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宪法的名义纪念和庆祝
发布日期:2015-02-1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任喜荣

201411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将12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宪法日已经成为现代法治的文化符号,承载着多元的社会价值,发挥着独特的社会功能。

宪法日是民主的纪念日。宪法是民主国家的法律标志物,一个国家的民主合法性往往通过制定宪法来证成。19549月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实现宪法化。这部宪法历经三次重大修改,198212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以宪法日为契机,可以重温民主来之不易以及民主政治制度的根本重要性。

宪法日是人权的庆祝日。宪法的精神内核是人权保障。现代国家权力的运行摆脱了专制统治,彻底改变了人与国家的关系,这是人类历史上无与伦比的伟大成就。我国宪法第二章确认了公民的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等七大类基本权利。“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人权精神开始在整个国家治理中得以贯彻。人对于国家的主体地位的确立,值得每一个公民欢欣鼓舞加以庆祝。

宪法日是国家公权力的反思日。宪法是“限法”,即限制国家公权力之法。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公权力机关应在宪法和法律的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力。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只有将权力约束在法治的轨道上,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才有充分的发展空间。我国的各级国家机关在很大程度上仍然秉持管理型思维,权力运行逾越宪法、法律边界,缺少监督的情况还很普遍。通过宪法日的设立,各级各类国家机关系统学习宪法、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和原则,时刻反思权力行使的边界,我国才能真正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宪法日是宪法精神的宣传日。民主、法治、人权、限权是现代宪法的基本精神,也是世界法治文明发展的方向。公民宪法精神的涵养,一方面需要通过良法善治,营造自由、公平、安全的社会环境,通过法治实践引导公民形成尊重规则的行为模式;另一方面则需要通过宪法宣传和教育,润物细无声,使人们知宪、守宪、尊宪、护宪,实现塑造现代公民人格的目的。宪法日将成为一种宪法文化符号,与宪法文本一起发挥持续的教育功能。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具有宪法精神的公民才能成为推动宪法实施的伟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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