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老虎与打苍蝇
发布日期:2013-12-11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何家弘

因为有了小外孙,所以我又听到了童谣。不过,时代变了,童谣的语言也变了。我就听到一首内容翻新的老童谣: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老虎不在家,电话找找牠:老虎老虎你在哪?让我找得好辛苦!老虎听了呵呵笑,大模大样不在乎:我现在城里住别墅,有事先找我的秘书……

这首童谣与反腐败无关,但我还是联想到反腐败的问题。

反腐败,既要打苍蝇,也要打老虎。老虎太大不好打,苍蝇太多也不好打。所以要提高查办腐败案件的效率,就要对现有的反腐败机构进行整合,努力实现人力物力资源的最佳配置。当下中国的反腐败机构主要有二:其一是纪检部门;其二是检察机关。我以为,腐败可以分为高层、中层和基层。反高层腐败主要不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主要依靠党内民主制度的完善和社会监督机制的健全。高层领导干部的贪腐案件也主要依靠中纪委来查办。“老虎”被纪委“打个半死”之后,再由检察院接手,完成法律框架内的工作。对于基层、中层官员的贪腐案件,应该主要由检察机关查办,纪委就不要重复劳动。换言之,纪委应该集中力量打老虎,检察院应该集中力量打苍蝇

“打苍蝇”的拍子也要大一些,重一些,才有力度。因此,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最好由上级机关查办,由平级机关查办的力度往往不够大。这就需要内设机构改革的东风,对检察系统内部的反腐败机构进行整合。首先是横向整合,就是要把各级检察机关的反贪部门、反渎部门、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以及服务于侦查的检察技术部门整合为一个大部门,可以称为“职务犯罪侦查总局”(或局和分局)。其次是纵向整合,就是要撤消基层检察机关的反贪、反渎、预防部门,把相关的人员编制上提,构建由最高检的总局、省级院的局和分州市院的分局组成的更具有集中性的职务犯罪侦查体制。

反腐败既需要上述“正规军”的协同作战,也需要广大民众的支持参与,特别是网络微博的举报和造势。遂赋小诗一首:纪委打老虎,检察打苍蝇,网民齐呐喊,腐败难遁形。

来源:法律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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