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为什么没人要?
发布日期:2013-07-06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3-06-28  作者:徐 琦

  排污权交易看上去很美。通过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我们得以更多地运用市场机制开展环境保护,培育必要的环境市场,建立相应的经济激励制度,调动市场主体保护环境的积极性。正因为如此,近些年来,我国一些地方有不少交易所扎堆挂牌,一夜之间仿佛就宣告排污企业告别免费时代了。

  然而,时过境迁,近日有媒体披露,截至去年年底,京、津、沪三大环境交易所都没有大气污染物排放交易指标。而2011年6月才刚刚成立的成都环境交易所,开张一年半以后,一直“打白板”,尚未成交一笔排污权交易就面临被整合的命运。其他大多数地级市交易量很小,市场潜力不大。

  排污权交易所门庭冷落,是因为企业没有需求吗?

  按理说不会。我国自“九五”期间就建立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依据所勘定的区域环境容量,决定区域中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排放总量削减计划,向区域内的企业分配各自的污染物排放总量额度。而自2006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两项指标成为约束性指标以来,总量控制制度不断强化。另一方面,各地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却相对滞后,这使得排污权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将是稀缺品,甚至是奢侈品,正常情况下,应该是供不应求的畅销品才对。

  现在,事实恰好相反。这说明排污权市场必定出了某些问题,产生了不合常理的结果。

  什么是市场?简单一点理解就是“买”和“卖”的一个场所。“市”就是买卖,“场”就是场所。现在排污权交易市场空有场而没有市,只听吆喝不见人,属于典型的不完全市场。

  设立排污权交易所,是用市场化的手段去解决环境问题的方式。多年以来,这一制度在西方的实践产生了明显效果。然而,在国际上被证明是有效的制度或政策,并不意味着在国内就一定会成功。目前来看,排污权交易在我国遇冷的原因主要来自两方面:

  一是价格形成机制尚不完善。排污权交易能使企业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在购买排污权和减少排放之间做出对自己有利的选择。当减排成本高于排污权市场价格时,企业会通过购买排污权加以补偿。反之,如果减排成本低于排污权市场价格,企业则倾向于通过减排“生产”更多的排污权并在市场出售。假定其他条件不变,每个企业的这一类行为将形成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均衡价格,而价格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关键。但实际情况是,一级市场基本上靠政府定价;二级市场上,政府定价和市场定价各占一半。在没有建立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排污权初始分配机制和定价机制之前,市场流动性将难以保障。

  二是排污许可制度尚未建立。各地探索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无不是适应我国总量控制的环境管理需要。如果对排污总量不能有效控制,总量控制的制度出现漏洞,那么,排污权的交易也就丧失了成长的土壤。一直以来,环保部门对于总量控制的管理并不到位。最主要的原因是,排污总量和地方发展联系十分密切。如果要严格控制总量,很多地区将不能大量上马一些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对总量控制的抵触更多,明里严加管控,暗地里却大开绿灯。这样一来,环保部门对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力就自然薄弱了。当企业可以低成本甚至无偿占有排污权指标时,无论买进还是卖出,企业都不可能有太大热情。而试点地区相关部门靠“拉郎配”生造市场的手法,终究不可能一而再、再而三,毕竟,强扭的瓜不甜。

  如果人人都敢公开偷菜而不怕被罚被抓,那么建一个大菜场,还会有谁来买菜吗?答案显而易见。一旦把菜园子看紧了,不让人偷了,结果会怎样呢?要么去菜场买,要么自己省点吃。排污权交易市场的现状也大致如此。空有平台,没有真实的购买需求,关门歇业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只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使企业违法违规所付出的代价,高于交易作假、超总量排放所获得的利益,才能把排污权还原为商品,使排污权交易市场走向繁荣。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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