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法律院校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日渐受到社会关注,尤其是一些校长或老师在典礼上的致辞,成为媒体争相刊载的素材。这种对典礼场合的重视,也是受到西方大学教育传统的影响。借助于仪式化的安排,大学的精神关怀与使命责任得以向社会传递,一种对法治的崇尚与信仰更得以在社会上传播开来。
今年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的开学典礼别开生面。仪式庄重简约自不必说,露天场地上,校领导和研究生一起站在太阳底下,没有主席台,只有几位终身教授一人一把椅子可以坐着。这样的安排当然不是简约得连主席台都布置不起,而是体现出政法大学对现代法治精神的理解与实践。以我粗浅的解读,这样的典礼仪式向我们至少是在场学生传递出如下法治精神维度。
一为尊重。人在社会关系中,都应获得应有的尊重,但这种尊重是基于其手中权力,还是基于其为人类作出的贡献,则构成尊重本身是否正当的关键。典礼特意为德高望重的终身教授预留了“特权”,作为知识与权威的代表,他们与站着的校领导形成了鲜明对比,让人深感大学精神之所在。梅贻琦先生说过,大学之大,非大楼之大,有大师之谓也。这种对大师的尊重,就是基于对知识的尊重,也是对生命的尊重。因为他们既是知识的智者,也是生命的长者,沉淀着见证国家法治的人生坎坷与经历。如此安排体现出对人的尊重,而不是对权力的谦卑。引申至法治领域,尊重人的人格尊严,构成现代法治的核心价值。现代法治的使命,就是要营造一个尊重人的环境,这种尊重是基于人人享有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二为平等。平等是法治的精髓,等级森严构成现代法治的大敌,尤其在权力的背景下更是如此。在开学典礼的场合,校领导是以行政身份出现的,其与学生平等地站立着,体现出一种去行政化、去权力化的平等观念。这样的观念倘若能够进入精神层面而非仅仅流于形式,并移植到法治建构中来,对于破除我们这样一个有着悠久封建传统的国家而言大有裨益。现代法治,就是要将事实上生而不平等的人,纳入生而平等的愿望当中去。当然,法治所追求的平等不是绝对的,如同我们在典礼上不能要求终身教授与大家一起站着一样。平等还意味着其他价值的包容。公交车上,我们不会认为给老人让座破坏了先来后到原则下的平等秩序,就在于平等中已经包含了我们的道德认知。如果对年迈的老人也强调先来后到以获得座位,这本身也是一种不公,因为它并没有考虑到人的体质。可见,法治所追寻的平等,能容忍正当的差异。
三为效率。虽然站着开会不是政法大学的本意,而是受制于设施条件;但从开会的效率上看,这无疑是一种最高效的会议形式,站立让人不再专注于讲正确的废话,而必须考虑底下站着的人的情绪。这种效率价值,恰是中国法治所应当追求的。在探寻中西方的法律文化时,会议室是一个特别有意思的观察窗口。我国行政组织中的会议室大多布置得隆重奢华,开会时端上一杯茶水可以长篇大论地讲,依靠权力的权威而很少顾及效率;相反,西方一些国家的会议室则奉行简约实用,以会议效率和协商讨论为导向。我们当然不会幼稚到要求所有的会议都站着开,但在法治攻坚克难的环节加大促进效率的机制建设,也是提升公民权利保障效益的重要途径。
来源:法律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