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对待法律职业伦理
发布日期:2019-12-08 来源: 北大出版社法律图书 作者:许身健

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律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伦理道德规范,具体来说,法律职业伦理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及公证员等法律职业人员在其职务活动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职业伦理的产生与职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公益性有很大的关系。一般认为,职业人员的职务本身带有公益性质,为了保证其公共功能的发挥,防止他们为了一己私利损害社会利益,需要对其职业活动加以职业伦理的规制,以对其职业行为进行规范。具体到法律职业,首先,基于律师等法律职业者的工作具有私密性,他们在从事职业活动中会接触到其他人所接触不到的秘密,如委托人会对律师说出不想其他人披露的事实;其次,基于法律职业的自我要求。就如法国著名伦理学家爱弥尔•涂尔干所言:“职业道德越发达,它们的作用越先进,职业群体自身的组织就越稳定、越合理”,法律职业伦理越严格,遵守程度越高,越有益于公众对该职业的信任,越有益于职业群体的发展;最后,基于法律和社会秩序的要求。法律人掌握法律知识,执行法律,守护法律的运行。倘若法律人没有进行自我约束,反而玩弄法律,其不仅没有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还会严重破坏法律维持社会秩序的功能。


法律职业伦理学是将伦理学原理应用于法律职业领域中。其研究对象具体包括:1.法律职业伦理的一般原理。法律职业伦理学从规范伦理学和元伦理学的角度出发,研究法律职业中最核心、最基本的规范和原则,如正义原则、保密原则、勤勉原则等。2.法律职业主体的伦理规则。法律职业主体主要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人员和仲裁人员等。法律职业主体的伦理规则即研究上述法律职业人员在从事法律职业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规则,如法官在审判中或审判外应当遵守的公正原则,它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为保障程序公正,法官应当遵守回避、平等、独立、公开等具体规则。3.法律职业责任。法律职业责任是法律职业人员违反法律和道德规范所应承担的责任。法律职业伦理主要研究法律职业责任的内涵和特征、法律职业责任的意义、法律职业责任的分类、职业责任的构成和责任的具体承担等问题。4.法律职业伦理的养成和教育。法律职业伦理的养成和教育就是指对法律职业人进行教育,使法律职业伦理成为法律职业者伦理意识的一部分,养成自律习惯的过程。法律职业伦理的养成和教育研究的是法律职业伦理养成的规律和途径,法律伦理教育的任务、方法、途径和规律。


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法律职业伦理的重要性越来越得以显现。具体而言:首先,法律职业伦理研究有利于拓宽法学和伦理学的研究视野,深化道德与法律问题认识。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并不是孤立的,学科与学科之间的研究也是如此,单纯在一个学科方面的研究是片面的、狭隘的,当代学科的发展趋势是与其他学科的交叉,法律职业伦理学就是法学和伦理学交叉的产物。一方面,法学对于伦理学的借鉴使得法律能够正确反应社会发展的规律,更好地发挥其效果。“礼法合一”“情法合一”的思路实质上体现了民主精神和良法的本质;另一方面,伦理学对于法学的借鉴也深化了伦理学对具体问题的研究。比如对道德的认识上,法学的视角使得伦理学对于道德的认识摆脱了抽象空洞的分析。从法律实践中、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中对道德的内涵有深入的认识。总之,法律职业伦理学促进了法学和伦理学的繁荣。


其次,法律职业伦理研究有利于法律职业人才素质的提高,法律理想的重建。法律职业伦理学的一项重要内容即为法律职业伦理的内化和教育。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很多现象和问题都和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缺失有关。一个法律职业者的伦理缺失损害的不仅仅是其个人利益和形象,更是对这一法律职业群体形象的抹黑,甚者是对司法公信力的抹杀。法律职业者应该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目前法学注重“才”的培养,忽视“德”的教育,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开设,使法学学子和法律职业者接受良好的职业规则教育和训练,从根本上提高法律职业人员的素质。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使法律职业人员认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和肩负的法律使命,培养其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利于法律理想的重建和法律共同体的形成。


再次,法律职业伦理研究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法律职业伦理解决了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两大问题:法治与德治的关系以及法治与人治的关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并不是对立关系,法律和道德的关系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法治与人治也并非是水火不容,从根本上讲,法律还是需要人来实施,法治的过程中不可能完全没有人治,我们需要的是对法律有信仰的人来实施法律治理。法律职业伦理的研究和运用对于法治所需要的法律人的培养有着重要的作用。法律职业主体的法律伦理意识和法律理想促进他们依法办事,公正处理各类案件,解决纠纷,保障法律的贯彻实施。


总之,社会发展和法律职业自身发展乃至于司法改革的成功都要求完善法律职业伦理。法律人数量最多的美国极为强调法律职业伦理对法律人的规制,美国学者认为法律职业伦理后蕴藏的观点基本上是依循以下逻辑:美国实现民主要靠法治,法治要运作,需要人民对之抱有信心,人民要对法治有信心,必须首先对法律人有信心,要让人民信赖法律人,法律人必须在实际和表面上都没有违反伦理之事。这就是法律职业伦理的重要性。如果逆推上述逻辑:假如法律人的行为导致人民对法律人丧失信心,则多米诺骨牌效应就会发生,民主也就成为水月镜花。其实,许多违反法律职业伦理的不当执业行为,法律人并非有意为之,而往往是出于无知。无知通常会导致违法行为。一个法律人可能因为无知而从事不当执业行为,当发现大错铸成时,只能以新的不当执业行为文过饰非。诚然,单凭法律职业伦理这门课程并不足以将法科生培养成为有道德的法律人,但是法律职业伦理课让学生可以了解哪些是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的职业行为,或者至少思考一些法律职业伦理的重大问题。正如美国法学院协会主席、法律职业伦理著名教授罗德所说:“专业责任教育的重要性既不该过分夸张,也不该低估。事实上,心理学研究发现,在成人期的早期阶段,处理道德议题的不同教育策略,会有重大影响。教育可以提升学生分析伦理议题、处理情景压力,或面对惩戒制度失灵而造成专业伦理水准低落的能力。一百多个评估伦理课程的研究发现,设计良好的课程可大为提升法律人的道德伦理的能力;其他的研究也同样显示道德判断对行为有影响。”美国法学院所作的统计研究表明,法律职业伦理训练与法律职业伦理行为之间有很大关联。在很大程度上,伦理是可以教导的。罗德教授说:“大多数曾上过法律伦理课的法律人认为,此类课程有助于解决实务上遇到的伦理问题,并赞同伦理课程存在或扩展内容。总之,有强烈的证据显示,专业责任教育的价值比大部分的的法律课程来的高。”


在西方国家的法学教育中,法律职业伦理是其重要内容。19世纪90年代,美国法学院就已经开设了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到1915年,81所法学院中有57所开设了相关课程,这些课由法官或著名律师讲授,并且用各种规则,沙斯伍德法官的著作或职业道德规范委员会的报告作为教材”。水门事件将很多律师牵连到不道德和违法行为中以后,美国律师协会和法学院采取行动改革并加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现在法学院将法律职业伦理课程设置为必修课,法科生只有在通过法律职业伦理考试的情况下才能毕业。美国的大部分州都要求学生在参加律师职业资格考试之前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法律职业伦理考试——美洲国际法律职业道德联合考试(MPRE)这无疑是一种促进法科生认真学习法律职业伦理的有效措施。


应当承认,法学院系课程讲授中法律职业伦理是个难点,首先,开设该课程教师往往将法律职业伦理视为一堆抽象的所谓“正义”等空洞观念,意识不到其实它涉及的是具体的行为规则,旨在教会法律人在面临职业道德困境的时候学会如何做出道德选择。其次,开设该课程的教师往往以课堂灌输为主,教学手段单一,提不起学生的兴趣。业内人士建议,法律院校应该将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纳入到法学理论课程中去,并在师资力量的配备上予以加强,教学方法上予以改进,将体验式的教学方式纳入到传统的讲授式的教学方式中,让学生不再仅仅是被动的接受、而是主动地去学习。这样就可以使法律职业伦理知识更好地在法科学生中普及,更有助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

image.png

许身健,山东青岛人,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学院副院长、原法律职业伦理教研室兼实践教学教研室主任,中国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责任编辑:于涛
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