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法科的美丽与哀愁
发布日期:2015-10-13 来源:法治周末  作者:俞 飞

  今年,天津大学即将迎来120周年校庆,校方宣布成立新法学院。如果说在历史上,中国法学院哪家最早,既不是以英美法独领风骚的上海东吴法学院,也不是堪称司法界翘楚、“无朝不成院(法院)”的北平朝阳法学院,而是北洋大学(天津大学前身)法科。

  走过两甲子,弹指一挥间。怎能忘怀当年北洋大学法科誉满神州,作育多少杰出法科人才。北洋大学法科始建于1895年10月,是我国近代最早开办的法学高等教育专业,培养了包括王宠惠、王正延、张太雷等人在内的诸多海内外知名人士。

  北洋法科登场

  1895年,《马关条约》签订仅仅几个月,天津海关道盛宣怀奏请清廷:开办“西学体用”的北洋西学学堂。“自强首在储才,储才必先兴学”“西国人才之盛皆出于学堂”,字字掷地有声。甲午战败,举国哗然,痛定思痛,光绪帝摈除异议,迅即降旨照准。新学堂比京师大学堂还要早3年。

  北洋西学学堂常年经费需银五万五千两,由天津海关道掌控的电报局、招商局等各局筹款支用;分设头等、二等学堂,合计招生定额为120名;其头等学堂初设工程、矿务、机械和律例(法律)4个学科,属专科和大学程度,二等学堂则类似于大学预科。作为社会科学的“律例学门”,为当时四大专业之首。

  李鸿章对晚清叱咤风云的“红顶商人”盛宣怀,评价极高:“一手官印,一手算盘,亦官亦商,左右逢源。”盛宣怀意识到“外洋所学,以律例为主,次及天文、兵法以及制造、驾驭并矿学、化学、汽学、重学之类,中国学西洋之学,似更以律例为先。”

  律例学科设置课程有:大清律例、法律通论、罗马律例、英国合同法、英国犯罪律、商务律例等。还特别加入工程制图、几何学、八线学、化学等理工课程。

  翻阅1907年北洋大学堂教科表,法科课程主要有:国文国史、英文西史、生理、天文、大清律例要义、中国近世外交史、宪法史、宪法、法律总义、法律原理学、罗马法律史、合同律例、刑法、交涉法、罗马法、商法、损害赔偿法、田产法、成案比较、船法、诉讼法则、约章及交涉法参考、理财学、兵学、兵操。

  北洋法科多聘用外籍教师,历任法科教员共16名,其中7名为美国人,1名为奥地利人。美国教授在课堂上讲授的都是美国案例。办学模式更以美国哈佛大学、耶鲁大学为模式,学科设置、办学方向、学制、教学计划、功课安排、授课进度、讲授内容与方法、教科书、教员配备,唯“美”首是瞻。

  英美法为“判例法”,经过英美法训练的人,对于每一个问题往往能反复推论、入木三分,绝非浅尝辄止。北洋法律科肄业的吴南如回忆说,判例法不仅厚可盈尺,而且全为洋装书,学生每天大部分时间都花在苦读这些洋装书上。

  北洋大学法科一律使用英语授课,讲授方法采用启发式,课堂上只讲课程大意,并指定参考书,要求同学们到图书馆查阅,自求解答。每堂课前,外籍教员经常进行小型口试或笔试,学生们丝毫不敢懈怠,为了能够对答如流课后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去认真准备。

  由于课外预备的学习内容太多,学生们就合作研究,把教员布置的案例分组完成,促使学生之间互相交流,取长补短。这种教学方式有力地激发了学生的自学能力,催生多元化的思维方式及多角度思考问题,培养学生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而不是造就死啃书本、脑子僵化的书呆子。

  巍巍学府北洋高

  北洋大学堂,距离天津城厢有七八里地之遥,当年交通不便,步行“大学道”公路,行过“明德桥”,便可看到丛林树影中的幢幢建筑群,再跨过北运河“新民桥”,来到正门“至善门”,放眼望去,不远处一幢配有钟楼的西式建筑,正上方镶有“北洋大学堂”字样。

  校歌开首即是:“花堤蔼蔼,北运滔滔,巍巍学府北洋高。”足见校友傲视海内的那份自信。洋教授市内办事购物,来到大胡同或金刚桥,对着人力车夫说上一句并不地道的汉语:“白羊大鞋”,车夫就会准确无误地将其送到校门口。

  “五四”运动前,北洋大学一心办学毫不旁骛。学校经费充盈,办学条件优越。校内图书馆藏书量在全国高校中名列前茅,法律学科的图书资料十分丰富。特设法律研究室,各种刊物不下三千余册。

  如北洋校友孙越崎所说:“北洋大学名义上是国立大学,实际上和教会学校一样。”教师绝大部分是美国人,教材则是原版美国教科书,课堂上主课一律用英语授课,作业和考试亦复如此。

  早期北洋校园,几乎是一个英语世界。无怪乎,1901年至1907年,全国官费留美学生约有一百余人,其中北洋大学就占一半以上。北洋毕业生出国深造,不需考试可直接进入研究院。美国以及欧洲各国的大学研究院都有明文规定,免试接受北洋学生入学。据1930年代获得美国博士学位的北洋校友刘德润现身说法:“当时美国把中国的大学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级有四个,北洋大学是A级第一位。”

  北洋学生在校期间,考试之多之严,淘汰率之高,用“残酷”一词形容并不为过。录取的学生汇集南北各地优秀中学前3名考生,生源质量上乘。然而,毕业人数往往只是录取人数的六成。学校规定:两门功课不及格者,留级;3门不及格者,退学。几十年一以贯之,严格执行一丝不苟。

  北洋学生向有俭朴苦学之风,平素大多穿着一袭蓝布长衫,每当傍晚时分,津郊霍家嘴和西沽村之间的桃花堤上便会出现一队队学生外出散步的身影,当地人笑称之“蓝衫队”。

  北洋大学在知识传授的同时,还极为重视学生的能力培养,学校有英语辩论会和汉语演讲会,对于学生提高英语能力及辩论技巧大有裨益。北洋大学不仅注重知识教育,而且注重体育。法科出身的民国外交家王正廷是中国倡导奥运的第一人,其体育才能的养成亦得益于此。

  正如《大公报》所说:“(北洋大学)显著的性格,就是绝对严格的教学方针和实事求是的淳朴校风。这一大特色,是北洋大学人才蔚起的一个主要原因……其毕业生熏陶于实事求是的学风中,出而问世,一般都能勤朴刻苦,踏实奋斗。中国50年来全盘新式教育,有成功亦有失败,而北洋则确乎是成功的。”

  法界群星耀神州

  1918年,北洋法科丁班学生毕业时,3名学生分别考取为三大国家考试“状元”:外交官考试第一名徐谟,高等文官考试第一名励平,清华留学生考试第一名康时敏。北洋校史上迎来“连中三元”的空前荣耀,“重质不重量”的铁则和入学后的“魔鬼训练”,铸就了北洋法科令人敬畏的盛誉。

  1985年北洋大学建校80周年,老校友陈立夫在台湾《中央日报》上撰文,称颂“北洋大学遥栽桃李,开启我国高等法学教育之先河,造就出众多法律人才”。

  北洋法科桃李满天下,共产党人张太雷,民国司法第一人王宠惠,外交官徐谟、王正廷、金问泗、赵天麟、冯熙运,诗人徐志摩,上海高等法院院长郭云观,法学家燕树棠、吴经熊……可谓群星璀璨。赵天麟和冯熙运留学回国,先后出任北洋大学校长。经济学家马寅初先生,曾在北洋学法律,留美转学经济。

  天津大学校史博物馆里展出的一张大学文凭的复制件。这张文凭上书“钦字第一号”,是中国现代大学第一张毕业证。这是颁发给北洋大学首批毕业生中成绩最优秀的王宠惠的毕业证。

  原来学堂开办之初,到香港招生,报名应试者数以千计,实际录取者仅十余名,其中即有王宠惠兄弟。据他们忆述:北洋课程简洁、完善而注重实用,学校延请专家演讲,后来任美国总统的胡佛当年即曾到校演讲数次。王氏兄弟4年后成为人数很少的北洋首届毕业生。

  梁启超在《新大陆游记》一书中,记述了他游览耶鲁大学时的观感。当年夏季耶鲁毕业典礼上,“王君代表全校四千人致答词,实祖国第一名誉也”。

  当时《德国民法典》尚无令人满意的英文译本,精通英、德、日三国语言的王宠惠决定来完成这一任务。1907年他翻译的《德国民法典》英译本问世,由伦敦著名的斯蒂芬斯书店出版,好评如潮,一举奠定其在世界法学界的地位。该译本迅速成为欧美各大学的通用教材。尼克松上法学院时采用的正是该译本,每当尼克松总统会见中国客人时,总会提到王宠惠和他的英译本《德国民法典》。

  从北洋法科走出的外交官徐谟历任国民政府外交部常务次长、外交部政务次长等职,收回法权、抗日联美、创建联合国等重大外交战,无役不与。

  抗战期间,他就任中国驻澳大利亚大使,年底办公经费常有盈余,都及时归还外交部,同事都觉得惊奇。徐谟书生本色,总是说:“省下一文,前方将士可多一滴汽油,一粒枪弹,杀敌卫国,全赖此也。”1946年他当选为联合国海牙国际法院大法官,连任10年。1956年任国际法学会大会副会长。

  1916年诗人徐志摩考取北洋大学预科,攻读法科。“我的一个同学徐志摩,跑来告诉我他决定了去天津北洋大学学法律。他问我想不想跟他一起去。我一听到法律,心就跳了起来。在我看来,法律是社会的科学,正如科学是自然的法律。因此,我们决定参加在上海举行的入学考试,两个人通过。其时为1916年冬天。”好友吴经熊回忆。

  北洋法科的良好声誉及其英美法特色,让同时期重大陆法的北京大学法科、初创的东吴大学法科黯然失色。

  1917年,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向教育部建议调整北大与北洋两校的科系,自该年起北大只办文、理、法科,北洋法科自该年起停招新生,法科预科生毕业后升入北大法科本科。吴经熊和徐志摩在北洋预科只读了一学期,惜别天津。

  1920年,北洋大学法科从此停办,“失去一翼”,遗患深远。“此一变动,影响北洋非细,论者惜之。”北洋的学科设置也从此日益成为工科之专门,再无任何杰出法律政治外交人才之诞生。

  如今,北洋法科重生,血脉延续,精神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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