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深化改革的总体思路之后,2014年将是出台并推进各项改革的开局之年。无疑,作为改革重点内容之一的司法改革也将在这一年里正式启动。
司法改革究竟怎么改?可以说基层司法人员最关心也真关心。说他们最关心是因为他们身处司法第一线,具体的改革方案他们是首当其冲的实施者;说他们真关心是因为新的改革一定会涉及到职责的重新定位和切身利益的重大调整。
年前,最高司法机关根据司法改革的总体思路,均相继出台措施并指定了改革试验单位进行最终改革方案的摸索和试水。但是,被指定先行先试的地区毕竟仅是极小的一部分。绝大部分地区尤其是基层司法机关均像以往一样按部就班地开展着工作。
然而,在日常工作中,基层的司法人员看似平静如常、波澜不惊,实则议论纷纷,猜测期盼。大家谈论最多的是实行了办案责任制之后权力与责任如何挂钩?省以下垂直管理条件下司法实务与管理人员待遇有什么差别?与之形成鲜明对比是基层司法机关的领导们却普遍显得淡定和从容。他们中甚至有许多人公开告诉大家司法改革只能坐等“顶层设计”,这不是基层关心和着急的事儿。
诚然,司法改革需要“顶层设计”。如果没有自上而下的全国一盘棋的改革方案,地方上各行其是,哪必然会像以前各地司法机关争先恐后出台的花样纷呈的所谓“优化”“创新”一样,把基层司法弄得是五花八门、中看中听不中用。最后徒然浪费财力、精力和损害司法的稳定与严肃。
可话又说回来了,“顶层设计”无论怎么搞都脱离不了基层的实际。不从基层出发,不总结基层经验,不考虑改革方案如何适应基层土壤,那“设计”出来的东西也一定会不服水土,必将成为没有根基的空中楼阁。
所以,笔者以为,身处基层的司法机关的领导者坐等“项层设计”的思想要不得。他们面对已经吹响的改革号角,在做好当下各项工作的同时,应该深入思考,积极行动,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认认真真地去做一些事情。
第一,他们非常有必要组织大家讨论和研究如何改革才更有利。要善于抓住干警们当前的思想状态和关心重点,经常不断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去引导大家讨论怎么改才能使司法工作更科学、更理性、人民群众满意。研究哪些方法才能更好能把办案中的“责、权、利”结合得更合理,更能激发干警的责任意识,更能促使公平公正。
第二,他们非常有必要注意收集整理和及时反映基层一线的建言、建议等真知灼见。可以改革方案成功与否取决于是不是接地气。基层司法机关的领导者要切实俯下身子,放下架子,以诚恳的态度倾听的同时,注意把真正有见地的声音和意见及时整理上报,给“顶层设计”者提供有价值的资料与参考。
第三,非常有必要认真领会改革的基本思路和精神的同时,扎扎实实地着手去做改革方案实施前的铺垫工作。目前,虽然改革方案尚未出台,但改革的基本目的和宗旨已非常清晰。无论是革除“审者不判,判者不审”不符合司法规律的传统做法,还是实施司法人员的分类管理;不论是“人、财、物”的上收统管,还是破除地方对司法的干扰。都离不开正确司法的观念更新与树立;离不开司法队伍素质的培养与提升;离不开职业道德与操守的规范与强化;离不开从优待警和从严治警的监督与落实。
方向明了,方法对了,认识高了,观念变了,则会基础牢、工作顺、改革倡。
来源:法律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