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召开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是首次经党中央批准,并由“两高两部”联合召开的,规格之高、影响之大前所未有。特别是中国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的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内涵丰富,为律师制度明确定位,为律师事业发展指明方向。律师界倍感振奋,反响强烈,社会公众广泛热议,纷纷点赞。对于法学界而言,也预示着律师制度及其相关理论的研究将成为“显学”,律师学发展和繁荣的春天已经到来。
律师制度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后,我国在积极推进律师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应当承认,我国的律师制度尚不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律师执业活动管理、律师队伍发展等方面中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孟建柱同志的讲话指出了律师工作面临的新前景、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为法学界加强律师制度及其相关理论的研究提供了思想指导,确定了原则,明确了重点。法学界对此要积极地作出回应,紧紧抓住律师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所面临的时代机遇,加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研究,切实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的“老三难”和“发问难、质证难、辩论难”的“新三难”问题;加强律师执业管理和执业伦理研究,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强司法人员和律师“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研究;切实为律师事业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
律师学是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我国的律师制度研究起步晚,恢复和发展时间短,研究基础薄弱。虽然在部分学者的长期坚持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总体而言,律师学的研究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研究人员仍比较少,理论体系尚未形成,这明显与律师制度的重要性和律师的重要作用不相称。这种局面应当克服。律师学是一门大学问,律师学研究大有可为。加强律师学研究,既要潜心研究,对律师学理论展开细致性的、体系化的思考,又要沉下身段,深入了解律师工作实际,开展实证性研究;既要加强比较法研究,从比较法的宏阔视野把握律师制度发展的一般规律,注重吸收借鉴国外律师学研究成果,又要坚持中国立场,突出中国问题意识,体现中国特色,避免简单的复制移植。希望广大法学研究工作者敏锐地把握律师学研究面临的历史契机,积极投身到律师学研究队伍中来,为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切实发挥律师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建设法治中国贡献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