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思录》中的死亡哲学观
发布日期:2020-07-11 来源:《人民司法》杂志 2020年第15期 作者:沈德咏

《沉思录》的作者是一位古罗马皇帝,名字叫马可·奥勒留·安东尼(公元121年-180年)。他在位近20年,诚如译者何怀宏教授所言,该书的大部分系马可·奥勒留·安东尼在鞍马劳顿中写成,是“一个罗马皇帝的人生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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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读本书,在我的心目中,马可·奥勒留·安东尼与其说是一位罗马皇帝,不如说是一位睿智的哲学家、一位斯多葛派哲学代表人物更为准确。

这是一个很有趣的现象,一位君临天下的皇帝,每天思考的不是家国天下和权谋,而是宇宙、世界和人生,这是绝无仅有的,至少在我们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很难找到这样一个君主人物。

古往今来,所谓人生的思考和研究,逃不过三大问题:我们是谁?我们从哪里来?我们要到哪里去?马可·奥勒留·安东尼并没有教科书式地阐述这些问题,但在他的十二卷自我对话中,对这三方面的问题都有深邃的思考和精彩的回答。

当然,本文并不打算全面探讨马可·奥勒留·安东尼的人生思考,而只想就《沉思录》中所展示的死亡哲学观作一简要的介绍,权作为我研究安乐死这一课题的营养采撷,也表明人类关于死亡的思考和研究是一个千古话题,并非是昨天和今天才突然开始关注和谈论的事情。

生命是各种元素结合和分解的过程

斯多葛派哲学本质上属于无神论,他们认为宇宙是一个美好的、有秩序的、完善的整体,由原始的神圣的火演化而来。

在《沉思录》中,马可·奥勒留·安东尼(以下简称《沉思录》作者)写道:“所有事物都是相互联结的,这一纽带是神圣的,几乎没有一个事物与任一别的事物没有联系。因为事物都是合作的,它们结合起来形成同一宇宙(秩序)。”

斯多葛派哲学家们认为,人只是宇宙体系的一部分,是神圣的火的一个小火花,但他同时又是一个小宇宙,他的本性与宇宙的本性是同一的,并且应该同宇宙的目的相协调而行动。

正是基于这一认知,《沉思录》作者写道:“不论我是什么人,都只是一小小的肉体、呼吸和支配部分。丢开你的书吧,不要再让你分心,分心是不允许的;但仿佛你现在濒临死亡,轻视这肉体吧,那只是血液、骨骼和一种网状组织,一种神经、静脉和动脉的结构。也看看呼吸,它是一种什么东西?空气,并不总是同样的空气,而是每一刻都在排出和再吸入的空气。”

他进而写道:“我是由形式和质料组成的,正像它们都不可能由非存在变为存在一样,那么我的每一部分,就都将被变化带回到宇宙的某一部分,并将再变为宇宙的另一部分,如此永远生生不息。”很有意思的是,马可·奥勒留·安东尼的这一段话,或许就是一千五百余年后俄国科学家罗蒙诺索夫提出物质守恒定律的思想源头。

《沉思录》作者还写道:“要始终注意属人的事物是多么短暂易逝和没有价值,昨天是一点点黏液的东西,明天就将成为木乃伊或灰尘。那么就请自然地通过这一小段时间,满意地结束你的旅行,就像一颗橄榄成熟时掉落一样,感激产生它的自然,谢谢它生于其上的树木。”

由此可见,在包括马可·奥勒留·安东尼在内的斯多葛派哲学家心目中,人不是由上帝创造的,而是来源于宇宙自然,是客观世界的组成部分,生命只是各种元素的结合和分解的过程而已,而且相对宇宙而言,人生的过程非常短暂易逝。

人是一种理性动物

地球上的各种生命都是由各种元素组合而成的,而且都会存在一个生生不息的过程。但对于人生,这显然只是一个肉体层面的低层次的理解。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人是一种理性动物,即人具有认识自己具有自然本性的主观意识,简言之,人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而且应当遵从自然而生活,这正是斯多葛派哲学的基本观点之一。

马可·奥勒留·安东尼在《沉思录》中,虽然大量地使用了神的概念,但他笔下的神,既非上帝,也不是别的什么神,神即是自然界。

《沉思录》作者写道:“因为有一个由所有事物组成的宇宙,有一个遍及所有事物的神,有一个实体,一种法,一个对所有有理智的动物都是共同的理性、一个真理;如果也确实有一种动物的完善的话,那么它是同一根源、分享着同一理性”,并进而指出,“理性动物是彼此为了对方而存在的,所以,在人的结构中首要的原则就是友爱的原则,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同类友好,意识到他们是来自同一根源、趋向同一目标,都要做出有益社会的行为。”

笔者认为,斯多葛派哲学所述的人类可以分享的这种理性,即是自然的客观规律,人对普遍理性的态度是必须做到尊重、顺从和虔诚。译者何怀宏教授在本书前言中写道:“人是一种理性动物,也是一种政治动物(这里沿用了亚里士多德的说法),一种社会动物。《沉思录》的作者认为,在人和别的事物之间有三种联系:一种是与环绕着他的物体的联系;一种是与所有事物所产生的神圣原因的联系;一种是与那些和他生活在一起的人的联系。相应地,人也就有三重责任、三重义务,就要处理好对自己身体与外物、对神或者说普遍的理性、对自己的邻人这三种关系。”

从以上斯多葛派哲学的观点,可以推导出以下逻辑结构:人是自然的产物——应当遵循普遍理性——从而引申出人的社会性——最终由三种联系形成三种关系。

斯多葛派哲学家认为,“人作为宇宙的一部分、个人作为社会的一部分,对于来自整体的一切事物就都要欣然接受,就都要满意而勿抱怨,因为,如果凡是为了整体利益而必须存在的,对于个体也就不会有害。对于蜂群无害的东西,也不会对蜜蜂有害;不损害国家的事情,也不会损害到公民。”

《沉思录》作者进一步写道:“我们每天都要准备碰到各种各样不好的人,但由于他们是我的同类,我仍然要善待他们,不要以恶报恶,而是要忍耐和宽容,人天生就要忍受一切。这就是人的义务。要恶人不作恶,就像想让无花果树不结果一样是不可能的。我们只要能完成自己的义务就够了,对于其他的事情完全不必操心,我们要表现得高贵、仁爱和真诚。”

从这些论述,我们可以看出斯多葛派哲学所倡导和奉行的德行的观点,他们认为人作为一种理性动物就应当如此。正因为人的社会性和相应的德行是斯多葛派哲学关注的重点,所以,在西方哲学流派的分类上,斯多葛派哲学被认为主要是一种伦理学。

死亡只不过是自然的一种运转

我国古代思想家孔子曾经说过:“未知生,焉知死?”恰恰相反,斯多葛派哲学家们是在洞察了人生由来的基础上,可以从容地面对死亡。

马可·奥勒留·安东尼在《沉思录》中花了大量篇幅阐释死亡问题,他明确指出:“注意什么是死亡这一事实:如果一个人观察死亡本身,通过反省的抽象力把所有有关死亡的想象分解为各个部分,他就将把死亡视为不过是自然的一种运转;如果有什么人害怕自然的运转,那他只是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无论如何,死亡不仅是自然的一种运转,也是一件有利于自然之目的的事情。”

那么,什么是自然之目的呢?

《沉思录》作者进而指出:“以一种欢乐的心情等待死亡,把死亡看作不是别的,只是组成一切生物的元素的分解。而如果在一个事物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元素本身并没有受到损害,为什么一个人竟忧虑所有这些元素的变化和分解呢?”

他的结论是,“死是合乎本性的,而合乎本性的东西都不是恶。”可见,在马可·奥勒留·安东尼看来,人的生与死,只不过是各种元素的聚合和分解,而世界上所有事物都是变动不居的,有生必有死,这是符合自然规律的现象,不值得大惊小怪。

在本书卷四部分,马可·奥勒留·安东尼不仅花了大量笔墨来论证死亡的不可避免,而且不厌其烦地阐明在历史的长河中,生与死是一个极为短暂的过程。

他说:“生与死之间的距离是很短的,仔细想一下吧,生命是带着多少苦恼,伴随着什么样的人,寄寓于多么软弱的身体而艰难地走过这一距离的,那么就不要把寿命看作是一件很有价值的东西,看一看在你之后的无限时间,再看看在你之前的无限时间,在这种无限面前,活三天和活三代之间有什么差别呢?”

或许是为了克服对于死亡的恐惧心理,马可·奥勒留·安东尼告诫自己:“不断地想这件事:有多少医生在频繁地对病人皱拢眉头之后死去;有多少占星家在提前很久预告了别人的死亡之后也已死去;又有多少哲学家在不断地讨论死亡或者不朽之后死去;多少英雄在杀了成千上万人之后死亡;多少暴君,仿佛他们是不死的一样,在以可怕的蛮横手段使用他们对于人们生命的权力之后死去;又有多少城市,比如赫利斯、庞培、赫库莱尼思以及别的不可计数的城市被完全毁灭。再把你知道的所有人一个接一个地加在这上面,一个人在埋葬了别人之后死去,另一个人又埋葬了他:所有这些都是发生在一段不长的时间里。”

诚然,洞察死亡的不可避免,以平静的心态迎接死亡的到来,并不等于可以无所作为、坐以待毙。斯多葛派哲学的目的无非是想告诫人们,人的本性与宇宙万物的本性是同一的,人应该同宇宙的目的相协调而行动,并力图在神圣的目的中实现自己的目的,以求达到最大限度的善。

斯多葛派哲学倡导的自然理性,同时也是一种实践理性、人文理性和道德理性,有关这方面的内容,马可·奥勒留·安东尼在《沉思录》一书中也有大量精彩的论述。此外,斯多葛派哲学沿着自身的理论逻辑推导出的友爱原则和公益精神,笔者认为,本质上也是积极进取的。

唯一能从一个人那里夺走的只是现在

通常认为,死亡会带走一切。周国平说,“真正令人恐惧的是死后的虚无,那是十足的荒谬、绝对的悖理。” 

马可·奥勒留·安东尼则认为,死亡唯一从一个人那里夺走的只是现在。他在《沉思录》中不无调侃地说,“虽然你打算活三千年,活数万年,但还是要记住:任何人失去的不是什么别的生活,而只是他现在所过的生活;任何人所过的也不是什么别的生活,而只是他现在失去的生活。最长和最短的生命如此成为同一。”“一个人不可能丧失过去或未来——一个人没有的东西,有什么人能从他那里夺走呢?”

《沉思录》作者的这种看法,本质上还是源于他对人生稍纵即逝的感悟,源于他作为一位哲学家的时间观和历史观。

他认为,“在人的生活中,时间是瞬息即逝的一个点,实体处在流动之中,知觉是迟钝的,整个身体的结构容易分解,灵魂是涡流,命运之谜不可解,名声并非根据明智的判断。一言以蔽之,属于身体的一切只是一道激流,属于灵魂的只是一个梦幻,生命是一场战争,一个过客的旅居,身后的名声也迅速落入忘川。”

又言,“最长久的死后的名声也是短暂的,甚至这名声也只是被可怜的一代代后人所持续,这些人也将很快死去,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更不必说早已死去的人了。”

马可·奥勒留·安东尼的上述观点,看上去似乎有点消极和颓废,没有中国古代士大夫那么乐观和积极。在我国传统文化中虽然普遍存在求生恶死的观念,但士大夫阶层不仅在乎生前事,而且更在乎身后名。所谓“雁过留声,人过留名”,从《左传》的“三立”,到张载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那是何等的一种气度!

但反观《沉思录》作者,他之所以如此轻慢生命和名声,并非他不知道生命的可贵和名声的重要,究其原因,一是基于其作为一位哲学家对于生命以及一切与人生相关事物的洞悉,也就是将一切都看透了,无所谓了;

其二是他在位期间已处于罗马帝国没落阶段,战争频仍,民生凋敝,这个皇帝当得很辛苦,不排除他思想上的苦闷与无奈,时不时地就在他的文字上表现出来。

好在历史终归是历史,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马可·奥勒留·安东尼没有想到为后人立言,但他随笔写下的十二卷“人生三问”,最后作为名著《沉思录》流传至今。

试问如果没有《沉思录》,有谁会记得古罗马有一位皇帝名叫马可·奥勒留·安东尼呢?

结尾的话

毋庸讳言,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缺少死亡思考和教育的民族,故意回避死亡的话题,不能坦然面对死亡的结局,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这种心理,在安乐死观念和制度的推广上尤为明显。

毫无疑问,安乐死作为一项体现人的生命权自主意识,面对无可救药的疾病和巨大的痛苦而选择有尊严地告别人世的医疗措施,是社会走向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有百利而无一害。

现有关于安乐死论争的观点,不少是不得要领甚至是南辕北辙的,因此,研究并确立安乐死制度,根本之点在于思想的解放和观念的转变。

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笔者在本年度已提出“关于加强临终关怀和尊严死亡的研究并适时予以规制的提案”,我期待社会各界以积极的态度予以关注。

(作者系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

责任编辑: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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