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2012年“末日危机”在心理上的消弭,新的一年确定性地到来了,我们也随之确定性地接续了在这样一个时代里的生活。
对于吾侪学人而言,当今中国可能还处于学术信誉意识尚未普遍觉醒、学术共同体内部学术评价机制亦未完全确立的时代,更那堪,我们所寄身的学术界也具有传统“熟人社会”的属性与结构,通行的是“同行不批评、沉默是黄金”的学术规则。正因如此,通过具有可辨析性的论文发表数量来对特定或不特定的学者或科研机构的学术贡献乃至学术能力进行学术上的考评,便获得了一种天然的正当性。在此情势之下,学术期刊更被赋予了部分的学术评价权力,而为了避免该种权力的滥用,又似乎有必要通过办刊单位的级别等外在因素来确定刊物本身的地位,或通过未成熟的评选程序决断性地圈定所谓的“核心期刊”乃至“权威期刊”的范围,最终在学术期刊界形成了某种与体制具有同构性的、中央集权式的纵向权力结构。于是乎,在这个出版自由之保障仍有待大力提高、但刊物数量却颇为惊人的国度,便有了“百花不放、百家不鸣”的中心主义格局,其内中的演化逻辑自然也不难理解。正是在这种学术体制之下,近年以来,学术界开始出现了单纯重视学术论文发表数量的学术评价倾向,重科研而轻教学、重论文而轻专著、重刊物等级而轻论文内容、重发表数量而轻学术质量、重学术产出而轻学术贡献的学术畸态,亦有所隐现。学术成果数量固然在很大意义上凝聚了学术研究主体的智慧与心血,但这种将学术成果GDP化的做法,名为促进“学术产出”,实则侵蚀学术根基;表面上可收取学术成果数量肥大化之功效,实则可能违背学术人才和经典作品的自然生长规律,实乃一种学术浮躁之阴霾。
有鉴于此,追求纯正的学术理想,尤其是显现学术论文积累智识、探索真理、交流思想的本来功能,形成鼓励厚积薄发、以质取胜的学术风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将成为中国法学走向成熟的道路上不得不面对的艰巨课题。在此过程中,我们坚信:虽一时缺失符合学术发展规律的、科学有效且具有社会公信力的学术共同体内部学术评价机制,亦不必令我们过度悲伤,甚至到了绝望的地步。诚如德国历史上著名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所言:“即使我知道整个世界明天将要毁灭,我今天仍然要种下我的葡萄树”。此种直面不确定未来的乐观主义精神,恰恰是当今中国学界最为可取的心理态度。而面对并不完美的现实,怨天尤人、愤世嫉俗并不足称道,放弃梦想、自甘堕落更非所宜。因为对于我们学人而言,言说本身便是行动,便是本体,便是希望。
抱持一份对学术的真诚与敬畏,《清华法学》自问世以来,一直以谦卑的态度秉持高贵的学术理想,并形成了如下的自觉,即坚守一块圣洁的学术园地,致力于不懈的学术耕耘,为中国法学事业作出我们应有的奉献,其中包括努力刊载反映我国法学研究的学科前沿问题,同时亦重视在法学内部各学科乃至整个法学学科中涉及重大主题、具有重大价值、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研究成果。我们自知自身劳作的艰辛,亦深知自己工作的意义,并决计身体力行,推崇精品之作,鼓励厚积薄发的理论研究,愿与法学同仁一道力戒急功近利的不良风气,挥别学术浮躁的阴霾。
《清华法学》2013年第1期卷首主编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