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没建立起来就搞民主是灾难
发布日期:2014-01-06 来源:凤凰网  作者:王振民

 编者注:十八届三中全会拉开全面深化改革大幕,王振民说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法治第一次从《决定》的政治部分中独立出来,单独成为一章。未来的改革转型过程,法治能扮演怎样角色?现在是否太过迷信法治?转型期的一系列热点案件又体现出怎样的司法特点?凤凰大学问聚焦“转型下的法治中国”。

 11月22日晚,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在清华大学以“法治改革与中国未来”为题演讲,凤凰大学问刊发相关内容,与读者分享。王振民认为要实现由“富”到“福”,由“富”到“强”的转变,关键靠法治中国的建设,法治能够决定国家未来。

 关于民主与法治的关系,王振民提醒千万不能法治还没有建立,就搞起民主了,没有法治的民主,就像没有法治的经济繁荣一样,越民主、越繁荣,就越是灾难。王振民还指出中国人在潜意识里迷信暴力,不相信法治与谈判。

 王振民说,改革不能等,不能常态化,“这次改革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因为我们已经没有失败的本钱。如果这么大规模的司法改革,最终又夭折,或是大打折扣,这对于国家的未来,可能是非常不妙的”。

 王振民,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主要从事宪法学、行政法学、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方面的研究,著有《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一种法治结构的解析》、《中国违宪审查制度》等。

 编辑:胡泽、王鹏

 以下为演讲实录:

 法治建设决定国家未来

 这次十八届三中全会除了提出四个现代化之外,又提出了国家第五个现代化,就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我们以前只提工业、农业、国防、科学技术,从来没有人敢说国家治理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说我们现在的治理不够现代化,我们的治理有问题?我们看到了执政党,也就是中国共产党敢于在自己的文件中承认自己的不足,我们国家的治理和政治体制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有很大波及,必须要实现国家整个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这就是我们未来要追求的另外一个目标。

 十八届三中全会还提到要加快发展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也就是能够把整个社会的活力激发出来,让发展的成果更多惠及全民。过去更多强调效率,社会公平被长期忽视。我的观察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对国家未来的描述由过去单纯追求“富”,转变为追求“福”。过去三十多年,我们努力就是为了国家富,三中全会把这个目标做了一些修正,当然国家要富、人民要富,但更重要更根本的是人民的幸福,就是福。

 要由单纯的富转变为强。富和强不一定联系在一起,有些时代有的国家很富,但是很弱,不是富强,而是富弱。经济的发展能不能转变成硬实力?这是不一定的。你的GDP可能很高,但是不一定有相应的硬实力。我们需要从单纯物质上的追求转变为对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追求。三中全会回应社会的呼声,回应对体制改革的呼吁、对文明的呼吁。我们这些年经济发展了,但是文明程度与经济发展是不是同步进行的呢?这些都是打疑问的。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国家的描述有比较大的变化,这个变化是国家的未来、目标,怎样才能实现呢?法治中国建设是成是败很大程度上决定所描述的中国未来能不能实现,现在我想跟大家讲的是法治决定未来,决定国家的命运。

 我们看一看,在世界上其他国家,它们的法治怎样决定了国家的未来。

 对社会科学的研究,一定要进行比较,要看看别的国家。世界上第一个成为世界领袖的工业化、现代化国家是英国。英国国土不够大,人口也不够多,但这样一个小国却能主导人类的发展、领导世界的潮流二百多年。它曾经是历史上人类所能建立的最大帝国,其殖民地达到三千三百五十万平方公里,是本土面积的110倍。当英国占领地球四分之一的陆地,控制地球四分之一的人口和几乎所有海洋通道的时候,英国也只有一、两千万人。

 北美、澳洲、以及东南亚的一些国家,英国人无论走到什么地方,都把它的法治制度建起来,我觉得英国的崛起和发展与它的法治有非常密切的联系。

 英国最早在十三世纪制定了一个《自由大宪章》,它是英国国王发布的,实际上是世界上第一个规定政府法治原则的文件。英国人至今仍把它作为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

 法治政府难不难?其实不难。《大宪章》确定了国王和政府要遵循法律,即便法律是国王制定的,国王也要遵守自己制订的法,这就是法律。法治可以和民主无关,“君主之下的法治”,或者是“君主专制之下建立起来的法治国家”,这就是英国法治发展的历史。

 近代以来,英国三百多年的法治发展历程中,有两部非常重要的法律,一部是1624年制定的世界上最早的专利法。有了《专利法》,保护知识产权,使得英国科学家的思想得到解放,极大激发了科学创新,各项发明就孕育而生。因为有法律的保护,发明创造迅速转变为坚船利炮,科学创造催生了工业化,英国一跃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工业化国家。这部法律对于英国从科技发明到工业化,再到后来英国军队走向大洋、占领世界有直接关系。一部法律催生了科技革命、工业革命、军事革命,造就了一个现代化强国。

 第二个对英国影响巨大的法律就是1689年在光荣革命之后制定的《权利法案》(The Bill of Rights)。《权利法案》实际上是英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法案,经过光荣革命,英国人创造了新的政治体制。此后,英国的君主立宪制、议会制经历324年,体制基本上没有变化。也就是说,英国上一次因为政治问题而流血的革命是在324年以前,它的政治改革用两年的时间就完成了,完成以后,改革就到此为止了。到今天,英国有没有改革派,有没有人要推翻英国的政治体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没有这个情况。当年确定的体制到今天大家还在遵守,这也是为什么英国的军队能够放心大胆地走向大洋,因为它的国内政治高度稳定。三百多年来,英国基本没有打过内战。

 中国不像英国,英国的军队可以走向世界任何一个地方,因为三百多年的政治没有变化。英国的政治哲学主要是保守主义,很少有人愿意搞独立或是大改大革,很少人要对政治、法治进行彻底的摧毁重建。中国人革命的思想过重,法治主义的东西太少了。英国能够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现代化国家,与它的政治稳定有关系。

 政治为什么稳定?因为它的政治法治化,法律三百多年可以不修改,而且至今有效。当然它的体制也不是一点变化都没有,比如逐渐扩大民主。它是在国王的独裁专制下,通过强权建立的法治,例如它在新加坡、中国香港建立的法治,属于殖民统治,不是通过民主的方法建立的。法治和权威一定是有关系的,没有权威就没有法治。

 国家也可以谈出来而非打出来

 美国是第二个实现国家崛起和国家现代化的国家。美国人非常得意,得意什么呢?美国老讲:“一个国家,一部宪法,一种命运。”有什么样的宪法,就会决定这个国家有什么样的命运、未来和前途。

 为什么美国人这么讲呢?本来是没有美国的,最早是英国人在北美大陆建立了13个殖民地,后来这些殖民地纷纷独立。当时这13个独立的州都非常弱小,英国非常强大。为了共同安全,这13个独立的州选派代表谈判,1787年5月到9月,会议谈了4个多月,当年50多位美国先辈们谈出的结果就是把原来的Independent States变成了United States,谈出了一个美国宪法。

 中国人说打江山,这个江山能不能谈出来呢?是可以谈出来的。这就像以前中国人的婚姻是包办婚姻,现在产生了一个新词,叫做“谈恋爱”,恋爱是可以谈出来的,国家也是。像现在内地和台湾,也是要经过一个很长的恋爱时期。

 我特别比较过225年以前美国的统治和中国公元前21年秦始皇的统治,中国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是打出来的。中国的法治为什么建起来很难?为什么政府动不动就用暴力拆迁,不用谈判?就是因为这个基因,每一个中国人在潜意识中都有这种暴力意识。我以前讲过,很少有中国人没有打过人的,只要是为人父母,一定会打孩子,很少有中国人没被打过。可能现在不打了,都是独生子女,舍不得打,但是老一辈父母打孩子决不手软。我们的政府在使用暴力拆迁的时候,也是决不手软的,迷信暴力,不相信法治和平等谈判能解决问题。

 我觉得美国非常幸运,一方面它有一片好的土地,另一方面是美国在建国之前就已经有一个非常庞大的法律制度。这个国家是谁奠定的,谁创造的呢?是一帮律师。当年起草美国宪法的55个人中,有26个人是律师,这个国家在成立之前就有法律了。中国可以没有法律而存在,但是美国是不能没有法律和宪法而存在的。这就是两个国家的区别。

 可是,美国这个国家,也是由小国变大国的。它一开始也是弱不禁风的,当年英国曾经对美国搞过“两个美国”,支持美国南北独立。美国由一个弱国变成强国,这和法治是密切相关的。

 在过去的二百多年,有多少国家灭亡?有多少国家衰落?我们国家的二百多年,基本上是在内战、抗战和衰落当中度过的。美国一直以来之所以强大,在于它一开始就是一个法治国家。它是“先有宪法,再有政府”。我们今天说“把权力放在笼子里面”,美国这个笼子早就做好了,政府一出生就是在笼子里面,它不可能超越宪法和法律。我觉得这是美国人的幸运。

 美国宪法的描述首先是正义;其次是安全,有国内安全,有国际安全,安全是建立国家的一项重要原则;然后是增进全民福利,谈到富有和幸福的问题;最后就是让后代能够安享自由带来的幸福。美国在二百多年前能写出这样的宪法确实不容易。这个宪法有两个重要的特点:第一,如果说英国是第一个为知识产权立法的国家,那么美国就是第二个。

 为什么目前诺贝尔奖获得者超过一半都是美国的科学家?美国为什么有这么多的科学家?为什么先进科技的诞生地基本上都是美国?就是因为美国一建国就保护知识产权。

 第二,如果说英国是第一个为最高权力更替立法的国家,美国是第二个。美国宪法非常全面地规定了美国的最高权力,宪法实际上就是一部关于权力更替的法律,一部政治文明的法律。美国宪法给美国人民确实带来了幸运。

 在美国的总统中,只有一位学过经济,正是让美国经济破产的小布什总统,他是哈佛大学商学院毕业的。美国历史上治理经济最好的都是学法律的,比如克林顿,这是美国人公认的。而且当年美国不仅经济发展好,而且每天晚上电视都有很多娱乐新闻,因为克林顿老是犯错误,还得请律师给他打官司。克林顿下台的时候,欠了450万美元的律师费。中国人的习惯是做官发财,但是在美国做官不仅发不了财,而且欠了很多债,所以克林顿只能拼命演讲,赚钱还债。

 美国的领导人从中央到地方,总统、议员、州长超过一半是学法律的。英国的经济学家根据这些领导人的教育职业背景作了一个统计:全世界的领导人中,有20%是学法律的;但是在发达国家,这个百分比可以达到60%、70%,接近80%。所以我觉得美国能够建设法治国家,和它一开始的法律职业、法学教育是紧密相关的。

 美国的情况有一个特点,刚才我讲英国的法治是在国王的独裁专制下建立起来的,美国的法治之所以一开始能够成功,我觉得也是先法治后民主。一开始它的民主是有问题的,特别是保留了奴隶制,其实这两个国家在民主上都是具有重大瑕疵的,比如黑人没有选举权,妇女没有选择权,但是它们先把法律建起来了。可以有不完美的民主,但是不能有不完美的法治。

 法国在西方国家中走了另外一条路,正好和英美相反,它是先民主后法治,所以他的革命比较多。凡是先搞民主,后搞法律的国家,都是长期政治混乱的,革命一个接一个。法国发生的革命次数仅次于我们国家,在西方是最多的,法国特别喜欢革命,就像喜欢罢工一样。

 法国历史上有一位军事强人,就是拿破仑,他白天只会打仗,在战场上流血牺牲,晚上却召集法学家开会,制定《民法典》。战争结束了,《民法典》制定出来了。拿破仑自己也觉得一生中最大的功劳,不是打了很多胜仗,因为最后一场战役滑铁卢战役失败了,但是唯一能够流传下来的、永垂不朽的就是《民法典》,这是他非常引以为豪的。领导人靠什么青史留名?我觉得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法治上做出自己的贡献,而不是打了多少胜仗,也不是GDP增长了多少。

 国家由“富”变“强”取决于法治

 我不敢说美国、英国已经解决了体制问题,因为我们不知道明天、后天,未来的十年、二十年,英美要不要政治体制改革,把现在的制度摧毁,制定新宪法。最起码在短期内我们看不到这种情形,但是我们却有这种问题。

 早在1945年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提出这个问题,就是毛泽东和黄炎培的对话。黄炎培先生提出中国朝代一代一代更替,刚开始的时候兴旺发达,但是一个政府在灭亡、垮台的时候,也非常迅速。他问中共有什么办法能够跳出这个历史周期律,实现长期执政。毛泽东不假思索地回答说已经找到了一个办法,就是民主。毛主席的回答是正确的,没有民主是不行的,但只有民主也是不行的。

 到2004年,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又再次提出这一问题,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长期执政的体制问题还没有解决,去年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又再次提出历史周期律的问题,警告全党全国要绷紧这根弦。怎样才能够像英国、美国那样有一个体制几百年不变,真正做到长治久安?

 历朝历代都追求长治久安,但是真正能做到吗?从有非常明确的文字记载开始算起,历史上真正能够超过二百年的朝代,只有5个,汉、宋、唐、明、清。其他的朝代基本都是在100年左右历史周期律就发作了。汉朝和宋朝,又是上半朝和下半朝,都没有真正连续起来。唐朝还有15年的中场休息,武则天执政,也没有连贯。真正连贯二百年以上执政的,也就是明朝和清朝。

 每一次改朝换代都让人民付出巨大的代价,这代价就是无数的生命。孔子说过:“苛政猛于虎。”朝代更替带来的人员伤亡远远大于任何灾难,比如1947年到1949年的国共内战,书上写着消灭国民党800万。怎么才能避免战争?就是让这个朝代或政治的更替能够和平有序地进行,这是我们面临的比自然科学更难的问题。

 历史上一个朝代过了二百年后是什么样子?比如清朝,从1644年到1844年,就是到道光年间,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了。从1860年到今年,一百多年了,北京城有三次被外国军队占领,在过了二百多年以后,清朝国事颓废,基本上完蛋了。而今天的美国过了224年,有没有感觉要画上句号?就算金融危机对美国打击很大,但总统奥巴马却说:“每一次危机都造就一个伟大的总统”,所以大刀阔斧提出医疗改革和金融改革,但他并不改革政治体制。

 美国受债务危机影响,国会不给拨钱,于是就有人出主意让总统借钱,因为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授权总统可以借贷,总统借多少钱,国会都给买单。包括克林顿都说,如果我是奥巴马,我一定会动用这件事,使自己受到特殊的授权。但是奥巴马说,政治不能投机取巧,该走的路一定要走。宪法给了总统权力,但是如果他这样做了,美国的行政和立法之间的矛盾就会更加尖锐,未来的工作会更难做。所以他宁可现在硬着头皮冲过去。最后逼得国会没有办法,国会继续给他借债。我觉得这是一种政治上的智慧,而不是投机取巧。

 政府不能骗人,一定要诚实,一定要老老实实地走法律程序,不要投机取巧。有的政府官员骗老百姓,觉得自己的手段很高明,但是他不知道老百姓会给他记债。什么样的体制是可能长期持续的?显然封建的社会体制和国家治理体系是没有办法长期持续的。

 还有一个问题是要富强,这也是我们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但是怎样才能富强呢?是不是富了之后就能强呢?经济学家的观点是,从汉代以后,中国的GDP总量长期是世界第一,封建皇帝基本上是不抓经济的,但现在我们天天忙着招商引资,抓经济,有些事情可能坏就坏在“抓”这个字。

 什么样的管理才是好的管理?法治化的管理,一切有法可依。乾隆执政的六十年,当时中国的GDP占世界1/3还要多,国家财富得到极大积累,但为什么那个年代有大量的饥饿?就是财富的分配严重不平均。经济总量每年都以很快的速度增长,但是财富进到少数人的腰包。经过30年的洋务运动,清朝经济实力得到极大提升,并建设了亚洲最强大的舰队,但是结果是什么?当年甲午战争时期,仍然被打得片甲不留,被迫把台湾割让给日本,还是失败了,为什么?经济增长的数字没有转变成国家的强大,反而变成了任人宰割的诱因。经济是国家的血肉,没有经济是不行的。但是只有血肉,没有骨骼,没有脉络,同样也不行。法治是国家的骨骼,是国家的脉络。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科斯曾经给中国提出忠告,中国需要的不是更多的经济,而是法律。吴敬琏教授这些年也在大声呼吁,要建立法治的市场经济,要把计划的、行政的市场经济建设成规则透明、公正执法的法治经济。经济学界谈法治问题,他们的关注程度可以说比法学界更高。

 一个国家,由“富”怎样变“强”?我觉得取决于“法”字。你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军事实力、文化意识形态、政治法律体制,都需要法律来保障。

 没有法治的民主,越民主就越是灾难

 法治与国家统一、民主有什么关系?有些国家是靠打仗统一的,有些国家是通过法治实现的。未来两岸的统一,一定要通过法治的方式来实现,再也不要让中国人打中国人了。统一后怎样维系?也要靠法律。比如说,香港、澳门回归之后,香港、澳门和内地的纠纷,就要通过法治的方法解决。

 社会科学、法学、政治学研究的目的,不是不让国家产生矛盾和冲突,这些矛盾纠纷在任何国家都会有。2000年,美国总统选举出现了计票纠纷,不知道这俩人谁得票多,最后怎么办?如果在第三世界国家,就可能会调集军队,干起来。但是美国的解决方式是靠法庭,没有调集一兵一卒,也没有发生暴力冲突。双方调集大量律师,在佛罗里达开庭。美国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做出判决,宣布学经济的布什胜出,学法律的戈尔败诉,所以小布什不是选出来的,而是裁决给他的。这就是依靠法律解决纠纷的好处。

 美国强大的秘诀是什么?我们总说是美元霸权,但美国人说我们强大的不是华尔街,不是金融,不是军队,不是高科技,不是言论自由,也不是市场经济,而是法治,以及背后人们对法治发自内心的信仰,那是虔诚的信仰。

 你们留意一下,来清华大学学习的美国留学生,很多都带两本书,一本是《圣经》,一本是美国《宪法》。我问他们带美国《宪法》做什么?他们觉得这都习惯了,从小就有,已经变成了身边的一部分。

 当年邓小平讲怎样才能避免类似文化大革命的事情再次发生?社会矛盾如果没有办法通过法律解决,用暴力解决一定是最坏的。我们要建构一套法律制度和改革方案,民众顺着这一法律轨道永远是有希望的,矛盾纠纷可以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

 西方人知道,我们古人也知道,社会的矛盾纠纷一定要提供一个官方的、正式的解决渠道。而不是老百姓真的请来了律师打官司,却根本立不了案件;立了案,又很难得到公正判决;好不容易得到公正的判决,又执行不了;最后民众觉得法律之路走不通,干脆自己解决。为什么不相信法院、律师、检察官?就是因为我们太多次让人民失望。从立法到执法到司法,制度运转起来非常难。

 同时,要维护国家统一,不让矛盾激化为内战,也必须要有一套法律机制。我们的未来一定是民主的中国,关键是民主怎么建设?

 为什么要搞民主?没有民主就没有未来。想要建设一个像英国、美国那样二百年、三百年仍然兴旺发达的政权,就必须搞民主。有人说我只讲法治,不讲民主,甚至有人说我是反民主的,我说我不是反民主的,我恰恰是希望建立一个可行的、有秩序的民主。

 历史上,中国共产党对民主重要性的认识是非常到位的,从第一代领导人毛泽东到后来所有的领导人都谈过民主的重要性。中国一定要走民主的道路,关键是我们要看到世界上很多民主是腐败的民主、独裁的民主,无能、无序的民主。我本人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比如去东南亚一些国家,过海关的时候,你一定要准备好钱,他会向你要钱。

 民主的政府可能会以腐败告终。例如菲律宾的总统是一人一票选的,但是很少有菲律宾的总统下台之后不坐牢的,很多领导人都像中国台湾的陈水扁一样,从总统府直奔大牢。民选的政权,如果没有法治的把控,就可能走向腐败。所以我们一定要先为民主铺设好轨道,让民主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这样的民主才不是脱轨的,才是有秩序的,这是第三世界国家的教训。千万不能法治还没有建立,就搞起民主了,没有法治的民主,就像没有法治的经济繁荣一样,越民主、越繁荣,就越是灾难。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也在进行这样的尝试,就是通过法治推动国家民主和经济的发展,应该说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1979年,我们国家只有两部法律:一部是《宪法》,管国的;另一部是《婚姻法》,管家的。这两部法律把国、家全管了,而且一管就是几十年,几十年来中国就只有这两部法律。但在过去三十多年,我们制定法律240多部,加上法规、条例,数量大大增加。法学教育也有很大改善。律师数量达到22万。1990年代,朱镕基就提出本世纪末需要30万律师,但是今天只有22万。中国的法律人才从质和量上都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

 一开始我们对法律的理解就是刑法,后来扩大到经济法、从企业法治扩大到政府法治,还特别提出了法治社会的建设。法治社会和小康社会是什么关系?十八大除了提出建设小康社会之外,还要建设法治社会,我觉得这两个概念是平行概念,不是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我们搞法律的人,为小康社会服务没问题,但我们的价值并不仅仅限于服务,自身也有存在的价值,建设一个长久的公平合理的法治社会,可能比经济富裕更加便利。

 一个社会不是越富裕就越成功,太穷了不行,太富了也要看财富怎么分配。如果靠个人奋斗就能成才,那这种分配就是合理的;如果靠个人奋斗不能成才,既得利益固化,财富永远流向特定的人,这样的财富增加、小康社会就不一定带来社会感召力。所以,法治社会比小康社会更加重要。英国人有一句口号:过去,国王就是法律;现在,法律就是国王。但很多时候还是领导的意识比法律的意识强,更多的时候是听领导的,而不是看法律。

 刚才提到最高权力机关的更替,1982年《宪法》实际提供了一个机制,在2011年建党90周年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讲了一段话:我们废除了实际上存在的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确保了国家政权机关和领导人员有序更替。这是三十多年法治建设的一大成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已经常态化,不再像1975年以前,可以十多年不开会,政府很长时间不换届。后来又修改了宪法,制定了民法,这都是进步。

 改革不能等,不能常态化

 最后,和大家分析一下三中全会对法治改革的一些新提法。

 首先,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法治第一次从《决定》的政治部分中独立出来,单独成为一章。关于推动法治中国的建设,谈到了要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的实施,而且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这是法治国家的基本建设。

 决定还提到要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现在企业有法律顾问,政府有法律顾问,社会组织有法律顾问,大学有法律顾问,恰恰只有一个组织是没有法律顾问的,那就是各级党委。三中全会提出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这也是共产党依法执政所必须的。还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权的独立行使,包括司法权力的运行机制,还要完善人权的保障。大家都知道废除劳教,减少死刑等,这些都是非常大的进步。

 除了这一章专门谈法律之外,第10部分关于权力的运行、制约和监督,很多也和法治有关系。这16部分,每一部分都会出现“法”、“法律”、“法治”这几个字,没有一部分是例外的。无论是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民主的发展、还有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都和法治有关系。还提到要实现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人民当家做主三者的统一,党的领导实际上就是由党来治理,人民当家做主就是民治。三者有没有可能统一?我觉得有可能,而且是必须统一。

 英国的法治是与封建专制结合建立起来的,美国的法治是与奴隶制结合建立起来的。一些外国人说中国不可能有法治,只要由共产党领导,就搞不好。我认为这是完全可以的,中国由共产党领导是客观的政治现实,是可以和法治结合的,有一个条件就是共产党自己必须要坚定地走法治之路,这一点是非常明确的,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起建设。

 这次三中全会,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明确了改革的时间表。到2020年,主要的改革基本完成,主要的制度基本建立,不能再拖延下去了,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间决定。没有时间表的改革是不行的,或者这个时间表有,但是我准备用30年、40年的时间完成改革,那等于没改。等三、四十年,关键是可能会错失改革的时机。所以,改革是不能等的,改革不能没有时间表,一定要在较短时间内尽快完成这些改革,而且改革不能常态化,也就是说你不能永远处在改革状态,改革应该是个临时现象,它是阶段性的,完成之后就要进入常态。

 改革一定会造成法律社会运行规则的不确定,因为你不知道明天会改什么,所以我们不能这代人处在变动状态,下一代也在变动,中国永远都在变动,50年、100年、200年永远都在搞改革。改革必须要有时间表,而且要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改革,然后进入长期执政、长治久安的正常化状态。改革不是一个正常化的状态,不能是一个常态。

 最近陈毅的儿子陈小鲁有一番话,除了提到向中学老师道歉外,还特别谈到为什么会发生文化大革命,就是因为每一个人都是违宪的,没有人尊重宪法。宪法规定,逮捕一个公民,要经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为什么在文革时期,任何人都可以去逮人?任何人可以随便把一个人关起来,限制他的人身自由?谁给我们的权力?我们违反了宪法,却没有人管。

 去年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特别提到宪法与国家前途命运息息相关。今年政治局集体学习进一步强调用法治思维治国理政、推动改革。作为学生,不管是不是学法律,我们都对国家的法治承担重要的责任和使命,要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去推动法治的进步。只有法治改革、法治进步,才会有光明的未来。而且,这次改革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因为我们已经没有失败的本钱。如果这么大规模的司法改革,最终又夭折,或是大打折扣,这对于国家的未来,可能是非常不妙的。三中全会的每一句话都显示了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背后的决心和信念,我是有信心的,相信改革一定能成功,中国的前途一片光明。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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