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如何摆脱“匠气”
发布日期:2013-05-23 来源:《法制日报》2013年5月8日  作者:姚宏科

  法为公器。司法机关给予社会的,不只是对纠纷讼争的公正裁断,更是传递着法律对弱者的体恤和关怀。而民众对法官的期待,不仅仅是一份捍卫正义的判决书,更是渴望得到精神的抚慰和人性的温暖。每个参与诉讼的当事人都期盼自己遇到一个法律精通、道德纯净、人格高迈的优秀法官。理论界与实务界也曾连篇累牍地对工匠型法官批评、指责,希望祛除法官身上的匠气。然而现实中各级法院仍然训练出一个又一个工匠型法官。中国的法制土壤上,为什么就培养不出一批才德卓异的大师级法官呢?

  培养过程工匠化。凡大师级的法官,必有一个漫长的培养过程,如同一颗宝石,必须慢慢打磨雕琢,才能放射出熠熠光芒。而目前对法官是一种速成式教育模式,四年左右的短促教育就可完成所有职业准备,其专业训练时间远远低于国外,其学制安排更接近于一种工业领域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凡一流法官必须具有独立思想,内心坚守牢固的正义信念和纯净的是非标准,不刻意标新立异,又决不人云亦云。但目前法官的培养过程适用一种“模具”化办法,采用统一官方指定教材,规定统一标准答案,训练的都是“趋同”性思维。特别是我国法学教育中尚没有形成相互抗衡的学术流派,极少进行不同流派观点的交锋争辩,个人观点经常被一些“权威思想”扼杀,具有真知灼见、能保持思想独立的法科学子很难生存。近年来虽然实行了统一司法资格考试,但与国外相比任职门槛仍然偏低,只要考试成绩合格,一些刚刚从封闭校园生活中走出来、一脸稚气的年轻人就穿上了法袍,他们能洞察世道复杂和人性冷暖吗?能作好一个称职的工匠型法官已是他们需要努力追求的高点目标。

  管理制度工匠化。目前各级法院对法官的管理办法适用普通公务员标准,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要求管理。这种管理模式下,法官与党政干部几乎没有任何区别,各种各样的潜规则约束下使得法官必须“内敛”、“含蓄”,一个有性格有棱角过分较真的法官经常无法生存。在“学而优则仕”的文化背景下,绝大多数法官的工作目标是走上仕途,极少有人矢志不渝地想做一个只想办好案件的平民法官。特别是在法官管理方面,虽然多年来始终从严治理,但司法廉洁方面仍漏洞频频,如果一个年轻法官的周围存在比较普遍的受贿吃请问题,如果同事们都在寻租权力,有几个法官能一尘不染,生存于这种环境之下的法官能成为大师吗?

  考核办法工匠化。目前虽然学术界对法官的考核质疑颇多,但各级法院仍然建立了繁复的考核制度,尤其充斥着各种指标堆砌而成的数字化考核办法。在各种任务逼压下,法官最主要的工作目标是匆匆结案,他们不会深入研究法律精神,不愿耗费时间揣摩法律真谛。目前绝大多数基层法院把办案指标与工资奖金挂钩,这种考核模式下,复杂的审判工作变成了工业化的生产过程,法官变成了流水线上的产业工人。对法院而言,法官只是一个计件完成任务的打工者,法官与法院只是一种雇佣关系,法官是把自己劳动出租给法院的雇工,法院是收买法官劳动并计件付酬的雇主。法官与法官之间、法官与书记员之间不是一种亲密的伙伴关系,而是按照各人工作量精细分配奖金和其他利益的商业合作者。这种考核办法使得法官不需要丰富的精神世界,不需要对案件付出太多感情,更不需要对当事人有太多的关怀,法官职业只是一份赚钱养家的工具。

  当一个个年轻的法科学子历经艰难进入法官队伍时,他们哪一个不是踌躇满志、心怀梦想,何曾不想做一位优秀的大师级的法官呢?而正在审判席上操劳忙碌的法官哪一个不想名垂青史、流芳百世呢?在复杂的现实和不够科学的制度面前,他们的梦想非不愿也,而是实不能也。目前对于法官的培养、管理、考核模式表面看充满了理性的光辉,其实相当一部分充斥着制度化的惰性思维,这些制度对管理者而言无疑是最简单、最捷径的办法,是最容易找到的具有合法性、稳定性、可操作性的管理路径。这种做法从头到尾使用“匠心”,但本身充满着“匠气”,它使得法官变得越来越冷漠,越来越功利化,这样的制度土壤上,不适合大师级法官生存、生长,他们的抱负和追求会一天天萎顿下去,最终变成一个个或拙劣或娴熟的技术型办案工匠。

  我们仰慕那些为正义、为法治做出巨大贡献的杰出法官,他们能为了心中的正义舍弃一切,具有对权力的傲慢,对世俗的孤高,对弱者的悲悯情怀,他们需要得到整个社会的尊重和支持。波斯纳说:“受人尊崇是法官职位的一项非常重要的非货币回报。”当审判工作仅仅沦落为一种谋生的饭碗、享受不到应有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时,大师级的法官只能渐行渐远、杳然难寻。不要过多指责法官的社会信誉度不高,不是法官的职业操作整体滑坡,也不是法官个人的人格整体崩塌,每个人心中其实都有善良的一面,都有对真善美的向往、追求甚至艰难守护,法官并不是一穿上法袍就冷酷无情、见利忘义,许多法官对当事人的不幸遭遇深深同情却无可奈何。乌尔比安说:“已决案被视为真理。”我们的法官能做到吗?法官凭一己之力改变不了多少,甚至法官也可能成为弱势群体。不要过多指责法官变成了工匠。

  不要报怨法官素质低下,因为当前的制度模式只能让更多法官变成工匠;不要指责法官功利化、工匠化,因为这种环境更适合于工匠型法官生存。这似乎成为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成为一个制约法官成长、影响司法水平提升的缠满铁丝网的制度藩篱。法乃仁术,让法官充满职业自豪感,敬畏法律,心存正义,独立而充满激情地工作,只有对自己办理的案件是带着欣赏作品的成就感而不是制造产品、完成工时的厌倦感时,他们才能摆脱匠气,大师型的法官才可能慢慢涌现。


来源:《法制日报》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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