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一个突出亮点是司法公开。报告不仅总结了包括庭审过程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法院主题开放日活动等司法公开形式,还提出了雄心勃勃的司法公开计划,三年之内实现全国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布。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强力推进司法公开的主要用意在于保障司法公正,但我们不能仅仅从司法公正维度理解和把握司法公开的意义,还要看到司法公开在普法教育、法学研究等方面所可能具有的功效。司法公开的深远意义可以概括为以下六个方面。
促进社会监督。在众多的司法监督中,由于社会监督的主体一般是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普通公众,因而社会监督可能是一种最能保障司法公正的监督。司法公开是社会监督的前提条件。如果司法过程与结果不向社会公开,甚至都不允许公众旁听庭审过程,社会监督就是一句空话。
抑制司法腐败。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把法官的司法行为完全曝光在公众的视野之下,就使得法官没有暗箱操作的机会,断掉司法腐败的念想,也会让当事人和律师把功夫下在依法应诉上,而不是想方设法拉拢腐蚀法官。
增强司法公信。邀请公众走进法院和走近法官,零距离地感受法院工作和司法文化,有助于增进公众对司法裁判的了解和理解。向全社会无保留地公开司法过程与结果,既能显示出法院对司法工作的自信,更有助于赢得公众对司法工作的信任。
提升法官素质。司法公开是司法能力提升的倒逼机制。随着法官主持的庭审活动及撰写的裁判文书向社会公开,法官的职业能力与水平就在法律同行和社会公众面前昭然若揭。一名法官要想树立良好的职业声誉和社会形象,就必须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和能力培养,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职业修养。
推进普法教育。法院的庭审活动是一种最鲜活、最有效的普法教育形式,法院的裁判文书是法律知识宣传的重要载体。当其庭审活动和裁判文书向社会公开时,观看庭审视频和阅读裁判文书的公众就会同诉讼当事人一样接受活生生的普法教育,从而大大扩展了司法审判的普法教育功能。
便利法学研究。庭审视频资料、生效裁判文书以及其他司法信息在网络上公开,为法学研究人员深入研究司法实践提供了一大批难得的第一手资料。现在,法学研究人员可以十分方便快捷地检索下载这些资料和信息,既大大地节省了获取这些资料和信息的经济成本,也有利于增强法学研究的实践品格。同时,法学家借助于这些资料和信息而对司法实践所开展的深入研究,反过来会成为推动司法制度和司法实践不断向前发展进步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