构的运转,主要由党代会制度、中央委员会制度和常委会制度保障。其中,党代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制度,它从1921年中共创建时就已确立。在此制度设计中,党的代表大会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机关和权力机关,包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从1982年的中共十二大起,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进入常规化时期,即每五年召开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
中央委员会制度衍生于党代会制度。在此制度设计中,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在中共五大之前,这一机构被称作“中央执行委员会”;五大之后,改称“中央委员会”至今。中央委员会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党的全部工作。通常所说的“中共中央”、“党中央”就是对中央委员会的简称。
常委会制度是衍生于党代会制度的另一党内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政治局委员和政治局常委,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在现实政治运作中,中国共产党已经形成以常委会制度为核心的决策体制,其成员简称“政治局常委”,一般被认为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最高层领导人。
演变过程
1921年7月,中共一大召开,选举产生了党的第一个中央领导机构——中央局。当时全国只有50多名党员,相关事务甚少,各地方组织也不健全,因此,一大决定暂不成立中央执行委员会,只设立中央局作为中央临时领导机构。大会选举陈独秀、张国焘、李达组成中央局,陈独秀为书记,张国焘负责组织工作,李达负责宣传工作。为什么将党的最高领导人称为“书记”?因为书记是当时最小的官职,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文书、秘书。这表明了新政党与旧社会决裂,决不当官僚、决不做老爷欺压百姓的决心。
1922年7月中共二大在上海召开时,党员增加到近200名,因此大会选举出中央执行委员会。把中央领导机构命名为“中央执行委员会”,这在很大程度上是效仿苏共。“一把手”陈独秀的称谓相应改为“委员长”。1923年6月中共三大在广州召开,在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基础上进一步产生了中央局。1925年1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共四大上又将“一把手”的称谓改为“总书记”。
1927年4月至5月在武汉召开的中共五大对中央领导机构进行了具有重大意义的一次调整。当时,全国党员已超过5万人,“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局”已不足以有效统领全党,于是,五大把中央执行委员会改为中央委员会;中央局改为中央政治局;同时增加一个领导层级,即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这是在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中央政治局、政治局常委会,由此形成中央四级领导体制——全国代表大会为中共最高领导机关;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为中共最高领导机关;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其中,政治局常委会是领导核心。在五大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由陈独秀、张国焘、蔡和森组成。
1928年6月至7月中共六大在莫斯科召开。六大在中央领导机构方面最明显的变化是注重领导成员的工人成分,典型体现就是码头工人出身的向忠发被选举为中央政治局主席兼政治局常委会主席。这是在对中国国情缺乏清晰认识的情况下照搬苏共经验的结果。从六大开始,称党的最高领导人为“主席”。
1945年4月至6月,在六大召开17年后,中共七大在延安召开。此时的中共已今非夕比,党员发展到121万人,出席大会的代表共计755人。七大再次确认了中央四级领导体制,不再设政治局常委会,改设中央书记处,选举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为中央书记处书记,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央政治局主席、中央书记处主席。
1956年9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共八大是中共成为执政党后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此次大会上,中央领导机构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调整:一是政治局和书记处分设,中央书记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之下,处理中央日常工作,其第一负责人称谓由“主席”改为“总书记”,邓小平被选为中央书记处总书记。由此,中央决策机关——政治局和领导日常工作的机关——书记处分立。二是中央委员会在设立主席的同时,第一次设立副主席,且副主席有多名,并规定中央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也是中央政治局的主席和副主席。三是恢复政治局常委会,并规定它是党的核心领导,由主席、副主席、总书记组成。
1969年4月中共九大在北京召开时,“文化大革命”正当高潮,此次大会是在极不正常的情况下秘密举行的。中央领导机构在此次大会上的变动包括:一是废除了八大有关中央书记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的规定。二是第一次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中央军委主席,由此成为定制。三是中央文革小组这一实际职权凌驾于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之上的特殊机构,在此次大会后停止活动,被新选出的中央政治局取代。四是在一系列不正常因素的作用下,随后召开的九届一中全会选举出的新的中央领导机构中,中央委员会主席为毛泽东,林彪成为唯一的副主席。
1973年8月召开的中共十大,是在发生林彪事件的特殊背景下提前召开的。中央领导机构在此次大会上没有大的调整,但在极“左”思潮泛滥的情况下,江青集团重要成员全部进入中央政治局,其中,王洪文当选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地位仅次于周恩来。
1977年8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大对党进入历史新时期具有过渡性意义。大会对中央领导机构的调整主要是重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纪委始设于1949年,1955年改为中央监察委员会,九大上曾被取消。
以1979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共产党进入历史新时期。1982年9月召开的中共十二大,为适应改革开放以来工作的需要,对中央领导机构进行了重大调整与变革:一是中共中央不再设主席、副主席,只设总书记,由总书记负责主持召集政治局会议和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以此为标志,中共中央总书记成为党中央最高领导职务。二是增设了中央顾问委员会作为新老干部交替的过渡性机构,其主任必须是中央政治局常委。三是规定中央军委主席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委中产生;此前,中央军委主席一般由中央委员会主席或总书记兼任。四是规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委中产生。五是规定中央书记处仍旧负责党政军的日常工作,并处于中共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之下。
1987年10月至11月召开的十三大对中央领导机构作了进一步完善。一是中央委员会首次采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二是调整中央书记处的职责与产生办法,规定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其成员不再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改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三是不再规定中央军委主席、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委中产生。
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召开时,在中央领导机构方面的变动主要是取消中央顾问委员会。延续10年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已经完成了实现新老干部交替的历史使命。至此,中央领导机构的总体框架进入较为稳定的时期,在1997年十五大时基本没有变动,在2002年十六大时只经历了一个微调——此次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中,改变了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兼任中央军委主席的传统,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和中央军委主席分别由胡锦涛和江泽民担任。但这一暂时变动很快恢复,2004年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接受江泽民辞去中央军委主席的请求,由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兼任,彻底完成了两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平稳过渡。2007年的中共十七大则将中央实行的巡视制度、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的制度写入党章,进一步完善了中央领导机构总体框架。
来源:《环球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